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模板(参考版本)(通用3篇)

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模板(参考版本) 篇1

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模板(参考版本)(通用3篇)

(1) [______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2) [______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以及

(3) [______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简称"丙方")。

甲方、乙方与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三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三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元;

(2)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见以下定义)前,各方承诺会长期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

(3)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特此同意签订本协议,以。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第二条 三方投资及股权

(一) 三方投资

1.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预留股东激励股权、预留员工期权中的出资额,剩余____________元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投入公司。

2.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3.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二) 三方投资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相应股权,主要基于各方在公司设立后持续全职提供的服务。如各方未能如约提供相应的服务,各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其其他相关协议的安排调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第三条 预留股权

(一)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1.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各方将会对公司的贡献暂时无法准确评估。为激励股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创造更大价值,合理地根据股东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根据定期对各方业绩考核的结果,在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向各方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2.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在退出事件发生前,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一方所有。

3.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二) 预留员工期权

1. 为了激励后续加入的员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1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期权")。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期权。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权激励计划及期权协议另有约定,已经被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员工期权的员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第四条 工商备案登记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身份、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第五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 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 各方进行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六条 各方股权的成熟

(一)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权成熟之日持续为公司员工,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_______________

(1) 自交割日起满2年,50%的股权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满3年,75%的股权成熟;以及

(3) 自交割日起满4年,100%的股权成熟。

(二)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1)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除(1)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或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三) 在成熟期内,乙方或丙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乙方或丙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四)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甲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五) 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六) 任何一方股权被回购的,其被回购的股权进入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范围,按照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安排进行处置。

(七) 因发生股权回购,或因甲方代为持有的股权由乙方和丙方继续代为持有的,应在回购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 回购股权

(一)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

(1)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以及

(5)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 因买方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 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_______________

(1) 对于尚未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回购该方未成熟的标的股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 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没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已经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拟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拟回购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2倍。自股权回购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即对已回购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买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

第九条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_______________

1.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2.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3.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十条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1. 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 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_______________(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3. 各股东有义务把本条款写入章程。

第十一条 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全职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二)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________%的除外)。

(三)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第十二条 授予的程序

(一) 授予进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发生增加的,则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

(二) 业绩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后,应立即召开董事会,确定各方下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标准及各方的激励股权。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公司应立即召集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各方业绩表现,并决定是否从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将相应激励股权授予达到业绩标准方。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四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五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六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本案手续,则违约方应股权回购方人民币500万元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模板(参考版本) 篇2

城市合伙人专用合同书

甲方(平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资源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为使甲方产品及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区域及期限

1.1 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城市合伙人,整合该城市辖区范围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力资源入驻甲方运营的    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官方网站 、官方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以及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运行的网页程序)。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合作条件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政策给予乙方相应价值回报。

1.2 合作区域:        辖区范围内

1.3 合作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的城市合伙人,如非乙方违约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原因,甲方不得在乙方合作区域内另设城市合伙人。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合作区域的营销活动及相关合同义务的执行,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资源整合、营销推广、营销方案落实实施等工作。

(3)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文件资料等。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对乙方整合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业务技能培训。

(5)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授权书”,并按照第3.2条或甲方要求享受调整并制定合作区域内针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管理政策以及涉及该等人员的营销活动方案等,但乙方指定的管理政策、营销活动方案应报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6)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经营战略和业务布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或城市合伙人政策,一经甲方公布后乙方应当配合执行。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作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完善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合作事项,做好资源整合、人员培训、方案实施落地等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合作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会甲方运营及管理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资源整合人才网络,在所属区域内,有大量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并有针对性对甲方的政策及活动开展一系列培训、宣传或营销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城市合伙人的名义对外宣传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 城市合伙人从事的业务范围 

3.1 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整合并对接甲方运营网络平台。

3.2 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整合建议,并结合实际调整或制定相关政策。

3.3 密切与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联系并维护好合作关系,并有针对性地刺激该等人员的活跃度。

3.4 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管理培训、营销方案落地实施。

第四条 合作条件

4.1 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4.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如企业营业执照等,乙方须满足甲方对城市合伙人的基本合作要求及承担的相应的职能。

4.3 乙方必须完成合作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基本量,县级至少达到288人、地级市至少达到388人。 

4.4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入驻人员的平台管理账号,乙方对入驻人员的资质、个人信息、作品等入驻条件进行审查,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入驻人员店铺装饰行为及装饰风格。对不符合入驻条件的入驻人员应及时通报甲方,甲方有权通过技术手段限制该入驻人员的平台使用权限。 对店铺装饰不符合标准的入驻人员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建议,督促其改正完善。

4.5 监督入驻人员对甲方系列活动政策的转发推广,以及对顾客咨询回复及售后服务的的执行情况。 

4.6 乙方必须接受并贯彻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并协助甲方完成入驻人员队伍建设。 

第五条 管理费及福利政策 

5.1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2万元/年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自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专用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卡号:

5.2 乙方所管辖城市区域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人数,县城总数量达288人或地级市总数量达388人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4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3 根据甲方执行的入驻人员活跃度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装修标准、积极转发推荐量、顾客咨询回复、在线接单等多项考核内容),乙方整合的有效入驻人员活跃度达40%以上的,即为年终考核达标,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6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4 乙方所负责城市上线入驻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数量超过第4.3条约定的基本量,每超员100人,给予奖励500元,依次类推。

5.5 乙方整合有效入驻人员数量达到基本量以上且活跃度超过40%的,活跃度每增加10%,年终考核达标后甲方给予交纳的合作管理费的30%进行奖励。

5.6 乙方对所管辖城市首次上线有效入驻的人员,合作期间不限地域享受提成。具体提成方案为:

(1)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平台产生的设计师、装修工、监理订单,累计200万以内(不含200万)一律按交易额的3.5%返点;200-500万(不含500万)一律按交易额的5.5%提成,超过500万及以上的交易额一律按交易量的8.5%提成;

(2)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设计师、装修工、监理推荐产生的商品销售,按2.5%提成,特价商品及促销套餐商品、秒杀商品不提成。

5.7为鼓励各城市合伙人努力达成合作条件,甲方制定如下星级城市合伙人奖励政策:

(1)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数量达到    人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入驻数量最高,甲方给予5万元奖励;

(2)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全年商品交易额达到    万元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商品交易额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5.8 乙方达成享受第五条相关规定的福利条件的,所有奖励实行年度考核,在年终大会现场兑现。

第六条 违约事项

6.1 乙方如自动放弃合作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合作权,乙方不再享受任何福利政策。乙方利用甲方平台资源或利用有效入驻甲方平台的 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对外谋取私利的,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任何违反本合同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乙方所有福利政策。

第七条 宣传、技术支持

7.1 如涉及线下宣传资料的,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7.2 根据合作任务开展情况,甲方可提供合作授权书,免费提供宣传喷画和培训手册等物料。

7.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入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乙方可请求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协助,甲方指派人员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成都市的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福利政策,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3 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模板(参考版本) 篇3

甲方:__ 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 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 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个人拥有的车牌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 ;车架号: 汽车(以下简称合伙车辆)分一半产权给乙方。整车计价人民币 万元整(¥ ),车辆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 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乙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50%),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即各占50%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合伙车辆在合伙前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每月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每月日进行结算,盈余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担。

三、 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本合伙协议为甲、乙两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请入伙,必须要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于第三方的入伙条件、入伙资金以及入伙后的债权债务比例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五、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六、合伙项目的经营需要本协议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运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七、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核对账务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对发现出具虚假账务的,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

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每月经营收入的盈亏由甲方于每月月底之前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由乙方核实后签字。

八、 合伙运营车辆由双方聘请专业司机人员驾驶,聘请事宜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九、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十、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双方各一份。车辆挂靠 公司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