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精选15篇)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1

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为更好得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协议。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精选15篇)

学生的安全工作单方面依靠学校的教育和监护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以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

1. 申请到我校学习、进修的外国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入学条件,有可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

2. 学校对申请来我校学习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录取标准由学校确定。母语非汉语的学生入学时,应当进行汉语水平考试。

3. 外国留学生的录取由学校决定。

4. 由其他学校录取转入或由我校转出的外国留学生,但应当事先征得原接受学校同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如校本课程

5. 第二十四条 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

以上内容,望各位家长严格履行,不能因为平时工作忙而忽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在校外时间,家长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对子女的人身安全负总责。若子女在校外时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担责任。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和班主任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班主任签名:



家长签名:

××市××区二小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2

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部分学生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学校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为了学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家长是否亲自接送学生的问题,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家长能按时接送学生,应履行的职责:

1、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必须根据上课时间准时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如不能准时来校接学生,请与我们提前联系,否则发生相关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

2、家长(监护人)不准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学生上学、放学(包括在本学校学习的学生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家长(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3、严禁家长(监护人)用安全系数不高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学生,接送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酒驾、醉驾,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家长认为学生有能力自行上学、放学回家,无需亲自接送:

1、自愿让孩子自行上学、放学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第三条:接送学生具体时间安排

走读生:(接送时间分为四段)

第一段:——(送)

第二段:——(接)

第三段:——(送)

第四段:——(接)

住校生:(接送时间每周两次)

星期天:——(送)

星期五:——(接)

以上接送时间如有临时改变,以学校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学生上学或放学如遇雨、雪、汛期等恶劣天气,家长必须接送学生。

2、教育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烟火爆竹,不携带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险品。

4、教育学生不购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饮。

5、教育学生遵规守纪,提高警惕,学会自我保护。

6、学生不能准时到校,请家长及时向老师请假。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3

1、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6、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8、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9、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年月日时起到年月日时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2、每学期开学初,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3、教学期间,必要时,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特殊对待。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4、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癫痫等慢性病。

2、如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3、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5

甲方:___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小学生年龄小,是非辨别能力差,无论在学业还是身心健康方面的发展都需要家校之间的密切配合,以达到教育的最优化,让学生更好地健康成长和成才。本着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让他们个个成仁成才的出发点,学校特与在校外托管中心(班)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尽可能地为全体师生营造优良的教学氛围,优化学校的育人环境。

二、甲方不主张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监护人托管在外,强烈反对乙方把孩子托管在卫生、安全、教育环境不达标的托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监护人放在校外托管的,请务必实地察看此托管中心的办学环境,确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监护人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实地察看包括周边环境、从事人员的健康证、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合格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和执教人员的教师资格证。

四、乙方要到甲方了解学生上学和放学的作息时间,以便乙方与托管中心签订相关托管协议。甲方早上7:30开校门,中午开校门时间冬春季节为1:50,夏秋季节为2:10;上午放学时间是11:40。下午放学时间分冬春季节和夏秋两个季节不同,冬春季节为下午4:40,夏秋季节为下午:5:00。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上午放学时间为11:xx年级学生也需要上三节课,这天一、二年级学生的放学时刻是冬春季节为4: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秋季节作息时间表,10月1日长假后执行冬春季节作息时间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学校无关,请乙方务必与相关从业人员签订托管安全协议,确保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的安全。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学生脱离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请各自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小学

乙方(签字):

年级 班 同学的家长(或监护人)

年月 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6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传销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1、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2、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

____养学生良好的思想行为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促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初中学业,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向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____方:

1.坚持思想教育,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学生,严格按校纪校规教育学生。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管理好学生在校内的学习生活。

3.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按照《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要求学生。

4.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与家长联系共同加强教育。

5.若学生无故两天不到校,由班主任书面通知家长。

____方:

1.配合学校、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不旷课,并主动到学校了解学生表现情况。

3.学生请假两天以上,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或书面说明)。

4.教育学生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服从老师的教导。

5.对学生其它不良言行负管束责任。

____甲乙双方商定,对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____.学生不遵守校纪,不服从管教,无故旷课、打架斗殴,出现的一切后果。

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现不安全事故。

3.学生私自携带危险品、刀具、农药等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4.学生在校园内追逐嬉闹、攀高走险,触摸电器出现的一切后果。

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围墙、大门等出现的一切后果。

6.学生离校、离家出走,家长负责寻找,且不得到校无理取闹。

7.学生违犯《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及校外出现的一切问题。

____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班主任(签名):_____

乙方家长(代表):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_

监督机关: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1.本合同是加强学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学校、班主任、学生家长各保存一份。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8

学生的安全管理是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让家长放心,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安全管理各自的责任和目标,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齐抓共管理。

一、校方(班级)的责任和目标:

1、将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规管理中,班级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抓好防范工作,把安全管理的责任和目标落到每位教职工。

3、定期检查,妥善处理校内不安全事端,及时排除学校不安全隐患。

4、对学生中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通知其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学生家长向保险公司争取赔付。

二、家长的责任和目标:

1、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树立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言行、举止为子女做出榜样。每学期初,家长应自觉为子女购买保险;家长要随时与学生班主任、有关校领导保持联系。

2、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常规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子女在校外结交社会朋友,参加非法组织;

(2)严禁子女逃学旷课,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

(3)严禁子女身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

(4)严禁子女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

(5)严禁子女骑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无载人执照的车辆;

(6)严禁子女私拉乱接电线、电器;

(7)严禁子女违犯体育课、活动课、实训课、驾驶课纪律和操作规程;

(8)严禁子女小偷小摸;

(9)严禁子女翻越围墙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楼顶、阳台、栏杆等处)坐、爬、冒险;

(10)严禁子女进营业性舞厅、酒吧、网吧及电子游戏室观看凶杀、色情影视及书刊。

3、子女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应在学期开学前应书面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若有意隐瞒,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理解学校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从严教育和管理,发现子女不安全因素时,主动向老师报告,自觉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限期改正违纪行为。

5、对学生因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其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学校只负教育责任:

(1)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

(2)因爬车、吊车、拦车、搭乘无载人执照车或骑车上学、回家造成伤亡;

(3)因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溺死;

(4)因在禁止活动的地方冒险、追逐打跳造成的伤亡;

(5)因翻越围墙、不请假私自出校或逃学造成的失踪、伤亡;

(6)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带伤害性游戏造成的伤亡;

(7)因偷盗、赌博或介入非法团伙组织造成的伤亡;

(8)因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烟、饮酒造成的伤亡;

(9)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器造成的伤亡;

(10)因体育课、活动课、实训课、驾驶课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伤亡;

三、未尽事宜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就读期间。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盖章): 学 生(签字):

年 月 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年级_____班

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议所有学生在校住读。

但由于个别原因不能在校住读的学生,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担责任。

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

2、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4、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5、学生在外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6、学生在外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7、学生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8、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

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10

尊敬的家长:

感谢您对我校的信任,欢迎您把孩子送到我校学习﹗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请家长记准上课时间:

上午:开门时间为8:00,上课时间为8:30—11:05

下午:开门时间为1:30,上课时间为2:00—3:40

请家长在开门时间将孩子送到本校楼上教室内,必须将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送到楼下就让孩子自行上楼,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来校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孩子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水痘、麻疹、流感、痢疾、腮腺炎等)或其他病情严重的孩子,要待孩子痊愈后方可进校上学。

三、一般情况,不要让孩子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校,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四、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

五、孩子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六、为保证孩子离校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

(1)离校时,因孩子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尽快离校,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由责任自负。

(2)上下楼道时应教育孩子逐级慢行,不跑不跳,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七、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__________学校:校长(签名)

学生______的家长:_________(签名)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_____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_____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2、学生参与_____、_____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12

为了减少学生在校内、校外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呼吁全体家长与学校共同承担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要求家长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条例

1.对子女的教育不能采取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态度,要耐心细致地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防止子女自残或自杀行为的发生。

2.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让子女到江、河、湖、池塘、水库等去钓鱼、摸虾、玩水或游泳。

3.平时要重视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让子女在铁路上行走或坐卧休息;子女不满12岁的,不能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

4.通过铁路口时,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用物击打火车。

5.劳动课时,严禁用劳动工具打逗、追逐;不准在校内追逐打闹。

6.不准打架斗殴,校内、校外不准携带非法刀具、凶器。

7.教育子女遇事要冷静,以理服人,以和为贵,不能和别人打架斗殴。

8.告诫子女平时不要靠近或逗玩危险的动物(如马、牛、狗、黄蜂、蛇等)。

9.教育子女一个人单独在家时,不要随便触摸危险的电器或开关。

10.教育子女不要玩危险的游戏,不能爬树或攀爬危险物。

11.不能让子女携带火柴或打火机到野外玩耍,禁止子女在野外用火。

12.告诫子女不要吃不卫生的食物,自觉防止食物中毒。

13.教育子女不要随便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14.严禁子女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厅,引导子女阅读健康的书籍读物,不看淫秽的书刊和不健康的影视。

二、自卫、自救的方法

1.当你遇到恐吓、勒索、绑架、拐骗或其他侵犯到你人身权利时,要及时拨打“110”或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

2.防止食物和煤气中毒。不要吃过期、变质或腐烂的食物;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食品店、摊点买东西吃。使用燃气热水器,室内要有排气设备,闻到煤气味时,要立即开窗通通风透气,并关闭

3.地震时,如在室内,可迅速抱头、闭眼睛躲在桌子下;如在室外,要保护头部,迅速远离建筑物,在空旷地则原地蹲下不动。

4.有人触电,不要去碰触电者,应边想办法使其脱离电源,边呼救;遇到火灾,要迅速有序地从消防安全通道撤离火灾区,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5.不要与传染病患者接触,如患了传染病,应主动不到人群

以上内容,望各位家长严格履行,不能因为平时工作忙而忽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在校外时间,家长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对子女的人身安全负总责。若子女在校外时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担责任。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和班主任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传销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1、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2、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篇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学生(签字) (以下简称乙方)

受教育局委托,学校组织与学校校园足球训练任务。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就与培训有关的人身安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当向乙方就安全方面进行宣传,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2.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活动场所和设施,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场所和设施的安全性;

3. 甲方负责在训练期间学校内的安全保障工作;

4. 为保证乙方的安全,甲方有权利在学校内对乙方在必要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管理;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训练工作;

2.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作息制度和活动计划;

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乙方的人身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2.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以及甲方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和条例,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实施的行为对乙方造成人身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3.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以及甲方其它一切安全制度条例,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实施的行为对甲方及其老师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其他

1. 本协议自签署时即起生效,至甲方退出堼上学校校园足球训练。

2. 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 最终解释权归辛桥乡堼上学校所有。

承办单位: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