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名称:
工程单位:
承包单位:
年 月 日
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钢结构工程承包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承包方式:
1、 包工包料。
2、 工程造价按 元/ m2,面积暂定 m2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 。
如实际施工有增、减凭图纸变更通知及双方签证,决算时按实际平方计算。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制作、安装、配件、运输、油漆,屋面上采用 、墙面采用 、钢梁、檀条等采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第六条:工程期限: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必须进场,进场后施工期限为 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设计变更、甲方等原因延迟施工的,顺延期限。
第七条:工程结算
1、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备料款 %,计 万元。
2、钢构件材料进场开始吊装前,付总价的 %,计 万元。
3、钢构件框架安装完毕,盖屋面板前付总价的 % ,计 万元。
4、竣工验收合格一星期内,付工程款的 %,计 万元。
5、因甲方拖欠预付款和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的除顺延工期外,还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由乙方财务部门出具收款收据证明,否则乙方不予承认。
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
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九条:施工准备:施工前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施工安装,并做好场地三通一平、施工图纸会审及相关事宜。开工前甲方须办妥选址、规划、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
第十条: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分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收到备料款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所属的方案图、施工图、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指派的现场代表签署联系单、指令单、会议纪要、签收单等都属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工程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附则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事宜。双方指派人员所签发的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单通知等具有法律效力。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须按经济合同法规办理或向任何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签) 代表(签)
甲方负责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构工程合同书钢构合同(2) | 返回目录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保温工程等内容
1.6 设计单位:
1.7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