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规范(通用3篇)

婚前协议书规范 篇1

婚前协议书规范

婚前协议书规范(通用3篇)

一、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最高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我和未婚妻)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的修改程序: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通过后进行修改,并报公正机构备案。

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夫妻双方。

二、权利

1、夫妻双方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2、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3、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4、夫妻双方有提出无理由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时提出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圆整)。

5、女方在怀孕、哺乳期间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6、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义务

1、夫妻双方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3、夫妻双方有义务尊重对方的老人,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

4、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孝敬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孝敬父母。

5、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6、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7、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账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7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家庭账户只负担日常开销,不用于投资等。

4、除家庭开销账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父母需独立赡养,各自有独立的遗产继承权,对方不得侵占。

6、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民法典。

五、家庭关系

1、小家庭单独居住。双方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结婚启动资金,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住房、嫁妆等。小家庭有能力就买大房子住,没能力就住得简陋点,不得埋怨他人。

2、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可以来家中小住(以不超过一个月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亲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过夜(可安排去周边酒店入住)。

3、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借款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00元以下对方不得干预,超过人民币5000.00元则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外借。

4、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应当参加对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

5、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如果想和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须先提出离婚。(离婚条件参考第四条第4点)

6、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经济处罚人民币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账户,有意造成对方刑罚规定轻伤以上时,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情节严重交于当地公安机关刑法处理。

六、夫妻个人守则

1、夫妻间不得说谎(无论善意的还是故意的)。夫妻间不得有任何隐瞒,所讲的必需是事实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场所)

3、不可沉迷赌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赌博)

4、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5、不可经常性摄取过量酒精。

6、夫妻间不可作出伤害彼此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双方的感觉为依据(相应处罚可参照第五条第5、6点)。

7、不可触犯任何法律。(主要指国家和社会制度)

8、夫妻间在任何时刻,均不能子失去联络。任何藉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9、夫妻间不能企图或意图影响各自的观点意见、以及对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共同协商的意见为最后依据。

10、夫妻间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为重。

12、夫妻间需互相关心爱护,夫妻间有责任了解双方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要求。

12、夫妻间应彼此尊重,不可勉强对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13、不可在家发脾气,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发生争执。

七、其他条款

双方正式结婚前(以办理登记手续为准)若因其中一方违反以下条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异议,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未婚夫妻双方、政府公正部门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未婚夫):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未婚妻):年月日

公正机关备案专用章:年月日

婚前协议书规范 篇2

一、夫妻房产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财产概况:_________________

我二人于年结婚,婚后育有三男三女,两人名下有一幢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米的私权房屋(下称该房屋)。该房屋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房屋产权证已遗失。

我们自愿立下遗嘱,对属于我们名下的以上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该房屋在政府规划拆迁前使用方案如下:

1、长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二楼房一间,西北面(公共通道旁)车库一小间由其个人投资,归其使用。

2、二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楼房一间。

3、三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往北边的平房第一间房一间。

4、以上所分配房屋都经一户一表改造过,所以每户用电都按各户分表实用量加上公共用电计收(每户每月按实计人数摊出),用水按每户分表实用量加每户一吨水的损耗计收,具体由三个儿子轮流收管交接。

5、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为维护家庭成员的居住使用,以上分配房屋各户只有使用、维护的权限,严禁私自拆建、转让、出租;严禁任何人无故占用公共通道,原已临时占用的必须无条件清出;严禁任何人强占或使用家中的未分配闲置房屋,如临时占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自动清出,否则将自动取消其在下面第二条中规定的继承份额

(二)该房屋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对于该房屋的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子女不得有异议。

本遗嘱一式三份,上海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立遗嘱人各执壹份。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前协议书规范 篇3

男方(以下简称甲方),男,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女,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兹因甲乙双方情投意合,爰订于 年 月 日在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双方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

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 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 任之。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

妻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二)煮饭;(三)洗碗;(四)倒垃圾;(五)清洁、整理家务;(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八)换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_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妻负担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或者元(该款须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 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 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婚后子女从□夫姓/□妻姓。

八、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伤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径;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九、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