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乙方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 居室出租给乙方,并保证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 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 3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4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每年人民币 );

第5条 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租金,共计: 元;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6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消,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7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8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9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不再承租该房屋,甲方应将剩余时间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1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做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甲方退还租金后,租赁关系自动终止。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2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3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4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15条 甲方应承担对房屋进行的修缮的所有费用。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16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

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17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10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所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拆迁行为,甲方应退回乙方未履行租期的房租。

第20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2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褪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下次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23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4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期间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25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26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7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28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

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29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0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1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违约责任

第32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3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部分 合同生效

第34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现金。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四川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五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七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七 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租金的20%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均是法定通知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均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对方。若未及时告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 壹 份。

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下述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旦变更则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出租房屋(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地址(位置):

二、主楼结构与层数:

三、建筑面积: 乙方承租的主楼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附件一《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

上述平面图仅作为乙方租赁房屋的平面示意图,该平面图中红线所示范围为乙方承租建筑面积部分(含主楼)。甲方出租该房屋包括了房屋所占的整块土地以及除建筑占地之外的平面图中红线所示的土地范围。

四、租赁房屋所在的外立面、楼顶、院门、土地周围等多处可设立广告位,甲方同意由乙

方自行安排设立广告牌、广告位,由此产生的审批、制作等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在乙方进行广告位设立手续申请时,给予最大程度的关系疏通支持和帮助。

五、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建筑要求或标准,消防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已合格并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如因房屋出现上述违规情况造成乙方装修、经营延误或损失,甲方须采用相应无偿延长一定免租期、现金赔付、抵扣房租等方式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额度双方协商或找第三方进行双方认可的合理合法评估)。

六、承租的上述房屋,甲方完全交房前,须与乙方协商后,依据乙方整体设计、规划、装修要求配合完成的建设项目有:

1、楼体、院体的整体基础建设,含安装所有的门、窗,电梯的安装并验收合格,墙体外立面美化,楼体未完成的辅助结构与装饰,院门改造,院墙改造,北侧停车场地面硬化,内院地面硬化,警卫室建造,两楼间连接楼体平台建设,内院电线杆移位至西墙边(或其他合理位置)等。

2、冷水、电、暖、燃气等各种设施设备的安装、相关管路的铺设。以保证乙方正常冷水、电、暖、燃气的供应。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用的冷水、电,如冷水、电容量不足,由甲方负责出资解决。热水供给、夏季制冷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

3、承租房屋整体消防建设、出资和验收,全部由甲方负责完成。

七、辅助用房:租赁区域内场地、租赁房屋楼顶及该房屋院落中的区域和所有辅助用房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营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内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另外支付费用,辅助用房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八、停车场地: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北侧院外场地和院落供乙方作为停车场免费使用,停车场地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九、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十、本合同约定应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相关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但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各类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房屋产权及用途

一、该房屋产权人为甲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有效证明为 ,有效证明的证照号为: 。房屋性质为 。甲

方同意乙方用于商业经营使用,同时拥有向第三人合作、联营、转租或承包的权利。

二、该房屋现确定的用途为 。乙方如日后变更用途须提前通知甲方。

第四条:租赁合同相关起止日期、房屋交付日期

一、租赁起止日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计 年,不包括免租期。

二、免租期(装修筹备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计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房屋交付期:因甲方在乙方免租期内(乙方装修期内)须进行部分未完成的建设及配套,故双方协商确定房屋的完全交付期为 年 月 日。

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均同意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须相应顺延。 如甲方的建设及配套延误等原因造成乙方的装修、经营延迟或损失,则甲方须采用相应无偿延长一定免租期、现金赔付、抵扣房租等方式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额度双方协商或找第三方进行双方认可的合理合法评估)。

五、房屋的交付:因甲方在乙方免租期内(乙方装修期内)须进行部分未完成的建设及配套,故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届时首先签订《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以该房屋现状为基础,整体留存现状照片,作为乙方部分装修的基础起点界定。后期,依据此房屋甲方进行的建设及配套进展情况,再完成项目进行交付时,也须照照片留存,作为《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附件,双方确认备档。直至房屋完全交付乙方。

六、水电设施的交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水、点设施整体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办理水、电设施的交接手续(具体时间以甲方口头通知为准),届时双方签订《水电设施交接确认书》。

七、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甲方现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有续租20xx年的绝对优先租赁权。届时,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合同保证金、水电费、收取标准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如下表: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保证金标准:

三、水、电、暖等各项日常所有消耗费用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现阶段乙方不负担水费)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办法及细则

一、租金及保证金的缴纳细则

1、房屋租金每 半年 支付一次该半年的租金。首期半年租金计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合同保证金计50000元(伍万元)整交付方式:1)合同签订3日内支付合同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2)20xx年10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首期半年租金350000元(叁拾伍万元)整。

乙方支付钱款后,由甲方出具有效的、房屋产权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收到条。

2、合同签订后依次预付租金,具体付款日期为每年的 10 月01 日、04月01 日前,如付款日逢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可延至公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乙方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租金:(A)银行汇款:乙方将现金直接存入或汇入甲方

指定银行帐户。(B)现金:租金金额在伍万元以内时,乙方才建议使用现金支付。

4、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帐号 。

5、甲方上述银行帐号如发生变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合同保证金的返还

1、下属情况下,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

(1)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

(3)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及协议书。

(4)政府原因、不可抗力、非甲乙双方的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5)房屋及内部设施(含固定装修物)完好(正常磨损除外)。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合同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合同保证金:

(1)乙方未能依约履行本合同及附加协议。

(2)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及协议。

(3)乙方损坏房屋及内部设施(含固定装修物),乙方完成修复的除外。

(4)乙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

第七条:房屋装修与维修

一、房屋装修

1、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装修方案不能影响整体房屋结构安全。

2、甲方拥有乙方对房屋主体有改造性装修施工情况的管理权,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房屋维修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其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安排进行维修并尽快予以修复。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10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4、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租赁房屋所在楼体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第八条:房屋返还时状态

一、除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5日内返还该房屋。

二、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所有装修、改造甲方不要求复原为原始租赁时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交换和抵押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时,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四、如甲方违反上述三项内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地原则如实告知甲方已知或应知的该房屋拆迁、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门对该房屋有征用、拆迁意向时,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告知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同意,如出现当地政府部门有以下拆迁意向:

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后尚未进行装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晓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也可选择延迟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场,待确定该房屋无拆迁风险后进行房屋交接或者重新进场。

如延迟交房或乙方撤场后该房屋最终确定被拆迁,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最终该房屋确定为无需动迁的,则双方根据乙方进场或重新进场的时间确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赁期限;

2、如在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后,如乙方发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方的动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经营损失等,其中甲方确保乙方可获赔偿的经营损失应不低于拆迁前12个月营业总收入的20%),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动迁补偿款全部归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四、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2、甲方按时未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

3、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无法修复的。

五、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甲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乙方提出,经乙方同意且向乙方承担当年房屋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和乙方装修等投资赔偿金(可由第三方评估,甲乙双方均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须赔偿乙方的装修原价格值外,另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乙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当年房屋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且合同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经营损失等所有费用),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二、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0.05%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应返而未返保证金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拖欠租金的0.05%支付违约金。

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三、乙方办理环保、工商、安全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承诺积极给予配合,无偿协调与当地政府、村镇单位、邻里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约定本着相互谅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解决。

合同附件:

附件一: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产权人盖章或按手印)

附件二:甲、乙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如由被授权人代签合同,需有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产权人盖章或按手印)

附件四:《租赁房屋交接(交付)确认书》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