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字买卖合同(精选3篇)

发光字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发光字买卖合同(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和质量

1.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生产的“____________”牌塔机;

(2)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QTZ80(6012),独立高度为____________米,最大幅度____________米,最大幅度吊____________吨,臂根最大吊重量为6吨。

(3)其它要求:

a.塔机的混凝土基础:由乙方提供塔机基础的受力参数及基础参考图纸,由甲方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混凝土基础的最终方案,地脚螺栓及预埋模板由乙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质量由甲方负责。

b.塔机的平衡重:由乙方提供。

c.塔机故障乙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解决。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塔式起重机的数量

1.塔式起重机的数量:_______台(含1节基础节,标准节13节);

2.塔式起重机的配置见发货清单。

第三条塔式起重机的包装标准

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元件及随机工具采用铁制或木制工具箱包装。

2.其它部件采用裸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公司。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运输到工地,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公司

4.运输、安装地点: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合同生效后,25天交货,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产品的安装

1.塔机的安装、顶升(独立高度内)由乙方负责,独立高度外由甲方负责。

2.安装时用不大于25吨汽车吊安装。如因工地场地因素用超过25吨汽车吊安装,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塔式起重机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塔式起重机的价格:

(1)塔机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为含税价;

(2)需增加标准节每节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为不含税价;

(3)需增加附着装置每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为不含税价,(附着装置含抱箍1套,拉杆3条【每条长度为7米】);

(4)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塔式起重机货款的结算:

(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余下货款共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提货当月起,按______个月平均分期结算方式每月支付给乙方;

(3)、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按实数计算,提货当天结清货款。

(4)、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把货款付清时,乙方将继续对塔机有拥有该塔机的产权和处置权,直至到甲方将货款付清为止。

第八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塔机安装好后按当地安监部门安排进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段:

(1)、根据发货清单及合同附件清点塔机部件是否配备完全;

(2)、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检查塔机的各项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标准:有关塔机技术质量要求的现行国家标准。

(4)、验收时由乙方委派具备资质的机械及电气工程师主持验收。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合同签署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九条对塔式起重机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产品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时间为壹年(钢丝绳为叁个月、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

当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到工地检查、维修,以不误甲方的工期。

第十四条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来处理。本塔机的钢结构配置必须用广东XX公司生产的配件,如客户用其它厂家或自己生产的配件,因此造成的事故济损失,广东XX公司不负此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清后。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约,补充协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光字买卖合同 篇2

____为一方,与____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办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 _年 _月_ 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 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 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 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日期:日期:

发光字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_    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_   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止付拾万元(¥.00元)。第二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元整(¥.00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00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_____0.00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万元整(¥20______0.00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