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转让合同范本(精选6篇)

期货转让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期货转让合同范本(精选6篇)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一套期房卖给乙方。双方签订如下合同:该房屋由菏泽市财政局开发建设,位于长江路西段路北的龙泽花园内,另有车位。

二、由于是期房,因甲方资金困难,无力继续缴纳房款,现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三、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用后,甲方将该房所有权转让为乙方,已交开发商房款由乙方承担,该房以后应缴房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负责。

四、以上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如存在其他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如需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间介绍人一份。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自签订自日起生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中介人(签名):

年月日

期货转让合同范本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期房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为的正式员工,按照于20xx年月出台的员工保障性住房销售政策,甲方可在20xx年月至月间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单价购买坐落于的栋号,该房屋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拟于年月日前交房。

第二条甲方愿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将该期房转让给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将该期房按甲方公司现定价格转让给乙方,并以乙方名义办理购房合同。

第三条该期房的现定单价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乙方按恒大地产集团政策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据或发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对甲方支付该期房的转让中介费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出具转让中间费收条,待乙方签订合同当日,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转让以及合同的办理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条因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定金赔付原则进行赔付外,违约方还应额外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所签订,因房屋购买为乙方,故从签订协议至协议终止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因变动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配合乙方顺利签订合同,期间,房市的涨跌等不可预见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担风险,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费用,否则,违约方按第六条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之前,乙方若将购房指标转让与第三方,必须经甲方确定,并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签订购房合同时作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

转让中间费收条

今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699号恒大雅苑栋号房屋的转让中间费

第笔,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鉴于目前以甲方名义购买,实为甲方收到此款项,认定为甲方向乙方借支。待乙方以乙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乙方退还本收条给甲方,特此为证。

收款人:

时间:年月日

期货转让合同范本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期货转让合同范本 篇4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一套期房卖给乙方。双方签订如下合同:该房屋由菏泽市财政局开发建设,位于长江路西段路北的龙泽花园内,另有车位。

二、由于是期房,因甲方资金困难,无力继续缴纳房款,现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三、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用后,甲方将该房所有权转让为乙方,已交开发商房款由乙方承担,该房以后应缴房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负责。

四、以上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如存在其他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如需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间介绍人一份。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自签订自日起生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中介人(签名):

年月日

期货转让合同范本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期房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为的正式员工,按照于20xx年月出台的员工保障性住房销售政策,甲方可在20xx年月至月间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单价购买坐落于的栋号,该房屋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拟于年月日前交房。

第二条甲方愿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将该期房转让给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将该期房按甲方公司现定价格转让给乙方,并以乙方名义办理购房合同。

第三条该期房的现定单价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乙方按恒大地产集团政策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据或发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对甲方支付该期房的转让中介费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出具转让中间费收条,待乙方签订合同当日,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转让以及合同的办理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条因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定金赔付原则进行赔付外,违约方还应额外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所签订,因房屋购买为乙方,故从签订协议至协议终止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因变动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配合乙方顺利签订合同,期间,房市的涨跌等不可预见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担风险,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费用,否则,违约方按第六条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之前,乙方若将购房指标转让与第三方,必须经甲方确定,并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签订购房合同时作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

转让中间费收条

今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699号恒大雅苑栋号房屋的转让中间费

第笔,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鉴于目前以甲方名义购买,实为甲方收到此款项,认定为甲方向乙方借支。待乙方以乙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乙方退还本收条给甲方,特此为证。

收款人:

时间:年月日

期货转让合同范本 篇6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 强行平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 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 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 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 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 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 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 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 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 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 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客户声明

客户应当如实声明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实声明义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

附件二 《期货经纪合同》指引

第一条 期货经纪公司使用的《期货经纪合同》不得与《<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相抵触。

第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将合同样本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查。

第三条 期货经纪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须知》,经客户阅读理解并签字。

第四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并向客户提示其所负的说明义务。客户在书面确认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后方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

第五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业务规则及其细则等相关文件供客户查询。客户有权向期货经纪公司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期货经纪公司对于客户的询问有解释的义务。

第六条 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 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

第八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客户开户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和风险控制条件,但对所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条件。

第十条 《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强行平仓、追加保证金的条件及有关事项,但对所有的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 《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统一规定对交易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异议的程序和方式,并与客户约定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开展经纪业务。有关业务规则的任何变动在生效前应通知客户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 《<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该指引制订本公司的《期货经纪公司》标准文本,并与客户签署。在重新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前,现《期货经纪合同》仍然有效。  附件三 客户须知

第一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