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销售合同文本(精选6篇)

玻璃销售合同文本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玻璃销售合同文本(精选6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本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结算时按实际发货数量计算总价。

2、异型面积实际面积计算;如需钻孔则钻孔费另计。以上价格

为市内甲方本合同工地交货价格。

3、玻璃下单切裁率在85%以上。

4、所有产品和封样一样并采用南玻原片加工。

5、硅酮胶改为结构胶每平米加10元。

6、产品小于等于0.5平米的按0.5计算,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

7、异形按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二、面积计算:矩形按需方提供的清单计算,异型玻璃按外接矩计算。若需方指定材料或中空密封胶深超出国标要求,需方须向供方另行支付超标部分的材料费和加工费。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货方提供不可更改的图纸、数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加工要求、进度计划等,经供方确认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在此前提下供方从第 个工作日起开始供货,加工量增补以及补片供货亦按此原则推算交货期。因需方未及时按以上要求执行,而影响交货期等问题,供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需方未按合同向供方付款或供方遇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延误交货,则交货期顺延。

四、如需方自行补片且补片玻璃由供方送货,则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无条件由需方承担。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若不具备车辆进场卸货的条件,供方有权将该批产品返回供方加工厂,需方承担相关运输费

用,由此延误送货时间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相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计期限:

若需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从欠款之日起供方按欠款总额每日5‰向需方收取违约金,直到付清货款之日止。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玻璃加工和验收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加工计划中注明并由双方确认。

2、需方收货后如对质量或规格、数量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供方书面反映,否则视为无异议。

七、货物到达双方约定地点后,需方未全款付清该批货物款之前供方仍享有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八、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

违约责任。

十、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两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电 话: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 话: 年 月 日

玻璃销售合同文本 篇2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方就 工程项目向乙方订购玻璃,并确定乙方为该工程项目所用玻璃唯一供应商一事,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甲方订购的玻璃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三、玻璃质量要求:钢化玻璃执行GB/T9963-1998;夹层玻璃执行GB/T9962-1999;中空玻璃执行GB/T1944-20xx。玻璃产品外观质量(爆边、划伤、裂口、霉变),乙方对收货前负责,甲方对收货后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书面订单,书面订单应写明玻璃的规格、加工要求、数量、平方米、片数;需要附图说明的,应另附图纸。书面订单和图纸是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甲方授权的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书面订单和图纸上的加工要求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标准不一致时,按本合同第三条标准执行(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五、交货期为自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及不可更改的书面订单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开始供货。因订单、图纸等字迹不清或尺寸数据不符合客观条件,需要核对的,交货期按核对所用时间顺延;若甲方需要更变订单,应出具书面变更通知,交货期依次顺延,若变更定单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

2、甲方每次提货,都必须另付货款,定金在最后壹笔货款中冲抵。

3、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不发货;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等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于款,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提供

七、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上车及下车费用,同时立即清点玻璃规格、数量 。由甲方收货人在送货清单上签字;。乙方对运输途中破损和安全负责,甲方对卸货时及收货后的破损和安全负责。

八、甲方收到玻璃后发现玻璃的品种、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在收到3天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在安装(使用)玻璃前,应先对玻璃的品种、规格、加工要求、外观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玻璃及时免费更换;若甲方将玻璃安装后提出质量异议的,经确认属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对于不合格的玻璃,乙方仅负责免费提供同等规格的玻璃,其他一切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仅对所生产的玻璃产品提供质检报告和合格证。

十、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付款金额的3‰向乙方每天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货,应按延迟交货金额的3‰向甲方每天支付违约金。

十一、若甲方在其它厂家购买玻璃用于该工程项目,则按同等价格向乙方补偿。

十二、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调节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增补:根据本合同增补质量保证金,乙方应保证甲方铝材窗户质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给甲方维修(不含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的灾难、地震、消防等)。保证金预留百分之五。满一年后,无任何条件退还。

增补:二、三楼园孤处绿色热弯中空镀镆5+6A+5,以园弧实际玻璃面积为准,每平方增补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玻璃销售合同文本 篇3

需方: 签订时间:

供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二、工艺要求: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文字、图案、材质及尺寸进行制作。(供方收到需方预付货款后10日内提供产品小样5-10个,经需方确认后,按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三、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验收:按照国家轻工行业QB/T3562-1999(玻璃酒瓶)标准执行,料色以样品为准。

四、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费用由 需方 承担。

五、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 ,费用由 供方 承担。

六、交货时间: 预付款到帐,打样确认合格后30天内交货。

七、交货地址: 供方仓库 。

八、交货数量:按生产实际数量交货。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完毕,需方预付总货款的50%,供方组织生产。生产完毕,发货前付清余款。供方因需方玻璃酒瓶订购数量较少,供方不能开税票给需方,供方只能开本单位收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作为发票提供给需方。

十、质量异议及处理方式:需方在收货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货到7日内,需方未向制作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则视为合格。

十一、 违约责任: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或由供方所在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 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或传真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 双方经传真件签字盖章认可的合同执行。

需方: 供方: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帐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税 号: 电 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玻璃销售合同文本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豪生大酒店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2)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m2)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3)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4)交货地点: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

3)货款支付:电汇、现金。

四、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五、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六、包装:

采用铁架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 乙方:

玻璃销售合同文本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经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玻璃安装、铝板安装、钢架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外露砼柱、梁均涂刷银粉色丙烯聚氨酯防腐面漆两道等内容(按实际设计变更通知单中的内容为准)。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根据甲方进度安排;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玻璃采购价格为 元/㎡,玻璃爪件单爪材料费 元/套、 双爪材料费用 元/套、四爪材料费用 元/套;

2、铝复合板采购价格为 元/㎡(华天牌4mm厚);

3、玻璃安装费用为 元/㎡,铝板安装费用为 元/㎡;

4、玻璃结构胶费用 元/支,铝板钢骨架安装费 元/㎡。

5、铝板扣件材料费用 元/㎡;

6、补油漆、拆除玻璃及钢材搬运至屋顶按计时工日结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

六、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安全生产: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必须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乙方按建设方及甲方的要求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玻璃销售合同文本 篇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二、交货期:

a) 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i.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ii.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定金或预付款;

iii. 甲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iv.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b) 合同交货期约定:

i. 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3)款约定条件;

ii.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和图纸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iii. 首批玻璃产品(约……平方米)于……日内开始交货,该下单批次的其余部分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中的零星补片除外),后续批次下单交货方式参照首批。

iv. 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在下单时由双方另行商定。

v. 若买方在订单执行过程中书面通知变更下单规格尺寸的,除双方书面确认费用损失外,此批变更订单交货期双方再行商定。

三、交货地点:甲方本合同工地车板交货。

四、质量标准:

a) 钢化玻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5763.2—20xx。

b) 镀膜玻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8915.1~18915.2—20xx。

c) 中空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GB/T11944-20xx。

d) 夹层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GB9962-1999。

e) 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五、验收:

a) 乙方每批货需随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

b) 乙方每批货到甲方工地七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如甲方单方开箱验货发现破损或规格、数量、外观不符的,应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及实物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派员现场协商解决,并不得擅自使用。若甲方未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及实物或未书面通知乙方或已经使用了乙方产品,则视为开箱验收合格;若乙方接通知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赴现场或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所提出的问题。

c) 玻璃上墙后若业主验收时发现镀膜质量、颜色、玻璃强度、玻璃碎裂状态等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国标要求,经国家权威机构确认确属玻璃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合格玻璃。

d) 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三十天内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六、包装:采用坚固木箱包装,每箱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规格、尺寸、数量等。

七、违约责任:

a)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b)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或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货,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超过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交货期相应顺延;双方书面确认新的交货期。同时,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提货产生的全部仓储费用。

八、不可抗力 :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约地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a)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玻璃碎裂、脱膜等损坏,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双方约定,除运输发票外,签约单位与开具发票单位必须保持一致,付款单位和签约单位也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c)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d)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盖 章) (盖 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