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大门制作合同(通用3篇)

不锈钢大门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不锈钢大门制作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 大门不锈钢大门承包给乙方,本着相互协作,大力配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一、包工包料及材料:

大门每个11616元,规格4。84m×3。05m(含费)包括方宫50×50m×1。5mm、不锈钢钢板1。2×2。4×1。5mm、门轴、瞄头、人工及辅材费。

二、安全、工伤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期不完成,每推迟一天扣除总造价5%。

四、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锈钢大门制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门窗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

4、制作加工造价:

工程安装单价:_______ 元/㎡,预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造价:_______ 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甲方以工程顶账房支付乙方的制作费用。

2、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制作加工总费用的90%的金额,以工程顶账房作为支付乙方制作加工费用所用。

3、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制作加工费用。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无条件支付,保质期为1年。

第三条、门窗制作加工安装要求:

1、乙方按国家门窗制作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下发的制作加工图纸,乙方核对后再进行制作加工。

3、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对制作加工图纸提出合理的意见。

4、乙方有责任提供制作加工料单。

第四条、制作加工材料:甲方只负责提供主材料:方钢、不锈钢扣板、玻璃、地弹簧、门把手等;

其余材料,如:焊条、切割片等一切辅料自行承担。

第五条、质量要求:

1、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

若图纸有所变更甲方会随时通知乙方,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门窗加工规范。

如不遵守,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加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原设计方案,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量。

2、乙方应注意安全制作加工,遵守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施工条例》,如造成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如出现合同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日起,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不锈钢大门制作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方、乙方在 不锈钢装饰项目在施工中的责任,正确行使各自的权利,全面履行义务,确保工程的进度,保证工程的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室内不锈钢装饰工程项目采购、制作、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内容: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采购的内容: 室内不锈钢装饰工程项目。具体包括全部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制作、供应、包装、装卸、运输、工地现场安装、成品保护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三、承包方式及说明

1、总价暂定人民币 。不锈钢装饰按照展开面积计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以每平方米 为计价(不含基材),本合同单价为包工包料综合单价。

2、不锈钢制品和拉手单独应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进行单独计价。

3、工程量确认: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项目部、预算部及时审核确认。

4、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制作、供应、包装、装卸、运输、工地现场安装、检测、验收、成品保护、保修、售后服务、税金等。

四、合同工期

注:以上日期包括现场测量、深化设计工期、生产工期、安装工期。 五、结算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三日内,第一次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作为工程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后,若甲方要求合同内容(订货数量、型号、颜色等)变更,则需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2、第一批不锈钢制品(不得少于总工程量的 %)和安装设备运输到工地后拾工作日内,第二次甲方需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开始准备现场安装。

3、竣工前甲方应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4、安装完毕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结算后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

5、剩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付清。

6、发生返工时:属乙方原因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属甲方变更返工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结算并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拆除计工时。

六、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及产品

乙方产品采购的约定:乙方产品进场时,由甲方、监理确认。未经签字认可的产品不得使用、安装、乙方负责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交验。乙方应按甲方批准的材料明细组织设计、生产加工、供货安装、不得影响总的工期进度。

七、质量标准

1、所采用板材为304#镀钛黑不锈钢,厚度≥1.05mm(满足行业标准)。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和相关质检部门要求。

3、乙方必须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施工作业,对施工质量先进行全面自检,然后提请甲方检查验收。各工序间必须办理中间交接,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甲方检验前和检验达不到要求,严禁隐蔽。

八、产品验收

1、报验以书面文件为准,且报验要准确、及时。若出现报验不准确、不及时,后果由乙方负责,出现的全部损失乙方无条件承担。

2、合同签订前,各种产品均需做样板现场经发包方认可,以展示材质及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大面生产。

3、产品进场后,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质检部门并会同监理单位按照总工程量的1%随机取样进行破坏性检测;产品在隐蔽前和安装完毕后均须书面通知甲方质检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4、所用胶类产品环保验收须满足环评检测要求。

5、产品质量及环保验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在小业主最终验收认可前不免除承包方责任。

九、组成要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按甲方整体施工进度确定的乙方生产供货进度计划。 十、现场代表及管理职责甲方委派 任现场代表,对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乙方委派 任现场代表,是乙方现场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负责施工人员现场管理。

十一、甲方工作

1、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监督及协调工作。

2、审批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形象进度,按合同条款拨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工作

1、负责队伍的组建进场及施工前的其它准备工作。进场前提供约定材料样品,要求标明款式、产地、价格,且须由甲乙双方盖章认可。进场后负责将合同相关条款及交底内容向施工人员交底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每道工序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在甲方、监理指定区域做样板工程,经甲方、监理现场察看并经质检部监督员认可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否则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文明施工,达到环卫要求,保持现场整洁,生活区保持卫生清洁,由此发生的费用自理。负责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施工中产生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做到每日一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于铺贴好的地面、粉刷好的墙面及安装好的所有成品给予适当保护,如发现故意损坏必须赔偿恢复费用且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

3、负责提供本施工范围内所需技术资料、质控资料及产品保证资料并整理装订。

4、按合同所列条款,依据程序申请工程款。

5、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监理方的质量监督和其它合理要求。

6、定期参加工程例会,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周计划、周完成情况以及需各方协商解决问题等)。

7、对甲供材料提前15天上报材料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项目部。 8、在施工前对上道工序质量及施工现场进行交接验收。

9、必须保证进场材料为本合同中的约定产品,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10、服从发包人安排,积极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十三、职工患病及安全事故的处理

乙方职工的疾病及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产品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对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给予修缮处理。承包(供货)人在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后,负责24个月的免费保修;在运行中出现难以调整修复的质量问题时,承包方应无偿更换产品,直至达到小业主满意。

十五、违约和赔偿

1、乙方未按时交付承包项目的,甲方、监理方检查质量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每出现一次扣违约金1000元,如因甲方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因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工人工资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媒体曝光给甲方造成经济、声誉损失的,甲方视情况扣工程款10000元/次,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乙方人员若发生打架斗殴、偷窃他方物品等不法行为,甲方视情况扣乙方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方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变更部分的木作价款作相应调整,工期以乙方接到书面变更通知日期起作相应顺延。

4、因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罚承包方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并按要求提供新产品,相应数额由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

5、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或是掺杂施假等情形,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工程款10000元;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前期所做的工程不再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6、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的同时给予明确答复,且在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否则视为违约。物业公司可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装修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十六、不可抗力

1、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包括飓风、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

注: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政府行为与中国政府关税的上(下)调整。

2、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力减少损失,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应由其承担。并应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十七、其他

1、本合同以及一方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文件必须以中文书写。

2、如用电报、电传通知的,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在电报、电传发出当日或次日以书面信件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第七日视为收悉日。并均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当甲方委托第三方(施工方)对不锈钢产品数量及尺寸等标的进行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同样生效。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效力。

十八、补充条款

1、乙方提供的产品以报价单所涉及的明细、规格、数量及单价为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将产品的技术文件,无偿向甲方提供一式四份。

3、乙方进场前必须办理人身保险、安全帽、工作服、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九: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