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书(精选20篇)

加工合同书 篇1

甲方: 有限公司

加工合同书(精选20篇)

乙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 号

e.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7号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

加工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书 篇3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

为发展双方在____________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____________两国人民友谊,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厂,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_____省分公司(地址:________光路________号,电挂,___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___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____________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____月在_______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____________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____________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______年______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__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______台______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______和______)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____________,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____________加工数量在______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______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______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______%,第二月提高______%,第三个月提高______%,第四个月提高______%。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____________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____________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______%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____________%,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____________或______,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

努力降低,____________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__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____________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__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书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经双方协商,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在“质量合格、交期保证、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定建立产品表面处理(热镀锌)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品名,规格,单价(以附件为准)

第三条 交付条件及付款条件:

一、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进行热镀锌加工,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交期内将加工好的合格产品交给甲方,提货及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条件为:月结45天(结账日为每月的25号,每月26号前乙方将对账单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在27号之前核对好,将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传真至乙方,乙方需在每个月的28号之前将发票送至甲方)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发货给乙方加工,乙方必须返还加工好的同等数量货物给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丢失,如果数量缺少,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材料成本价2倍进行赔偿给甲方;(如小件必须有1‰的损耗。)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参与乙方的动态管理;

三、当乙方在产能、质量方面不能满足甲方100%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将订单量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乙方提供改善措施并根据双方签订《质量协议条款》来处理;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实施现场稽核;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成本降价措施;

六、乙方必须优先满足甲方的需求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热镀锌加工;并保证每天产能最少50-150吨以上;

七、乙方需及时响应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如:客户第三方验厂;

八、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降低成本要求,给予甲方优惠的市场价格和提供甲方技术支持,当乙方因生产效率提升或其他方面改善带来单位制造成本下降时,也应与甲方共同分享此部分成果。

九、乙方有责任每次在正式订单生效前就交期、工艺、质量书面回复甲方,方便甲方及时跟踪;十、乙方需要建立完善的品质保障系统;

十一、乙方需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持续改善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十二、对于国外订单,甲乙方须建立专门的生产线和区域来管理和生产;

十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进行打包,并在每包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厂商。

十四、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乙方的送货单和出厂检验单;

十五、检验标准

1、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时,甲方应当场验收;

2、当甲方验收之后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装箱出货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条 送货方式:乙方提货,送货。

第六条 合作企业双方,本着“双向选择、平等互利”原则为基础,签订本协议。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

一、双方任意一方管理混乱,不能有效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认为合作关系无存在意义的;

二、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交期要求时;

三、其他不具备合作条件的情况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之复印件或传真件等同原件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书 篇5

甲方为乙方加工某种机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x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加工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16、21棉纱,甲乙双方为保证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一、项目名称:乙方委托甲方加工16、21棉纱。

二、原料来源:原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验收,乙方保证提供的原棉在5.0级以上、含杂3.5%、含水不超过10以内,在合作期内乙方交给甲方的原棉库存最少不低于50吨。

三、原料提供时间: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原棉须在十天内运到甲方场地,在加工期间,乙方保证原棉的供应,甲方妥善保管的义务,验收后,发生的损失和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四、甲方组织生产期间有义务接受乙方的监督检验。

五、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标一等品以上,尽可能地减少三丝,织成率公定结算

1.15约

1.25吨。

六、费用结算:按成品棉纱每吨加工费2200元,到甲方场地后,装卸费和盘纱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落棉由乙方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八、交提货时间:乙方可随时提货,甲方不得延误提货时间,提货数量不超过双方商定每日生产量,如延误时间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非甲方自身因素造成延误除外。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自愿签订,任何乙方违约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书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货号:_______________

面料: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

尺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件(上衣、裤子)

2、数量:_________套,其中_______码______件,_______码______件,_______码______件,_________码______件。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服装款式 和规格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元/件

2、总金额(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包装,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费由__ 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加工合同书 篇8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现金:款到发货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书 篇9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加工合同书 篇10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服装加工业务,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乙方下单为准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________

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_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提供面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______保存。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乙方允许甲方制作误差率为_____%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乙方订单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经跟单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九、结算方式:

1.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2.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帐户为:

十、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书 篇11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 总则

1.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2.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3.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4.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3、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6.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1.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书 篇12

委托方: 被委托方: 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带、钱包等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1/2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5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5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5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_ 年 1 月 31 日至 20_ 年 1 月 31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20_年二月十六日 20_年二月十六日

加工合同书 篇13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镇

加工合同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聘用乙方做仪表车床主管,负责甲方的仪表车床调机、技术指导、产品质量且保证甲方机器正常运转,产品质量过关。

二. 乙方每月薪水 元,工资发放时间次月 日,发放上月薪水。

三.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为有限期。

四. 乙方每月加班在3个晚上10小时内,甲方不给于乙方加班费。

五. 年终奖金,甲方认为乙方成绩突出,遵守制度,甲方付乙方奖励1300元,如乙方业绩平平,不遵守甲方制度,取消年终奖。

六. 甲方合理安排的工作乙方要服从管理。

七.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配合甲方做好生产。

八.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九. 如乙方严重失职,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十. 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造成严重后果,乙方负责。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加工合同书 篇15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塑钢门窗业务,特定立本协议。 工程名称:

一、委托方式:

1、甲方提供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以及原材料,由乙方提供人力。

二、生产加工

1、甲方具务相关生产场所,配备生产设备,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

2、甲方提供符合工程规格标准的原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尺寸、数量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制作成品。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不符合标准或工程延时,在甲方提出后,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货物验收后因安装等,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提供的生产场地及设备,因乙方技术原因,造成机器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5、若甲方没有及时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造成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若甲方更改尺寸或与二次改造,由此

6、乙方在工作环境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水电费等,在正常范围内由甲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乙方的人身安全由乙方付全部责任,并承担费用。

三、工地安装

1、甲方主动与工地甲方技术人员了解图纸情况,进行技术交底,绘制图纸交由工地技术人员审核签字认可,方能开始生产、安装。

2、安装完毕后在没有验收期间如外力破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负责。

3、安装完毕,验收后(质保期内)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付款方式

1、加工安装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生产,框加工完安装完付工程款的40%,扇加工安装完预留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

2、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3、本协议只对 工程有效。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协议签订日: 年月 日

加工合同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一批: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交货时间和数量交入甲方仓库(费用乙方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货款或加工费2个月后付款。超过1天,扣加工费的5%,2天扣10%,以此类推。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衣及制作要求进行操作,乙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完全负责,乙方在生产车间必须把质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检,甲方对产品检验时,如果发现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结算货款或加工费的80%,针织只允许翻工比例在6%,梭织返工比例允许在4%。

3.甲方在收货时发现无可挽救的质量的问题,扣货款的一半,到客户无扣款后再付给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后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残次品将由生产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5.成品交到甲方仓库,如发现线头没剪干净,由甲方安排人员剪。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件扣加工费_________元。

6.乙方在生产前送三套产前样给甲方跟单人员确认,封样方可生产。

7.付款方式:所有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结算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但尽量提前付给。

8.乙方应及时配合把返工的产品返好,通知在10小时内没来_________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雇工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公司发货数量交货,如有少数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厂价扣款。

10.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项下的加工制作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签约时间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加工合同书 篇17

合同编号: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 服装 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 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 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 %以上;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 60%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3、加工费余款的10%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签名盖单: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日

加工合同书 篇18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书 篇19

需方:某航天压力元件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供方:某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规及相关条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不锈钢操作台钣金件制作加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不锈钢操作台钣金件准确无误的加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要求。乙方收到示意图后应认真分析图纸,按示意图进行生产安排。应做到做工精细、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现象、工件焊接无明显扭曲变形、焊接密实、去除尖角毛刺。

2、甲方任何修改意见和示意图必须在乙方开工下料之前,由甲方设计人员签字认可并写书面

文件通知乙方。但如乙方已经开始下料制作,甲方再改动图纸,其责任和损失均有甲方全部承担,费用应据实计算。

二、定货数量、单价及交货期: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定购不锈钢操作台4台,单价为32800元/台,总计合同金额为131200元。

2、起订日期:合同签署后即刻计时。

3、交货期定为:---年4月26日

三、交货地址:付款方式:

1、甲方到乙方生产场区自提。

2、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额的50%,即65600,余款待全部产品加工制作完毕提货结清余款65600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脱应当支付余款。如末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1%违约金。

四、验收标准与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遵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本合同。因一方原因必须变更合同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同意,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否则给一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其金额按合同总价的进行赔偿。

2、乙方生产制作完毕后,应通知甲方质检人员到乙方生产地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甲方所提供不锈钢操作台不规范而各项参数不完善的示意图进行验收。或以双方口头协商达成一致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发货并付发送清单。若因甲方二次加工或二次运输所造成的产品变形、碰撞、脱塑,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但乙方有义务配合对产品进行有偿修复。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未定条款:

1、本合同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寻求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械解决。

3、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货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乙方:某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甲方(签章):

代表: 严守同 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书 篇20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市东西湖天宇机械设备销售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包括上料、搅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车辆及机械设备的油料由甲方负责供应。

4、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整套设备及车辆的施工和存放场地,设备基础由甲方出资承建。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暂定自20--年 08月29日至20-- 年 08 月29日(具体使用时间以现场情况为准)。

2、混凝土数量:C50~5.6万m3C30~5万m3C35~1.3万m3

三、混凝土价格

混凝土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分为:生产加工单价、运输单价二部分。

1、生产加工单价: 35 元/m3,合计:4165000元。

2、运输单价:27 元/m3,合计:3213000元。(双方协商同意不论运距远近,此项目执行统一单价)。

3、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车,价格为 22 元/m3,合计:2618000元。

4、运输和泵送、车辆产生的油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双方每15天结算一次混凝土数量与加工运输费,预付款中扣除结算时分12个月等额扣除,结算后乙方出具对帐单。甲方应付费计算式:应付费=混凝土量×单价

2、甲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应付款;应付费为不含税价格。(甲方若需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3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甲方材料进场和现场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时,乙方则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生产。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运输。(甲方每天最大需求方量为800m3)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运输距离不超过1.5公里),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库存材料数量,以便甲方及时进料,确保混凝土的生产需要。

7、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8、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负责提供200KW发电机一台。(若甲方不配备发电机,则应和乙方及时沟通,合理安排生产)。

9、乙方的食宿自理。(甲方须在搅拌站场地内为乙方无偿提供住房和办公房共6间)

10、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因甲方预付款不足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

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

13、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监督员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监督员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14、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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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武汉市东西湖天宇机械设备销售中心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2--年0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