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饲养承包合同(通用3篇)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通用3篇)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_____(83)、(84)1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___(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_头(只),种公畜___头(只),肉畜___头(只)……

第三条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年_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_头,规格是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头,规格是;在承包期内的第___年___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_头,其中,种母畜___头,种公畜___头,幼肉畜_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_____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_间,牧场______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_亩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公斤,其中___公斤,___公斤…….,时间是__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____公斤,其中,______公斤,______公斤,……时间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____%归甲方,_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已经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货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__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头。

其中,种母畜__头,种公畜__头,肉畜__头。

第三条 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__年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头,规格是____;

向甲方上交肉畜__头,规格是____;

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__头,规格是____;

在承包期内的第__年__月以前。

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头,其中,种母畜__头,种公畜__头,幼肉畜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间,牧场__亩,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亩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公斤,其中__公斤,__公斤,时间是__;

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公斤,其中,__公斤,__公斤,时间是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

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

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

栏圈内的粪肥__%归甲方,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的违约金。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超过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

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东风合_02 号 :______

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地址:_____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贰年。 _ 年 1 月 1 日起至 _ 年 12 月底止, 自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 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57320 元) :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 1月 1 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 1000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 0.3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南沙区政府的文件执行。

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东风农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