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内财产转让合同(精选3篇)

酒店内财产转让合同 篇1

出让方(简称甲方):

酒店内财产转让合同(精选3篇)

公民身份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有偿受让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有偿受让甲方投资的座落在 县________________的原 酒店内财产(占地 平方米,具体转让财产内容详见《转让财产清单》)。

第二条上述转让财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约定的全部转让财产交付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经营“ ”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经济、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经营“ ”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经济、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经营的字号及企业名称,由乙方重新登记办理,与甲方原经营的字号及企业名称无关。

甲方承诺:本合同约定转让财产无抵押、无转让、无未付款等权利瑕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让方(甲方): 受让人(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内财产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精神,为确保实现各自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原南昌市东湖区天鼎喷绘中心门市部、制作部临街商业店铺的使用权转让及其内部所属的全部制作工具和设备所有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座落于本市广场北路23号的门市部商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和北京西路号(广电旅行社内)的制作部商铺,系甲方拥有占有和使用权的个人承租财产,甲方自愿将该门市部和制作部商铺的占有和使用权及门市部、制作部内部财产含喷绘机两台、新旧微机共九台、冷裱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割字机一台、铝合金楼梯两部、手电钻一台、配套桌椅若干的所有权整体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该款乙方于20_年1月2日一次性现金交付给甲方。

二、该门市部和制作部商铺及其上述内部财产,甲方于20_年1月1日向乙方交付,转让占有给乙方,待乙方向甲方全部履行完毕支付转让款义务后,该整体转让的财产(含不动产使用权、动产所有权)权利即转移至乙方名下。

三、甲方保证20_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原南昌市东湖区天鼎喷绘中心的所有债务与乙方无关,如发生此种债务纠纷导致乙方遭受经济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保证20_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有关该喷绘中心的所有债务与甲方无关,此种债务纠纷及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保证采取切实措施为乙方办妥门市部和制作部商铺使用权转让手续,办理转让手续所需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

六、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有瑕疵,须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乙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如乙方无正当理当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须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甲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七、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保证全面切实履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双方同意交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内财产转让合同 篇3

合伙财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住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住所:,身份证号码:

鉴于:

1、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福州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号为:)。

2、甲方出资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3、甲方拟将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基于上述条款,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

2、甲方保证对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及基于该财产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乙方,同时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该日转移给乙方。

3、甲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后,乙方共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享有有限合伙人权益,承担有限合伙人义务。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基于甲方转让财产份额完成日之前合伙企业存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乙方以其受让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第五条保证及承诺

1、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其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企业利润的20%归普通合伙人享有,80%归有限合伙人享有,在合伙企业向各合伙人分配利润时支付;

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利润分配时各自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七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使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