五年居间租房合同(精选5篇)

五年居间租房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五年居间租房合同(精选5篇)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 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每月 日前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 缴纳一次水、电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甲方应保证房屋居住条件,出现房屋自然裂纹、房顶或侧墙漏雨、门窗变形、电线或水管老化漏水、电,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或隐患,应及时修葺,不能置之不理。

7、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____室水_____吨、电___度;____室水______吨、电____度。

五年居间租房合同 篇2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  落:

2、建筑面积:

3、权  属:

(二) 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  )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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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       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住/地址

邮编号码            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五年居间租房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手机号:

一、甲方将____市浑南____区铁匠街号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个月,押金元。付租方法:上打租,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个月的租金元。余款需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含搞传销),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使用权。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采暖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表指数,水表指数按元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乙方负责____月的有线费用(按元月)。

五、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⒈家电类:

太阳能热水器

油烟机

电视机

洗衣机

电话机

空调两台

⒉家具装饰类:

米宽床

书柜

晾衣架

椅子把

灯具

阳台装饰材料

煤气罐等物品

上述物品如乙方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欲续租应提前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印)(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年居间租房合同 篇4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就门市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自己拥有的商业用门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位置:十八里店南桥外前祁家庄,港湾之家白领公寓。 面积约八十平米,内部水电暖设备齐全。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一年,自20__年10月5日至20__年10月4日止,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第一年五万元整,第二年15%递增,付款方式一年一交,必须提前半个月交清下一年租金。

3、租赁期间乙方负责交纳水、电、卫生、供暖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做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作出影响和干扰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装潢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6、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引发火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的经济损失。

7、违约条款:如乙方在合同约定期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让,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

8、乙方如经营不善必须将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出兑给他人。

9、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必须将剩余房租退还乙方,合同自然终止。

本合同签字之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将乙方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__年 月 日

五年居间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 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