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采购合同(通用5篇)

副食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副食采购合同(通用5篇)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干货副食类 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5、乙方所供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出厂标准为准;

6、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8、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9、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二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名后递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

(3)食堂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

3、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

(1)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时供货(迟于甲方所定供货时间24小时)。

(二)乙方责任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8、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9、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10、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五、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2小时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至 安徽国祯集团(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天达路交叉口安徽国祯大厦),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六、货款支付

1、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一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次月的中旬;

2、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乙方若发现甲方有歇业、破产、经营严重亏损或不能按约定结清货款之情形,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应付款项;

4、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后方为有效;

5、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均为无效。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失。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10日内告知对方。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两份,副本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单位名称:地 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日 期:

乙 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副食采购合同 篇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贵定同种货物的市场的最低价;

2、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最低价格,则以市场最低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担: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延期或不能提供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按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按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暂定壹年,自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4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副食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蔬菜、粮油、牛羊肉、调味品、海鲜类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7、本协议有效期2年,从20xx年1月1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甲方:乙方:年月日:

副食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 施工项目的水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石子数量______m³,金额___________元

价格随行就市,以当批次质量标准核定价格【含税(普通发票)】。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交货时间:甲方应提前三日书面和传真通知乙方组织供货,乙方所供钢材必须保证质量并随货提供合格证和有效证件。

2.交货地点及方式: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 天,延期支付的资金,由甲方按当时期贷款利率和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

五、合同变更:业务需要合同发生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乙方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结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副食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盖 章: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盖 章: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