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门面摊位管理合同(精选3篇)

物业管理门面摊位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门面摊位管理合同(精选3篇)

乙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对甲方租赁重庆华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公司”)的门面(摊位)进行合理使用、避免纠纷,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场所

1.甲方租赁的门面(摊位)位于______第______号商业铺位。

2.甲方租用的门面(摊位)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服务期限

与甲方和华鹏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相同,该租赁合同期满顺延时,本合同期限也顺延。

三、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费。按甲方租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计______元。

2.水费、电费。

3.卫生费。

4.其他费用。

甲方应于每月5号前缴纳当月的管理费。其他实际产生的费用于次月5号前缴到乙方(若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作相应调整),再由乙方将有关费用交到相关单位。若甲方逾期缴纳上述费用,逾期金额按每日3‰给付乙方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从事其它经营活动。

2.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遵守。

3.甲方必须按乙方统一的作息时间从事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维护店容卫生。

5.甲方应对自己及其雇员、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若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条的情形等)给消费者、购货人造成损害。乙方有权代甲方确认损失情况,并在确认损失大小后代为甲方赔偿,甲方必须在乙方确认赔偿金额后两日内向乙方交付代为赔偿金。

7.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关用品,若物品被盗、损毁、遗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外,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五、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给付违约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若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其与华鹏公司的租赁合同终止,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同时给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4.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綦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管理门面摊位管理合同 篇2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

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门面摊位管理合同 篇3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仁达家园社区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市县 区 路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 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平方米,居委会 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 平方米: 总户数: 共 户

电梯数量: 部

车位数量: 个

绿化率: %

物业类型: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一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条:乙方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上下水管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二)本物业规划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停车场。

(三)本物业规划内共有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本物业配套会所。

(四)本物业公共园艺景观(绿地、花木、水景、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及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六)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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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 

11、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均参照投标书与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__)。

☆ (需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逐项细化)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周期: ;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臵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每次交纳费用的时间: ;

八、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调整。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除政府物价部门有相关规定以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六条、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 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 交纳维修基金 元。

二、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

第八条、广告牌设臵及权益

一、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及本物业各项配套设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办法。

一、 

二、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 

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交纳违约金,或 ;

五、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

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金坛市建设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