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亩鱼塘承租合同书(通用3篇)

三亩鱼塘承租合同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三亩鱼塘承租合同书(通用3篇)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鱼塘三亩,承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三亩鱼塘承租给乙方,承租期为陆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为每年陆千元,一付三年,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于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三年租金共壹万捌仟元正,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由乙方支付后三年租金。

三、如乙方在租用期内国家征用土地时,无条件中止合同归还甲方鱼塘,甲方则按乙方实际租用时间收取租金,多收租金甲方必须退还乙方。

四、如鱼塘发生盗窃事件,甲方协助乙方处理。

五、在鱼塘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违约者,罚现金陆仟元正。

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三亩鱼塘承租合同书 篇2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孤家子镇孤家子村二委居民王长杰的土地鱼塘,承包给乙方养鱼,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壹拾年,自20xx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付时间

年承包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乙方自签定本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20xx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第四条 边邻四至

该鱼塘东至老苗家西墙;南至老苗家西墙北;西至南河大坝;北至老刘家稻田地、孙耀宽家稻田地。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养鱼,管理以及使用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经营及养殖行为、或改变土地用途。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其变更合同或附属合同一律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方可生效,其他方式一律无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三亩鱼塘承租合同书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_________,鱼塘面积:______亩______分______厘。

第二条 承包期限______年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_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_____方负责,与_____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_____%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_____万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_____%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