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定做合同(通用3篇)

钣金定做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件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钣金定做合同(通用3篇)

供方: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规及相关条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不锈钢操作台饭金件制作加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不锈钢操作台饭金件准确无误的加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要求。乙方收到示意图后应认真分析图纸,按示意图进行生产安排。应做到做工精细、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现象、工件焊接无明显扭曲变形、焊接密实、去除尖角毛刺。

2、甲方任何修改意见和示意图必须在乙方开工下料之前,由甲方设计人员签字认可并写书面文件通知乙方。但如乙方已经开始下料制作,甲方再改动图纸,其责任和损失均有甲方全部承担,费用应据实计算。

3、乙方合理安排生产,制作过程中如发现某图纸不详或结构不合理时,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的图纸。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所定的产品负责保密。

二、定货数虽、单价及交货期: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定购不锈钢操作台4台,单价为________元/台,总计合同金额为_______元。

2、起订日期:合同签署后即刻计时。

3、交货期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三、交货地址:付款方式:

1、甲方到乙方生产场区自提。

2、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额的50%即____________,余款待全部产品加工制作完毕提货结清余款__________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脱应当支

付余款。如末按合同约定________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1%违约金。

四、验收标准与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遵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本合同。因一方原因必须变更合同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同意,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否则给一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其金额按合同总价的进行赔偿。

2、乙方生产制作完毕后,应通知甲方质检人员到乙方生产地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甲方所提供不锈钢操作台不规范而各项参数不完善的示意图进行验收。或以双方口头协商达成一致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发货并付发送清单。若因甲方二次加工或二次运输所造成的产品变形、碰撞、脱塑,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但乙方有义务配合对产品进行有偿修复。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虽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未定条款:

1、本合同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寻求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械解决。

3、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钣金定做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甲方向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原料供应及检验: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乙方应于甲方供料之日起    天内完成检验工作,发现所供原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换。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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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号│家具名称│单位(个)│数量│单价│总价│油漆颜色│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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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共计加工费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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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应采用不低于其同行业的技术标准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4.交货方式及检验方式: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甲方应于提货当时进行检验,自收货之日起    天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付款办法:甲方应于交提货的同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6.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应由违约者负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钣金定做合同 篇3

承揽人:

定作人: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制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作成品

1.定作成品名称为:

2.定作成品规格为:

3.定作成品数量为:——,单位为:————

第二条定作成品质量要求

定作成品的质量要求为:——,

(定作物品,需封存样品的,应写明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数量为:——消耗定额为:——规格为:——

2.定作人对原材料检验期限是:——,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数或退货。

3.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参照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

1.技术资料、图纸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

3.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4.保密要求:————————(注意,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定作人是否要求保密,要明确约定。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承揽人应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五条报酬

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时,定作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若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则应按该规定执行。)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样品。

2.验收期限为:_________

①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_____________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________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交送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以上计算方法,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______

第八条包装

1.包装定作物的材料:

2.包装定作物的方式:

3.包装定作物的标准与要求:

4.包装定作物的费用由________一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

1.本次定作承揽中,采用_____运输方式。

2.本次定作承揽中的运输费用由——————一方承担。

第十条结算

1.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定作物的——日/月内,与承揽人结算。

2.定作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作人交付——元定金;定作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元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定作人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修整或调换后,定作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作物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需要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支付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阶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应向定作人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的价款总值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__%(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入时,承揽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人处,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包装、设备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9.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量的,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十三条定作人违约责任

1.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中途终止合同,定作人偿付承揽人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一般为10%~30%)的违约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没有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致使承揽人无法开始工作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应支付违约金——元,应向承揽人支付保管费、保养费等。定作人逾期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的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一‰偿付违约金。

6.定作人无故拒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作人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人时,要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作人不对承揽人负赔偿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能免除违约责任,除非是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此时,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时,若当事人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不同意仲裁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持一份。

定作人:(签章)

定作人地址:

承揽人:(签章)

承揽人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