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居住用房通用合同(精选3篇)

短期居住用房通用合同 篇1

出租方 (甲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短期居住用房通用合同(精选3篇)

承租方 (乙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计 ____________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结算。乙方付押金____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家电设备人为损坏由租客承担。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不得群租。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短期居住用房通用合同 篇2

施工承包协议  委托方(甲):云南XX公司  承包方(乙):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经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师宗百货公司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围墙砌筑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双方协议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工程范围:砌筑范围、位置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定。  

二、质量及砌筑形态要求  采用24墙砌筑,墙高2.2米,每6米一个承接墩,墩高2.4米,墩顶端要求形式按后附图。  质量要求:  

1、围墙必须垂直、牢固,结构合理,形态美观,砌筑砂浆须饱满,严格按建筑砖砌墙的质量标准执行。  

2、外墙以砂浆抹平,必须平整且砂浆厚度要达到1㎝以上。  

三、计量及计价标准  

1、2.2米高24墙每米含材料费、人工费、工时费,综合单价100元㎡。  

2、增加墙墩按厚,高度2.4米计,每米综合单价440元;  

3、墩部的不规则形态按用砖数折算为24墙(2.2米高)的.延平米计价。  

四、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1万元施工准备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  格并办理结算后除质保金外一次付清,质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  起,每100米用时不超过3天。超时每天罚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期间须对行人安全负责。  

七、遇有人阻挠砌筑时应停止施工,不与之争执,报甲方工作人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乙方需开具工程发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

方:云南XX公司

方:  负责人: 负责人:____日

期:____日

短期居住用房通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担保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款人承诺:

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