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个人安全协议(通用3篇)

装饰公司个人安全协议 篇1

姓 名

装饰公司个人安全协议(通用3篇)

性 别

年 龄

住 址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自身的事故防范;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本工种应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4、在现场不得嘻戏打闹及偷盗,不得从高处向下看等危险动作;

5、懂得防火知识及安全知识,非电工不得擅自接电及改动临时电路;

6、不得私自移动、覆盖及无故施工灭火器材;

7、电工操作应遵守相关要求及施工规范,不得造成隐患;

8、电气焊工作业要开《动火证》要有看火人,必须配有灭火器材,作业前后要清理现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9、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都要“持证上岗”,都要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规范;

10、严禁使用金属外壳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绝缘类手持电动工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高处作业必须配有踏板,系好安全带,系好防滑绳;

12、作业前必须检查好电源线,防止损坏,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13、木工作业应遵守造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刨花木屑等日产日清,避免发生火灾;

14、油漆作业应戴好安全知识,保持通风良好,不得在库房内调漆,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15、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指挥,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16、我本人同意本协议规定并严格执行。

个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注:本安全协议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进场工作后至离开本工作岗位后自行失效

装饰公司个人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3、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5、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6、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8、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0、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公司个人安全协议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个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工种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

装饰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装饰用工合同期限。

装饰用工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全面负责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计划、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提供装饰材料,乙方自备工具。

(四)乙方应当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时完工或者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过失,造成装饰材料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七)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或者违章作业,造成自身伤亡或者他人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向甲方请假,并经过甲方同意。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劳动报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单价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乙方如需用钱,可依借贷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条。

第四条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装饰用工合同。

(一)本装饰用工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装饰用工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装饰用工合同条款,经装饰用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装饰用工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

(三)如甲方订立劳动装饰用工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装饰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装饰用工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装饰用工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装饰用工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5.本劳动装饰用工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五)本装饰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装饰用工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5.劳动装饰用工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任务不足,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

6.甲方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

第五条违反装饰用工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装饰用工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劳动装饰用工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装饰用工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装饰用工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装饰用工合同的一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乙方对在装饰用工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公司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一)双方履行本装饰用工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二)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应继续履行装饰用工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七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装饰用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装饰用工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