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答辩状(精选3篇)

子女抚养权答辩状 篇1

审判长、审判员:

子女抚养权答辩状(精选3篇)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理由如下:

(一)原告抚养孩子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由原告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告对孩子的生活起居的照顾不如被告及其父母对孩子照顾的周到,小孩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重要时刻,也是人生观和是非观念刚刚形成的时刻,如果孩子生活在一个好的环境,有利于孩子建立良好的思想和品德,有利于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相比而言,被告家庭更加具备这样的条件。

(二)孩子随被告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1、被告对孩子疼爱有加、百般呵护,并对孩子采取了正确的教育和生活方式。孩子虽小,但谁疼他还是知道的,这个不是谁教给他的,被告及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都是正面的,他们希望把家庭的破裂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即使家庭破裂了,被告及其父母也希望并尽量让孩子得到父爱和母爱。

2、被告系绍兴本地人,有稳定的工作,每月收入近三千元,且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开销不大,个人能力和经济状况均比原告优越,原告无住房、工资待遇不高,不能为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一直随被告生活,彼此之间已有稳定牢固的感情基础。反倒是原告即使在未与被告离婚前对孩子也是不管不问,白天工作可以理解,但晚上回来吃完饭也是顾自己玩电脑,很少有增进父子感情的举动,所以孩子自然而然地对其生疏了。

4、被告父母经济基础坚实,父亲年收入7万余元,母亲也有退休金,二老十分舍得给孩子花费。孩子自出生后半个月起,一直与被告父母共同生活,被告父母非常疼爱孩子,孩子的日常支出基本上都是由二老负担,祖孙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外祖父母优渥的家境与对孩子的关爱,都十分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原告诉求无法律依据。

1、从原被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迄今不足七月,当时双方对孩子跟谁生活经过认真的考虑和充分的协商。短短的时间,客观情况并未发生变化,现在原告就要对原来双方都认可的协议内容变更,频繁的变更抚养,会使孩子没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的环境,所以原告的诉讼是不适当的,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悖法律要保护合法有效协议的严肃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作出规定: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被告根本就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因而,原告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三)原告的变更理由不成立。

原告要求变更的理由是:被告限制原告探望、被告无力抚养儿子。事实证明可原告的这一主张无任何事实依据,通过庭审,已经明确被告并未阻止原告探视孩子,而是原告不顾孩子身患哮喘硬要带其出去的这一不近情理事实,该事实进一步表明了原告并非疼爱孩子,试问一个看重孩子健康的父亲怎会忍心让自己的孩子诱发病情。而且原告完全可以在被告家里探望孩子,孩子尚小,不宜外带,将孩子外带出去不是行使探望权的必要条件。被告也向法庭证明了自己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加上有疼爱孩子的外祖父母,被告完全有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与教育环境,相反地,原告却无法为孩子创造这些条件,原告要求变更抚养的真实原因是变更后其可以不负担抚养费。被告嫁人不淑,已经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被告及其父母与孩子关系融洽,感情深厚,他们对孩子的爱护,真是殷殷期望难以笔述。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任何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以上意见请以采纳!

谢谢

代理人:

子女抚养权答辩状 篇2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

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

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对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_________,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_________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决定,提出将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申诉人_________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_________天通知。

按照《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第______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_________天通知;

现已经提前_________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______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______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

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

因此不必另行支付。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子女抚养权答辩状 篇3

答辩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社区_____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

(三)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