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采购合同

耗材采购合同_耗材采购合同(精选6篇)

耗材采购合同

耗材采购合同_耗材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梅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梅市医字[20xx]19号)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医用耗材的正常供应和产品质量,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明确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按照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结果发生的配送和采购活动。

第二条、乙方承诺依据甲方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供应,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耗材乙方应在12小时内送达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货,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经销商配送。

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验收及异议

乙方交货时,甲方应验收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如果配送的医用耗材与甲方计划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用耗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用耗材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医用耗材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凡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在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须出具有效证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医用耗材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医用耗材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产品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同时应提供配送产品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产品的计量、数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

(三)除甲方对医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外,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产厂家或管理部门对包装有特殊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六条、伴随服务的要求:

(一)乙方交货方式采用现场交货,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运输到指定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该提供下列服务: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无条件及时更换;在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处理善后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计划通知单后拒绝供应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按于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现场会确定的中标价格执行。具体见附表。

以上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但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则按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医用耗材之日起90日内结算货款。

第九条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耗材采购合同_耗材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商定,中铁二十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张桑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部与乙方就甲方办公耗材,电脑、打印机维修及粉盒、硒鼓耗材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本次因工作需要,甲方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及使用耗材由乙方保证按市场最低价格供给甲方,乙方保证及时对所产品做好售后服务。为充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1 乙方负责提供本次甲方所采购的产品,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让甲方投入使用。按时对甲方所采购的产品进行后期维护。

1.2 设备在(保质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故障均由乙方负责维护,修理,更换。保质期后若设备再次更新,升级,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1.3 乙方负责所提供设备正常使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4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认为损坏,软件使用不当导致系统崩溃均由甲方负责。保修期内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

1.5 安装完工后,甲方应更改自己各种原始资料,加强防盗意识。若发现自己账号可能泄露,可联系乙方,帮助更改。

1.6 甲方未按使用要求,违规使用产品带来的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

1.7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对所销售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1.8 乙方按甲方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相应的质量保证,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15%,甲方可进行市场调查(同区域内)如有差异,经甲乙双方证实,甲方可按调查到的价格付款。

1.9 若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付款方式

2.1 甲方本次所采购的产品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2 甲方一次性付清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若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由违反合同乙方负全责。

甲(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耗材采购合同_耗材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梅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梅市医字[20xx]19号)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医用耗材的正常供应和产品质量,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明确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按照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结果发生的配送和采购活动。

第二条、乙方承诺依据甲方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供应,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耗材乙方应在12小时内送达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货,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经销商配送。

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验收及异议

乙方交货时,甲方应验收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如果配送的医用耗材与甲方计划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用耗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用耗材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医用耗材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凡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在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须出具有效证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医用耗材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医用耗材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产品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同时应提供配送产品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产品的计量、数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

(三)除甲方对医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外,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产厂家或管理部门对包装有特殊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六条、伴随服务的要求:

(一)乙方交货方式采用现场交货,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运输到指定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该提供下列服务: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无条件及时更换;在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处理善后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计划通知单后拒绝供应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按于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现场会确定的中标价格执行。具体见附表。

以上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但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则按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医用耗材之日起90日内结算货款。

第九条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耗材采购合同_耗材采购合同 篇4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

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

2.供货价格

(1)在同等产品中,乙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2)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价格调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余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 天内支付。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 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 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 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规定的标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乙方公司标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个月以上时,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4.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耗材采购合同_耗材采购合同 篇5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传 真:

网址:

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签收人是指甲方所属员工或指定的收货人。

2.协议要点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与其它日用商品,且每月消费金额在RMB1000元以上;

2.2购销协议的有效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所售商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并提供三十天的结算期;

2.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支票、现金、银行转帐、银联卡支付) 3供货价格

A、在同等商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商品给贵单位,特别议价的的商品按最终协议价供货。

B、供货价按乙方实时统一销售价(可参考乙方网站、商品彩册或电话咨询)

C、本协议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

4.结算方式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验收,每个月30日前,乙方需提供发票及具有甲方签收的配送单据,经甲方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将当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甲方如有规定或最佳结算日期请注明:每月_____日至_____日,如无注明结算的具体日期,将由乙方自行安排。

5.包装及配送服务

5.1乙方将保证所有商品为生产厂家的原始包装并保证包装完好,不得私自拆开或重新包装。

5.2乙方将保证优先配送签约客户,尽量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效率将商品配送到甲方收货处,因深圳的交通现状因素,所以具体的配送时间不受协议约束,但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送达。

6.验收与退换货

6.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与乙方提供的配送单核实收货。

6.2甲方收到商品经核实清点无错后,需在甲方的配送单据上面由指点的签收人签收。结算货款时以配送单上商品数量、价格为准。

6.3对于应急采购商品按甲方对商品的要求,乙方将根据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6.4纸类商品整箱或整包包装一经拆包,将不能退换货;其它商品如因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时请保留包装材料完好,部份商品因选购错误或因甲方其它原因需要退换货请参考乙方网站所注明的范围。

7.售后及其他服务

7.1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BS/CS),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同时让甲方可在乙方网站上面实时查询到所购商品与历史订单的详情与订单处理状态。

7.2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不限最低起送金额的配送货服务,但请甲方酌情合理的使用此服务。

8.违约责任

8.1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协议、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协议有关事宜。

8.2 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货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款为止。

9.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9.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如甲方连续三个月采购金额未达到协议要求的金额,乙方保留单方面取消协议继续执行的权力。

9.4本协议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协议自动终止。

11.其 他

11.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1.2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1.3本协议一式­­二份(共2页),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耗材采购合同_耗材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梅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梅市医字[20xx]19号)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医用耗材的正常供应和产品质量,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明确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按照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结果发生的配送和采购活动。

第二条、乙方承诺依据甲方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供应,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耗材乙方应在12小时内送达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货,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经销商配送。

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验收及异议

乙方交货时,甲方应验收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如果配送的医用耗材与甲方计划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用耗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用耗材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医用耗材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凡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在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须出具有效证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医用耗材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医用耗材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产品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同时应提供配送产品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产品的计量、数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

(三)除甲方对医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外,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产厂家或管理部门对包装有特殊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六条、伴随服务的要求:

(一)乙方交货方式采用现场交货,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运输到指定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该提供下列服务: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无条件及时更换;在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处理善后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计划通知单后拒绝供应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按于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现场会确定的中标价格执行。具体见附表。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医用耗材之日起90日内结算货款。

第九条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