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劳动合同(精选3篇)

协警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协警劳动合同(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救救孩子吧》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甲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严格选拔,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区辅警工作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通过公开选拔,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区公安分局辅警工作。

二、 乙方主要工作职责: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从事专门性工作。

三、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守作息时间、信息保密、规范执法等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公安分局的领导、教育、管理、监督和处罚。

四、 乙方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备勤制或轮流值班制,服从公安分局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五、 甲方会同公安分局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六、 甲方给乙方支付月工资______________元,缴纳乙方养老、医疗、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月给予______________元伙食补助,年终根据乙方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七、 甲方为乙方提供制式服装,辅警标志。

八、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个月。合同起止时间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九、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救救孩子吧》有关规定执行。

十、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协警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宽甸满族自治县保安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第三条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乙方保证其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 9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20xx年 9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为甲方的客户单位提供安全防范

服务,承担门卫、巡逻、守护等任务。甲、乙双方明确,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为甲方与客户单位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规定的保安服务内容。

第六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辽宁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库区范围内。

第七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和其所驻勤单位要求的工作标准,按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经依法核准对乙方工作岗位实行十二小时轮换工作制。其他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约定或安排与本条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所列内容为准。

第九条 甲方基于对保安服务工作连续性等客观情况的存在,双方同意甲方对乙方实行集中食宿、统一管理,集中时间工作、集中时间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委托银行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12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其中绩效工资为200元(贰佰元整);甲方负责向乙方供餐,餐费标准为10元/日,直接补于食堂。

甲方对乙方所作的支付是确定的,除此之外不再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但甲方另有书面支付证明的除外。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于四个月内扣押乙方服装、行李等押金共计20xx元(贰仟元整),返还方式见第十七条。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需为乙方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参照公安部《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等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等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和乙方驻勤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制式服装、辅警标志。乙方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等原因离职时,标志退回甲方。制式服装、行李使用期限不低于本合同期限。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服装退还甲方;但本合同期限未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服装折价归己,从押金中扣除。具体折算方式为:未满半年押金全部扣除,满半年返还500元,满1年期返还800,满1年半返还1200元,满2年全部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因乙方自身原因或乙方承担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乙方同意甲方对其驻勤单位或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宽甸满族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警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甲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严格选拔,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开发区辅警工作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通过公开选拔,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从事开发区公安分局辅警工作。

二、 乙方主要工作职责: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从事专门性工作。

三、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守作息时间、信息保密、规范执法等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公安分局的领导、教育、管理、监督和处罚。

四、 乙方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备勤制或轮流值班制,服从公安分局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五、 甲方会同公安分局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六、 甲方给乙方支付月工资1200元,缴纳乙方养老、医疗、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月给予180元伙食补助,年终根据乙方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七、 甲方为乙方提供制式服装,辅警标志。

八、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起止时间为20xx年6月 日至20xx年6月 日;

九、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