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发布(精选22篇)

房屋买卖发布 篇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发布(精选22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坐落在个人产权的房屋使用所有权以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房屋产籍号为,户型为室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层为住,(正、厢)楼。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元,并将过户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天内移交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由方于年月日前办理完交易手续并承担全部过户费用,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新房证下发7日内,乙方应将购房余款一次性给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购房余款的当日,甲方将房屋移交丙方使用。

三、乙方交纳定金后、甲方迁出前,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随意处置该房屋或挪做它用,也不得随意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内部设施和结构。

四、乙方交纳定金后,在尚未办理交易手续的情况下,该房屋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损坏,或被划入政府拆迁范围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应主动向乙方返还定金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章

中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章

年月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

出卖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甲方以该房屋为抵押,在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支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详见房屋购买合同及贷款合同) 

二、甲方现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乙方,转让价格暂定为_______万元,在甲方做出房产证和契证后,在乙方总出价_______万元(包括转让价和所有其他费用)的范围内对转让价作适当调整。

三、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双方各向丙方支付买卖定金_______万元。

四、在甲方办好产权证和契证后,三方与_______________支行签定监督支付协议书,乙方按该协议书的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给银行。

五、甲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办好土地证。

六、在甲方办好土地证后,丙方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到_______________之行办理房屋转按揭贷款手续。

七、在甲方办好契证和产权证后,

(1)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自乙方与承租人签定新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赁合同押金_______元,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

(2)甲方将押金______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_______________元于新租赁合同签定之日交付给丙方,在双方结算后由丙方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保证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为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将返还乙方转让款_______万元。

九、税费

1.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代理方税费_______元,乙方预付代理方税费_______元,交易完成后按实际结算。

2.交易完成后,甲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务费。乙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务费。

十、甲乙双方及代理方责任 

1.甲方确保房源可靠、手续合法;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2.乙方应按协议履行责任,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3.代理方确保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_______个工作日后交付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该定金在扣除代理费_______元后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_______元,赔偿代理方代理费__________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由代理方负责退还乙方。

2.在签订《____________市房屋转让合同》后出现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发布 篇3

甲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号____栋____单元____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________元整,第二期支付________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名和手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和手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4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条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设施等)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 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3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5

甲方(出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

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定。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

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300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2%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

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买卖发布 篇6

双方约定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某某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卖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同意甲方自行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并同意甲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乙方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且自愿接受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对房屋结构及现场状况等已充分了解,双方认可甲方就本工程制作的一切要约邀请、效果图、文件、广告、楼书、沙盘、样板房及其他材料等,如与预售、合同及本协议有相抵触之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协议为准。房屋交付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三、本项目地下停车位属甲方所有,乙方可以购买使用权,购买后甲方将使用权转移给乙方。

四、按揭贷款事宜:

如乙方申请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下同),须遵守下列约定:

1、乙方应在预售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贷款所需的全部个人资料办妥并交付贷款银行,银行审查确认后协助乙方办理按揭贷款事宜,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7日内将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备齐并交付银行,视为乙方不再申请按揭贷款,则乙方应按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款。

2、如银行批准乙方的贷款,乙方应自收到银行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签署有关合同与资料。如乙方未在3日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签署有关合同与资料,视为乙方不再申请按揭贷款,则乙方应按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款。

如银行未批准乙方的贷款、或批准金额少于乙方申请金额,乙方有义务在收到银行的通知后 5 日内按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款全部或差额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本协议生效后贷款发放前,如国家调整按揭贷款政策,比如要求调高首付款比例、或增加其他限制条件等,乙方应予以服从并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并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差额;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于接到(含视为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甲方处办理交付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则视为房产已交付使用。乙方的联系地址、电话等如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的书面通知被退回,甲方交寄之日视为送达乙方;按上述地址送达的通知被退回的,甲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的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后10日视为乙方接到通知。

乙方从接收房产(含视为接收)之日开始承担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用。

六、双方同意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使用;乙方需付清全部房款后,方能办理房产交付使用手续及房产过户手续。房屋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所差房款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七、乙方如申请按揭贷款,则乙方必须办理房产预告登记,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负责办理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等)导致的违约行为,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房屋交付时,甲方将室内预留电话线、网线、有线电视、天然气接口。具体开户费、初装费、使用费等,须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7

有关城中村房屋买卖合同范X  城中村房屋买卖合同范X一  甲方: 住址:矣六街道一组 号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矣六街道一组 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在矣六街道一组 号,房屋面积( )平方米,卖给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此价款含房地合一价。  

三、付款办法: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价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今后若遇国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及回迁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该房屋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今后社区及小组对该房屋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办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双方遵守执行,不得反悔违约,否则惩违约方房屋买卖价款的双倍违约金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双方认可无争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证人:____月____日  城中村房屋买卖合同范X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区柳树街与工业街交汇处龙潭馨城小区8号楼一单元301室及1单元2号车库(主房建筑面积134.7平方米,车库面积14平方米,主房地板砖、内墙已铺完)房地产卖给乙方。  

2、 本房产为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开发,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与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甲方当初在购买此房时,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为抵押从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十九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合同签订时,甲方已还贷款十三个月。  

3、 购房款分为两部分,一是,现金部分,乙方需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二是,贷款的部分,贷款姓名为甲方姓名暂不更改,剩余贷款转给乙方续还。  

4、 贷款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续还剩余贷款。乙方在续还剩余贷款时应在每月的三____日前还清当月贷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银行的.不良记录。如果给甲方造成不良的银行征信记录,由乙方赔给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 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____月____日  城中村房屋买卖合同范X三  出卖人(甲方): 配偶:  身份证号码: 身份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认购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 小区 单元西户 室转让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甲方将承担交易总金额500%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圆整。乙方分____次付清,首付款_______,并预留尾款_____万元,待房屋产权证下来过户完毕后于____日内付清。  

3、甲方在乙方付清首付款起即刻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同时转让。  

4、因出卖的房屋现并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待到办理兹相关证件时甲方应主动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如届时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全部房款,同时支付交易总房款的200%做为补偿金。  

5、甲方应积极配合争取能在产权证办理前直接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名字,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拆迁办)直接办理更名手续,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书,则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要挟推辞,否则视甲方为违约,承担交易总金额300%的赔偿金,乙方保留追诉权。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6、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否则视为违约。  7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认购款和利息及酬谢金外,还应当支付交易总金额300%的违约金。  

8、本协议双方应当共同执行,不得无故反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其它约定

10、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____市公证处一份。  1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____月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8

甲方(卖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乙方(买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市 小区 幢 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第二条 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第三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

第四条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第五条 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第六条 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 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元。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 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 %即 元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 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第1项和第2项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房屋买卖发布 篇9

男方:___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满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已于年月日在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市路弄号层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方的共有份额归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中涉及房产事项的,其内容自办理完房产过户登记时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10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山东 公司宿舍 号楼 单元 楼 户(以下简称该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

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区,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摊)为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一共 平方米。

(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 所出具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该房屋出售后________年后正式办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 。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承诺在建设方承诺的交房日期当天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将已收房价款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

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贰份。

此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发布 篇11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买卖合同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集资建房 权利义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 甲乙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  

三、 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应有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出卖的房屋如因政府规划行为需拆迁,所得相关赔偿的一切 权利自合同生效日起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应 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转移时间追及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之时。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损失, 支付对方违约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法院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伸阅读】  

一、小产权房屋能够自由买卖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已购公房”,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为商品房上市出售。“乡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难改变,很难过渡为完全产权,否则将会动摇国家的土地制度。而对于“使用权”房来说,上市出售则会有一线希望,因为,国家也在一直提倡并做着改革试点的努力。  

二、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根据____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笔者认为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不应简单一刀切似得认定为有效或无效,应分情况认定。  

三、小产权房向____镇居民转让的合同效力  目前该种情况,在实践中普遍的认定为合同无效。而在理论上,国内较多的学者对合同的效力持肯定态度。笔者持合同无效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由:  

(一)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这一规定得知,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有完整权属证书的。而小产权房是建立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其存在注定不能取得完整产权,根本无法进行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二)违反我国房地一体主义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该条规定的主要是指国有建设用地流转原则,它表明房地产所有权转让之时,房产之上的土地所有权也随房一起转让,该原则的实行,避免了我国房产交____市场出现混乱局面,维护了房产市场的稳定。对于这一原则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同样适用。而小产权房恰恰违反了这一原则,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故小产权房流转中____镇居民根本无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使得房地分离,较易产生纠纷。  

四、小产权房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的合同效力  针对这一情形,实践中多数判定为合同无效,但笔者认为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一)基于公平正义原则  国家将一部分土地划分归为集体所有,是为了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及生活居住权,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倾向。但与此同时,这也恰恰是限制了农民应享有的同____镇居民一样的权利,“农民与____镇居民”,对称谓及身份的区别本身就是违反公平的体现,为了农民的身份,他们无法享受房屋及土地所带来的升值利益,他们与国家一样拥有土地,但无法同国家一样买卖土地,获取收益,从另一层面上讲他们不是被保护着,而是被禁锢在了这片土地上。  

(二)维护农民合法收益权  基于我国现有规定及我国国情,允许小产权房在市场随意流转势必将造成我国房产市场的混乱,引发各方利益矛盾冲突。但完全限制小产权房的流转则是对公平原则的违反,农民对土地可以占有、使用,因无处分权而无法像____镇居民一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在目前我国现实情况之下虽不能立即实现同____市房地产一样的大市场,但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在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开拓一个独立的小市场,允许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房屋进行自由流转,使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  

五、房屋合同无效后的利益平衡  由于小产权房的交易不在少数,其中涉及多方之间的利益,易引发多种矛盾。因此,在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中,平衡好各方之间的利益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责任比例的确定  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是因房价的不断增长使得卖方反悔而向法院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小产权房交易之时必然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但卖方因利益驱使,违反当初协议,这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背,但是否能因卖方对诚实信用的违背而判定卖方承担主要责任呢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时,双方都明知这一行为在我国存在违法情况,即都存在过错,双方过错大小应相同,不能因为房价的大幅增长而让卖方承担更重的过错责任,因此,笔者认为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双方仍是承担相同的过错责任。  

(二)实际操作  既然双方是同等责任,合同无效后,首先考虑的应是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房屋归还。如果买房人使用房屋期间对房屋进行了修葺或装修等,可以按照添附的原理处理,卖房人取得利益,应补偿买房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当然,若买房人在居住期间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也应对卖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房价的上涨,在房屋合同签订之时是双方都不可预见的,房价是市场经济作用的结果,双方对此均无需承担过错责任。因此,合同无效引起的房屋返还,其中的房屋升值利益应当然的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即卖方所有。作为房屋的买方,明知小产权房先天不足而选择购买,承担房屋返还的风险应是其可以预见到的,当然,其因买房失去的一部分存款利息笔者认为是可以向卖方主张承担的

房屋买卖发布 篇12

出卖方(甲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购买方(乙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甲方征收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乙方征收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乙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单位,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房屋买卖发布 篇13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 路________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销售广告

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 土地权利

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8条 权利担保

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 规划许可

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_。

第10条 销售许可

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 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商品房标准

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13条 质量原则

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 防震减灾

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 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 表面裂缝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 质量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质量证明

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 质量评价

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23条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浴________厕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条 书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条 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条 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条 阳台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条 过道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条 套内楼梯: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条 重要门窗: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条 房屋层高: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毫米。

第35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36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________平方米、书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客厅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________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 露台面积

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 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 面积自测

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 测量争议

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 通知到场

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51条 用水供应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______;价格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 排水设施

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________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 电梯使用

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安全

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58条 电力供应

负荷____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数量________,供电平面图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 通讯设施

线路数量_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其他线路

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1条 供暖设备

供暖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 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_____________

第62条 设备安全

安全使用时间20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

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 湿度___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___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价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66条 燃气品质

燃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量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 ;燃气安全装置为________ 。

第67条 使用时间

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72条 日照时间

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 自然通风

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 室内保温

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 房屋隔热

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 噪声隔音

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 周边建筑

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 采光保障

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 环境绿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第82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 环保噪声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86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____________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 自用车位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________元,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 用地面积

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条 建筑总量

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条 设施使用

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 参考标准

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学校___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___个,中学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院(________级________等)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车场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邮局________个, 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条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宽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质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 建设标准

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________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99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 工期证明

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 银行贷款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 买受人原因

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 入住费用

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 强行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 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 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 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 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 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 保修期间]

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排除

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部分 权属证明

第118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119条 所有权证的办理

(1)出卖人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书,在买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买受人支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受人自己办理所有权证的,则自入住后60天内,最迟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卖人将全部相关手续交付北京市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凭此备案可以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如果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认为出卖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买受人可能无法就此取得证据,但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只有通过取得权属机构出具的证明出卖人手续完备的证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应当根据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买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0条 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第121条 土地使用权

考虑到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保证上面载有买受人的姓名与权利,此项证明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22条 物管公司

(1)考虑到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

(2)如果出卖人希望买受人选择物业公司,则应当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正确选择,在买受人众多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个约定的时间内,根据多数人的选择进行决定。

第123条 服务期限

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4条 物管费用

物业公司的收费范围与标准不得超过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其中保洁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费:________元/每吨;电费:________元/每度;燃气费: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5条 管理责任

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出卖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6条 社区安静

出卖人应当承诺室外持续噪声不高于60分贝,每小时持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仅能有1天可产生噪声,以保证买受人生活舒适不受影响。

第127条 服务时间

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28条 新公司选择

当买受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此等选择过程不应当受到出卖人及其所选择的初期物业公司的阻挠。

第129条 交接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初期物业公司将如下物品交付给新物业公司:

(1)图纸:供水、排水、电信、暖通、建筑平面图、结构图、强电图、弱电图、电梯、消防、公供区域的照明装修卫生间、各门窗系统;

(2)大修基金:属于买受人所有的用于维护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险单据:原始物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项财产、人身保险单据。

(4)预收费用:初期物业公司已经收取的但没有使用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5)对外合同:保安合同、户外绿地维护合同、保洁公司的合同、系统设备的维护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单据:与初期物业公司购买的设备相关的全部保修单据,以使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能够有效地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

第130条 交接验收

(1)中央空调:空调机组、水泵、配电柜、消防控制柜、烟感控制系统、喷洒系统、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避雷系统、电梯;

(2)故障记录:初期物业公司应当对设备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项故障进行提示,没有提示的,则在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后,三个月内发现的故障,均视为初期物业公司有维护义务,不能及时维护的,则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第131条 交接责任

新物业公司及买受人组织有权对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的物品进行追偿,因为出卖人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不仅需要交付外,还应当承担没有及时交付给设备维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将设备复原所支付的费用。

第132条 证明责任

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33条 姓名知情

为方便买受人组织小区委员会或其他业主维权组织,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但考虑到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利,他们书面拒绝的除外。

第134条 知情权利

出卖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和资料,如有相反证据足以说明与事实不符,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5条 组织权利

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为组织业主委员会提供有利证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时在相关管理机构处获得批评或登记。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6条 通知权利

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质量或者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在业主管理委员会筹建或运行中的言行,不应向买受人提出任何侵权责任要求。

第137条 财物交付

出卖人应当将相关财产,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3日内开始办理交接手续,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并且在30日将全部财产交付完毕,对于其中有损坏的财产应当修复或者以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8条 身份权利

买受人作为商品房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利及其他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买受人有权就组织业主维权机构在所居住区内或者新闻媒介发布维权信息,出卖人及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应阻碍买受人行使上述权利。

第139条 知情内容

买受人有权获知与房屋相关的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等信息,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与本商品房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并有权获得与房屋相关的诉讼信息。

第140条 施工进度

出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条 工程监督

鉴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质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当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时,或者承建人没有按照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施工时,或者监理人不能履行质量监督义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买受人暂时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42条 参与争议

如出卖人可能与房屋相关的权利与其他第三方进入诉讼或者仲裁,例如设计施工监理担保抵押等争议,应当及时就法律文件、开庭等事项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对于此事情对未来权利的影响做出正确的判断,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

第143条 房屋验收

买受人有权就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进行单项或者综合验收。

第144条 验收方式

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买受人进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安排人员协助鉴定,如出卖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拒绝买受人进行鉴定,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145条 验收文件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6条 欺诈责任

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第147条 撤销权

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及房屋质量瑕疵显示的长期性,及买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过程中,可能将遭受来自各方的胁迫,因此双方均认为构成买受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签字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3年后出现,买受人有权在取得相关机构提供的评估、评价或监测报告后1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合同条款依法行使撤销请求权,买受人承诺不以时效作为责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条 消费者组织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者管理进行监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此项权利。

第149条 权利行使

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出卖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150条 抵押登记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即将支付大部分款项,而房屋在短期内尚不能交付,此等情况可能使买受人在未来面临巨大风险;为此出卖人承诺将与买受人所购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及在建工程抵押给买受人,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到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应当在30天内将此程序办理完毕,以使买受人在出卖人面临破产风险时能够优先得到受偿,从而减小买受人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不能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房屋买卖发布 篇14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3)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条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设施等)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3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份。

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发布 篇15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1、该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_

2、产权及限制状况:

(1)共有状况:_____________

(2)抵押状况:___________

(3)租赁状况:_________

(4)其他限制状况:________

第二条预订条件

1、房屋总价: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

4、户口迁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

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营业场所(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号)与房屋产权人签署《________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意向金条款

1、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

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

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______房屋买卖合同》后,该意向金转为乙方购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______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______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________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

(1)乙方与房屋产权人在签署《________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本协议第二条预订条件以外的房屋买卖主要条款不能达一致的;

(2)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发布 篇16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首次上市出售。

二、本合同括号中所列选项以及空格部位,须据实填写。双方不作约定须在空格处打×,以示删除。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填写内容请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五、本合同条款由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本合同由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合同封面右上角加盖合同监制专用章,未经许可,不得翻印。

黄冈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黄冈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镇______路______幢______层______号,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房屋所用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用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房屋包括附属设施等。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及其权益全部卖给乙方。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买卖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1、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2、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3、在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之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由甲方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乙方买受后,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时,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甲方出面的,甲方应予协助。如因一方延误,影响房地产权过户登记,遭致另一方有损失的,由延误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原来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乙方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所有未缴纳的税费一律由甲方负责缴纳。本合同所发生的转移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分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乙方买受后应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对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按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并承诺遵守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二份交房产和土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附件1:房屋平面图及共用面积分摊说明

附件2:装修及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3:合同补充协议

立合同人:

卖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发布 篇1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绵阳市涪城区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594平方米) (__________)以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___¥万元)的包干房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二、乙方支付甲方房屋买卖定金______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定金的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装修费用甲方不管。

三、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一年内___年 月日——___年月 日一次性将剩余房款_________元整支付甲方(没按时间付款算乙方违约)。甲方把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及房屋转让,抵押。

五、合同签订前设及房屋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所收定金______万元赔偿乙方200%,并赔偿乙方及房屋装修费用。

七、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一切法律行为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安全和消防)

八、如遇到政府或私人对本房屋的拆迁,所有的拆迁费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拆迁赔偿手续,并如数把政府拆迁款项转给乙方。

九、若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八十八万元房款后不能过户,甲方的亲属(夫妻、子女、儿孙、父母等所有亲戚)不能向乙方索要所有权和使用权。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房屋买卖发布 篇1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_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第六条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_____________: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余款_____________: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 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__________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20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补 充 条 款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房屋买卖发布 篇2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重庆市 (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年; 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 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 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工 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 40 元的标准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 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 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 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 30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延误时间超过 5 日的, 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 60 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2、3 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 相应利息) ,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 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 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 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 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 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第七条 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 3 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 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 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发布 篇22

合同编号:____

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方:__

买受方:__签订日期:____年_月_日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__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__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原则,现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1.1甲方同意将自身所有的坐落于__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具体以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准;1.2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装修、庭院、家具、装饰、车位及其他设备设施转让给乙方,其转让价款已经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第二条房屋权属现状及承诺2.1甲方现就该房屋权利负担状况披露如下: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该房屋没有设定抵押或者权利负担。2.2甲方现就该房屋租售事宜披露如下: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尚未将该房屋出租或出售给第三人。2.3甲方保证自身系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该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未被限制或禁止转让,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4甲方保证其配偶和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认可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2.5甲方保证,该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居住使用期间均保持身体健康,从未出现过非正常事件。2.6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交纳至相关机构。2.7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期间,对房屋基本结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家具家电保持良好的状况。第三条房屋交易价款与支付3.1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__万元,该价款已经包含房屋内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附属车位、庭院及配套设施设备。3.2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期限分期支付购房款:3.2.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人民币__元;3.2.2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乙方支付购房款__元;3.2.3剩余尾款__万元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向乙方履行房屋交接手续,并迁出户口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3.3甲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购房款、尾款等款项后当日,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第四条税、费相关约定4.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契税、增值税等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网上签约与权属转移登记5.1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年__月__日前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并共同向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第六条房屋的交付6.1甲方办理完毕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将该房屋及配套车位交付给乙方。6.2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6.2.1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标准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进行清点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6.2.2如甲方交付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不符合附件一相关约定,乙方有权对不符合约定事项按照附件一中的价款直接从尾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追偿。6.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无偿转移至乙方名下。6.4甲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该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手续。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7.1.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7.1.2该房屋被查封、限制转让或者再次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的,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7.1.3甲方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7.1.4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7.1.5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的;7.1.6甲方就该房屋作出的承诺或保证系虚假承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7.2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购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项,并按照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3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损失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补足。7.3如因乙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款项的万分之日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7.4虽未在本条列明,任何一方出现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属于违约的任一情形,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按照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该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7.5守约方向违约方催告履行或主张权利而引起的所有合理维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7.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且该限购政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立即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购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项,如有逾期,按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第八条不可抗力8.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九条通知与送达9.1双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通知与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其上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时,需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及时送达或无法送达的责任和后果均由该方自行承担。9.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通知的送达日期按下列原则确定:9.2.1专人:交送给专人的当日即视为送达。9.2.2邮寄:以挂号信、快递或发出的次日即视为送达。9.3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同样作为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向任何一方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第十条其他10.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10.2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月日月日附件一装饰装修、家具、饰品等附属设施清单1、家具清单及价值:总价__万元____2、饰品清单及价值:总价__万元____3、装修装饰及价值:总价__万元____4、车位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月日月日附件二装饰装修、家具、饰品等附属设施视频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