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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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生育合同4篇

乙方:

为了加强我村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村(或居委会)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以及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或炭步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

(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为乙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供指导,按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检查流动(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节育、避孕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免费为乙方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与流动人员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或劳动合同时,应把计划生育列为合同主要内容之一。流动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要予以辞退、解雇或停止租赁。

(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赁、容留未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或未办理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

(三)乙方要主动负责被招用或出租等关系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如实反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积极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记、建立档案,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率、持证率和验证率要达100,并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监督、检查。

(四)乙方不得阻挠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或在检查中威胁、殴打工作人员。

(五)乙方应按时组织本单位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结扎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查环查孕,保证本单位流动(暂住)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率达100。每年查环查孕三次(时间为1月至4月15日前为第一次,5月至8月15日前为第二次,9月至12月15日前为第三次)。

(六)乙方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有怀孕或当年出生情况(包括在异地出生后在乙方单位居住)的要及时登记报告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育龄妇女的有关资料以便甲方管理及提供服务。

第三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违反第一条第(一)、(二)、(三)项的,乙方可通过甲方上一级部门,追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也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投诉。

(二)违反第一条第(四)、(五)项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1、违反第二条第(一)、(二)、(三)、(五)、(六)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拒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的单位,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出租屋业主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处以500元以下的违约金(不接受处理的,在村分红款中扣除)。

2、违反第二条第(四)项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计划生育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生育合同(2) | 返回目录

甲方: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和《_______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1、每年三次组织未婚青年进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发给《国策教育证》;

2、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组织乙方婚前健康检查,提供新婚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4、建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访视;

5、对自觉晚婚晚育的青年,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时参加每年三次的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国策教育;

2、依法登记结婚,不早婚早育;

3、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产的,参加一年三次孕环情检查;

4、自愿接受段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访视。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监督职责,具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保证人愿意为乙方作保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1)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逾期一次支付违约金____元;

(2)未婚先孕采取补救措施,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____元,并强制落实补救措施。

(3)如有非法同居行为,又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孕环检,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100元。

3、乙方未达晚婚年龄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正,直至晚婚年龄批准生育,甲方全数退还保证金。

四、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送公证部门公证。如一方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另一方经公证部门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或诉讼程序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的违约金应纳入计划外生育费管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县公路管理段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并按指印)

保证人:(签名并按指印)

附:乙方、保证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在场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生育合同(3) | 返回目录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外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根据《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_______市的管理要求,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外出人员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一、乙方计划生育责任

1.认真执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外出时应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到流入地_________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交验手续。

3.未婚青年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晚婚,晚育。

4.已婚育龄人员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外出后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对乙方的生育,节育措施情况检查与服务,每年进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环,孕情检查,并将居住地(县以上计生指导站)出具的《流动人口环孕情监测证明》寄回户籍地。如违反合同,愿意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罚。

二、甲方计划生育责任

1.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办法和规定,按规定为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督促乙方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乙方晚婚,婚育,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鉴证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

负责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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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xxx(单位)

乙方:

 

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学习、培训,及时向乙方宣传上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甲方为乙方及时协助申办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求事项。

(三)及时为乙方免费供应避孕药具,帮助乙方免费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并结合县、乡(镇)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

(四)甲方组织乙方已婚育龄妇女到规定的地点享受免费查体服务。

(五)甲方为生育一孩后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乙方,从领证当月起到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少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享受优先、优惠待遇。

(六)甲方为育龄妇女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把好档案建立、生育证申报、节育措施落实、孕情检查(月访季查)等关口,对违反《合同》的育龄人员及时处理并征收违约金。对违法生育的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协助督促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按有关规定给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和服务。

(二)乙方在结婚登记、怀孕、生育、合法收养子女、落实节育措施后当月向甲方报告,并提供相关证件。符合一孩生育条件的,持有关证件及时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及时申办二孩《生育证》。在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之前应主动采取节育措施,违法怀孕的,自觉落实终止妊娠措施。

(三)持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怀孕后,不能私自终止妊娠,确需医学需要做流引产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协助报请县级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到指定地点实施流引产手术。乙方领取二孩《生育证》后,应参加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二胎孕情监控。

(四)乙方已婚育龄妇女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季度孕情查体,乙方为男性职工(配偶年龄在49岁以下的)应按时提供女方单位季度查体证明,女方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直接纳入男方单位查体。

(五)乙方生育孩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自觉采取安全可靠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六)乙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享受每月不少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享受优先、优惠等待遇。

(七)乙方已婚育龄妇女因务工、经商、探亲、就医、轮岗或其他原因外出30日以上的,由甲方协助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甲方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外出期间,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孕检证明或返回参加甲方组织的孕情查体。当家中有已婚育龄妇女居住5日以上的,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流入育龄妇女的情况。

(八)乙方对外租赁房屋时,需向甲方提供租房者的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复印件,并签订房主、业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监督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当租房者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时,除积极劝阻、制止外,及时向甲方汇报。

(九)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不收留、不包庇、不窝藏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不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对法人、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兼)职干部予以处理,并由合同监督小组分别收取100—200元的违约金,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二)乙方育龄妇女请假超过10天者,除按单位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外,还必须经计划生育干部签备案(先孕查后批准)。对擅自离岗者罚款50元,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工资。擅自离岗超过三个月,按菏办发[XX]62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乙方在新调入、结婚、怀孕、生育的当月不主动向单位计生办报告,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收取500元的违约金,不能主动上交的,则从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非法同居的,甲方收取乙方100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补办结婚证件,在规定期限不补办的停发工资,离职待岗。凡非婚生育的,县计生部门按《条例》规定的条款处理后,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XX元。

(五)乙方符合二胎生育条件,要按规定程序申领二胎生育证,持证取环、持证怀孕,无证怀孕的按违法怀孕处理,除征收500元违约金外,限期内终止妊娠。

(六)乙方生育一胎不及时落实放环措施的,甲方征收违约金200元,并限期落实放环措施;生育二胎的在规定时间内不落实绝育措施的,征收违约金500元,并限期落实绝育措施。

(七)乙方不按时参加季度查体的,征收违约金100元,每延期一天加征50元(从工资中扣除)。并限期到单位报到,限期内不报到的,按菏办发[XX]62号文件规定处理。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不按时邮季度孕检证明或邮寄假证明,限期返回查体并征收违约金1000元,限期内不返回查体的,按菏办发[XX]62号文件规定处理。

(八)乙方属已婚男性(其配偶在49周岁以下)不按时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出具季度孕检证明的,征收违约金100元,每拖延一天加征50元。配偶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直接纳入甲方单位管理。

(九)乙方属离婚的,离婚前不到计生办查体的,征收违约金1000元,并限期查体。凡采取假离婚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计划生育管理的,按菏办发[XX]62号文件规定处理。

(十)乙方为离婚、丧偶女性干部职工,要按月参加单位组织的随访并签,不按时参加的,征收违约金500元,并限期参加随访。

(十一)每月25日至30日为随访、签时间,甲方不按时随访、签,各征收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兼)职干部违约金100元。

(十二)乙方超计划生育的,除落实“双开”处分,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追回享受的奖励。

(十三)乙方收留、包庇、窝藏计划生育对象造成违法生育,甲方收乙方违约金XX元。

四、争议处理办法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的,可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2、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司法部门受理解决。

五、附款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金要及时兑现。

(二)甲乙双方的违约金,实行专户管理,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三)本合同有甲乙双方签订,甲乙双方签后生效,乙方迁移、调转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至乙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9周岁止。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上级对计划生育有新的规定,与本合同条款不符合时,按新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公证单位保存一份。

(七)本合同条款由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

 签:

 

鉴证或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