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通用格式(精选4篇)

特许经营合同通用格式 篇1

甲方: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通用格式(精选4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____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____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____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 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X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

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 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

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 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 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通用格式 篇2

总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_________文字转换成_________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_________方式,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_____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著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商业秘密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业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内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1)不得公开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2)不得向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权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总部的_________专利权,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签章):_________    分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通用格式 篇3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许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经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以下条款:

一、特许加盟内容

1. 经甲方正式授权后,乙方可以在县 区开设壹家分店,名称规定为:水浒耗儿鱼火锅 市(县) 店。

2. 经甲方正式授权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及专有知识产权,有效期限为年。

3. 为了保证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连锁支持体系的正常运转,乙方在支付权益金后即可享受总部的后续支持。

4. 甲方将在本合同签约手续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权书给乙方。乙方在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书后方能被视为甲方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应将该分店的完整登记注册材料(复印件)于开业一周内交予甲方归档备案。

二、加盟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资料

设店规模:平方米; 设店等级:型店;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权书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二十四小时内,把加盟金和履约保证金一并汇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方可生效(其履约保证金将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届满后无息返还)。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权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缴纳(按照开业时间起计算)

4. 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企业形象标准(VI系统、装修风格等),装修设计必须由甲方设计师统一设计,装修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取费标准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合计为: 元(大写: 元整),在合同签订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形象系统标准,管理模式标准,技术质量标准,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供《管理手册》、《中高层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营销手册》、《厨房管理手册》、《财务管理手册》等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2.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派员协助其进行分店筹备、规划、营建、办理开业,后续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须提供甲方外派人员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对应岗位人员工资和补贴。

3. 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但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相关人员的配合)。

4.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员工提供职前教育/培训(甲方认为乙方必须培训的人员,需到总部全面接受系统培训;如果需要到乙方进行培训,甲方人员的工资、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受训合格后经甲方评估认可后方能入职。乙方所有的受训人员的食宿费由乙方负责。

5. 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负责锅底相关技术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半个月之后薪资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专人必须在8个月之内撤回

6. 乙方必须派相关人员到甲方学习锅底相关技术工作

7. 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为保证和统一全国加盟店的锅品质量,甲方负责向乙方统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锅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调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装调料;

④ 水浒耗儿鱼专用鸡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灯具等(如在当地市场能够找到或定做一样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非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购或生产(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通告、警告,最终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8. 甲方有权对连锁系统的各类管理手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乙方有提出相关建议权,以促进连锁事业的不断发展,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9. 甲方不得无故停止对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证质量(因乙方仓储或使用不当导致物料质量发生改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违约。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拥有的商标与知识产权。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广告语、美术形象、图片、文字等内容(更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将视为严重侵权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违约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 乙方必须对甲方的品牌形象负责,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商誉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约,并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3. 乙方因业务需要有权要求甲方派管理员支持工作,甲方应尽量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相对应岗位人员工资、补贴由乙方负责。

14. 未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风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或终止本合同。

15. 乙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责任事故、侵权纠纷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6. 非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另开分店,改变经营面积、变更经营地点或法定代表人、转让分店、无故歇业、许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标或以分店名义对外发生法律行为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场购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回收以前用过的产品。如有违反,出现的一切问题与事故均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恪守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甲方的技术、经营管理文件或内容泄露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而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以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善或补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做好财务结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应付款项(包括违约性罚金),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抵扣,直至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权异议。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若决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① 乙方私自外购(制作)所需锅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物质; ② 乙方因安全、卫生不合格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多次受到投诉、媒体曝光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乙方如有违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期限与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合同届满时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导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必要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含齐缝章)后成立,乙方将特许加盟金和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本合同自动生效。

甲方:璧山县香锅依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通用格式 篇4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经营活动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过认真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下列名词的含义

1.1知识产权:是指 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同意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

1.3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

第二条 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 特许经营店。

2.2 区域保护范围:县政府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只开两家 特许专营店。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

第三条 特许经营方式

3.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 特许专营店的商号、 企业的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 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3 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5乙方须按 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甲方对有损 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利。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4 甲方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 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驶相应权利。如 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方义务

4.2.1 负责 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许专营店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 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 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 如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4.2.7 甲方的网站、书刊和其他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5.1.2 乙方有权拥有特许专营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乙方负责特许专营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进货量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1.7 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将甲方许可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5.1.8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 %进行返利,超额 元以上按 %进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任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特许加盟保证金。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己配置全国直拨电话机和传真机,有条件的还应配置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联络设备,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 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由甲方提供店内外装修的装修图纸、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专营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 特许专营店的整体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自行在当地办理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完税手续。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置,与甲方无关。

5.2.4 为确保各特许专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必须将转移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店面照片(六

张)和专营店具体地址以邮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许专营店内主要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他商品,须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在甲方进货,视为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享受本合同的权利。甲方即可撤销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5.2.7 乙方应该完成销售定额为:第一年为 元,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

5.2.8 乙方应该积极参与甲方同意组织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他有益的活动。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商品经营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起三日内进行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仓库(详见合同附件二)。

5.2.11 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权,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特许经营权转让手续。

第六条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

6.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 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 元。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6.3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返还: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当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 元时返还 元;当乙方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 元时返还 元;当乙方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 元时返还 元。的第一或第二年度未达到约定进货量,但在第三年累计完成了总进货定额,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6.4 如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进货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