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通用13篇)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通用13篇)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金额) 叁拾伍万壹仟玖佰伍拾肆元整 详见合同附件(二) 《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2、特别费用的约定

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3、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其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项,甲方应先预付30%的工程款,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三亚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按附件(二)所报的价格或底于报价和品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施工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日,竣工日期 年 11 月 01 日。

2、如果是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

3、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均不视为误工或延迟工期,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保证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按附件二图纸报价材料等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场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十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担工序及工程的竣工日期。

4、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移交手续。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必须做好对施工人员参加各类人身保险.一但发生事故乙方自己解决.对甲方无关系.

4、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如果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装饰面损坏或不能使用,乙方酌情收费进行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三亚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北京市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公寓号房屋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3.1 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 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 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4 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5 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 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北京装潢公司

代表: 代表: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4

委托方:(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方:(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____________工程,经双方确定设计、预算,决定由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预算价(人民币)

四、工程承建范围:

所有项目以甲乙双方确定的预算书中内容为准。

承包形式:⑴包工包料 ⑵包工 ⑶部分包料 ⑷业主自购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当天,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

2.乙方水电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

3.工程完成80%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

4.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如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将本工程总造价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为工程主要凭证。

六、工程期限:

1. 双方商定总工程为_____天(不含节假日)。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⑴工程质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

⑶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 对 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审核;

3. 协助乙方安排施工场地;

4. 负责办理乙方进场前的报批,报建及工人进场的一切手续;

5. 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

6.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7. 甲方在坚定合同时认可的设计方案,乙方在按设计方案正常施工或已施工完毕的项目,如甲方提出要更改或拆除重做,甲方应补偿乙方施工人员每人每天80元,材料损失按市场实际价格由甲方补偿购买。

乙方职责:

1. 乙方提供免费设计,设计方案以及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 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安全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或补充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保证正常使用。

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4.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 有责任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6.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7. 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准备验收报告单。

8. 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装修预算》所约定的供材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9. 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八、增减项目:

1. 甲方要求减项的,应在材料进场前提出。否则应按实际情况补偿乙方材料费用及材料搬运费用,并纳入结算。

2. 甲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应在进行 此道工序一周前提出,并与乙方签定项目追加单,工期相应顺延。

3. 增加项目造价累计超过1000元的,应纳入二期工期款中支付。如已超过二期工程中支付日期,则应在签字项目追加单三日内支付,否则乙方可不做此增项。

4. 如须更改设计图纸的,提出一方应在进行此项施工五天前提出,并出具相应变更图纸。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通知三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自行停工。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人工损失,人工按80元/工日计。工期顺延。

2.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其附件规定的日期交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扣除乙方100元人民币,并纳入结算。

3. 结算款的尾款必须严格按照付款方式支付,否则乙方将根据相关法律要求甲方履行。

4. 施工过程中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验收及保修;

1. 验收日期以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6日期为准。

2.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⑴材料验收;

⑵隐蔽工程验收;

⑶竣工验收;

3.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4. 双方进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与清洁。

5.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过程由于手工,用材不合规范,造成甲方使用不便及损坏的,属保修范围。

7. 保修期为两年:

十一、其他说明:

1. 所有图纸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可用作施工,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

2.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界的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如风暴、地震等)和社会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如动乱、战争等)。

3.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之附件。

4.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有关法规和中信支行饰工程招标文件,就本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 . 1 工程名称:

中信支行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全部工程内容以甲方签订的施工图为准。

承包方式:按施工图、包材料、包工具、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保修。

1 . 2 工期总天数:50天

1 . 3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 月 日竣工。

1 . 4 质量等级:按省级优良标准

1 .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含设计费)为RMB: 元

金额大写:人民币:

第 2 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 本合同条款;

2 .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 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 . 施工图纸和本地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 . 国家和本市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24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 3 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规范、适用法律

3 . 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 2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 4 条 甲方工程代表

4 . 1 甲方工程代表姓名:

4 . 2 甲方代表的责任与权利

4 . 2 . 1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托和撤回均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4 . 2 . 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4 . 2 . 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 应在收到指令后24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 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 . 2 . 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 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2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 5 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5 . 1 在开工日期之前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5 . 2 甲方进行的分项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5 .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相应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 6 条 乙方工程代表

6 . 1 乙方工程代表姓名:

6 . 2 乙方任命的本工程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的自检,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6 . 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6 . 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 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6 . 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中途更换工地代表。

第7 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 . 1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交达到甲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和相应的预算,对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作法说明。

7 . 2 对于甲方已批准认可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认为不够详尽、完善,需作补充的,在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7 . 3 甲方认为已批准认可的设计不够详尽、完善,不适合现场情况,需做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或修改设计,不另计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施工。

7 .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规范施工,如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防护、照明、防火、看守、围栏和警卫。因施工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第三方损失和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 . 5 遵守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7 . 6 遵守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 . 7 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审批、登记等各种报批手续;负责办理本工程消防报审、验收手续,在约定工期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办理乙方施工部分的其它合格证、准用证等有关证书。

7 . 8 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 . 9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 8 条 延期开工

8 . 1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 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 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按约定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8 . 2 乙方未能按时开工,且没有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乙方超过约定开工日期10天,没有实质性开工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 .3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 9 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 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甲方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 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若由甲方提出停工要求,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若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

第 10 条 工期延误

10 .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

3 . 不可抗力;

4 .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未答复,视为延期要求未被确认。

10 . 2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第25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 11 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11 . 1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1 . 2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1 . 3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1 . 4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 12 条 工程质量

12 .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省级优良工程。

12 .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按合同第25条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败诉方承担。

第 13 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可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 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 4 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 14 条 合同价款之确定

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生可作为工程决算价确定的依据:

14 . 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14 . 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14 . 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和材料更换;

14 . 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14 . 5 乙方中标材料价格和工程量;

14 . 6 乙方工程决算经审计后的工程量涉及预算中相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正误差不能超过+2%,超出+2%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预算和决算中相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按照实际竣工图计算,下限(即负误差)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 15 条 工程款支付

15 . 1 本工程付款方式:在工程施工开始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开始后第20天,按甲方、监理单位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来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0%),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程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完成后,竣工资料交审计机构审定,审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决算价,按决算价支付至95%,余5%在工程一年保修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时10日内一次无息结清。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

15 . 2 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工程款支付进度。

15 . 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若因乙方延误提供发票造成甲方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 16 条 材料采购供应

16. 1 本装饰工程除另有约定之外,所有设备和材料由乙方采购。

所有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16 . 2 石材、铝板、幕墙玻璃等主要材料的采购,其厂家、品牌、型号、品质和价格须甲方书面认可,双方封存样品,由乙方采购。甲方认为必要时, 可以组织采购招标,由乙方按招标结果与供应商签定采供协议,并向甲方提供协议副本,甲方亦可以派人共同参与采购。

16 . 3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的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 17 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供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的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 18 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由乙方负责设计,不另计收费用。设计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 19 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报郑州批准,乙方未经郑州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若发现存在擅自变更设计的情况,乙方负责无条件按原设计施工,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 20 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20 . 1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 .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 .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 .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 .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程量;

5 .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20 . 2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 天内,提出因变更引起的材料使用及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化的书面报告,送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

20 . 3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20 . 4 甲方代表或监理单位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 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24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 21 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15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伍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5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 22 条 竣工结算

22 . 1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30 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提交审计机构进行决算审核,并将最终审核意见副本送交乙方。双方对审核结果达成一致,并在乙方完成第7条约定工作后,甲方按第15.1条约定付款。

22 . 2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3 0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决算审核的,从第31 天起按合同第25.1条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决算资料不齐备、不配合中介机构工作、联络中继等原因造成延误,审核时间顺延,延期时间由中介机构确定。此延误期内甲方不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22 . 3 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的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 0 天内结算。

第 23 条 保修

23 . 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及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及承包方设计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3 . 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3 . 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一年。

23 . 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留存。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5 %。若发生的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23 . 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23 . 6 在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 24 条 争议

24 . 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4 . 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24 . 2 . 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4 . 2 . 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4 . 2 . 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24 . 2 .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 25 条 违约

25 .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拖欠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5 . 2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每日人民币贰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天不能竣工,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25 . 3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5 . 4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5 . 5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 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 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5 . 6 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在扣款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

25 . 7 对于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投标导致存在的在甲方要求完成范围之内但未在乙方投标文件范围之内的工程项目仍须由乙方在合同约定工期之内无条件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上述漏项工程的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漏项项目,甲方有权自行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 26 条 不可抗力

26 . 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26 . 2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26 . 3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26 . 3 .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6 . 3 .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6 . 3 . 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6 . 3 . 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约定。

第 27 条 工程分包

27 . 1 乙方不得转包部分或全部工程。对于专业性较强或需要专业性施工资质的工程部分,乙方可以分包部分工程。

27 . 2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7 . 3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27 . 4 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工程分包价款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 28 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28 . 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监证机构备查。

28 .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28 . 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8 . 4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 29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29 . 1 本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9 .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6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金额) 叁拾伍万壹仟玖佰伍拾肆元整 详见合同附件(二) 《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2、特别费用的约定

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3、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其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项,甲方应先预付30%的工程款,工程进度到50%时,甲方在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如其工程材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款。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三亚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按附件(二)所报的价格或底于报价和品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施工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日,竣工日期 年 11 月 01 日。

2、如果是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

3、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均不视为误工或延迟工期,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保证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按附件二图纸报价材料等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场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十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担工序及工程的竣工日期。

4、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移交手续。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必须做好对施工人员参加各类人身保险.一但发生事故乙方自己解决.对甲方无关系.

4、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如果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装饰面损坏或不能使用,乙方酌情收费进行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三亚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 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能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检理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1 项标准执行;

(1)《江苏省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其它规定: 无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质量监督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见施工验收单)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均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

12.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2.6乙方承诺预算和决算误差在1%左右(水电除外)。

12.7工地如发现已使用材料品牌、产地、规格、等级和合同里不符,乙方奖励甲方20xx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公申请仲裁;

2.向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区内指定 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见合同内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分公司工程部经理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1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至 点 分;

下午 点 至 点 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项目。

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依照设计详图、施工说明书(详附件)。经甲方同意签证后,依所列项目进行施工。

第三条:工程期限:

(1)乙方应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备料完毕,甲方亦在此段时限内完善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应在开进工地 天完工。

(2)若因甲方追加工程或工程中途有所变变更时,完工日期即应由双方另行协商规定工期顺延。

(3)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因其它不能追究乙方之事故,致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应经双方会同至现场查验属实后,酌情延长完工日期。

第四条:付款办法:

(1)签订合同后,乙方材料进场,甲方应付工程总价款的50%作为材料入场费,计人民币: 元。

(2)工程完成80%左右,甲方应付工程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 元。

(3)尾款20%,计人民币: 应于完工验收三日内付清。

(4)若甲方未依约定日期付款,乙方可停工,迫甲方付款后,再行复工,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地安全:施工期间,乙方应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

第六条:保固期限:本工程自正式验收之日起保固六个月,在保固期内因乙方原因,乙方应负责修复,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则不在此列。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用。

第八条:结算方法: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以预算单价),预算单价以保同订立时实物计算。

第九条: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10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_________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_________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1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小写: 元。本价格为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 发包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2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理施工现场,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洛阳市装饰办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总价的70%,即 ;随进度到批刮墙面前付到工程款25%,即 ;剩余5%,即 工程验收后付清。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

10.3 如甲方需要发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1.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洛阳市装饰办处理。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__贰____份,双方各执___壹___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建筑装饰修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工作日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承包项目

1、2个衣柜:(其中推拉门限240/平方)

2、鞋柜

3、厨房隔断

4、厨柜门、一面吊顶

5、厨房卫生间扣顶

6、电视柜、电视背景墙

7、客厅、餐厅局部吊顶

8、全屋双飞粉、墙漆注:所用材料

①夹心板为帝森元福1级

②九厘板(帝森元福1级)

③石膏板(泰山五星)

④油漆(鸿昌牌)

⑤墙漆(鸿昌牌大桶)

第三条关于工期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施工,按延误工期50/天计算赔偿

3、因施工变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已致停工累记8小时按一天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诀算

1、乙方木工材料进场时付元

2、乙方要木工工程进度一半时付

3、乙方木工完工,油漆进场付

4、双飞粉进场付元

5、竣工验收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总金额及余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协义,并向对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的10%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条款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方案增加项目,必须提前三天或项目未下料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予以安排施工,增加项目的金额在油漆之前付清。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合同装修项目。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同意认可。

违约方承担变更项目300元作为损失赔偿给对方。

3、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日由乙方能知甲方按时给收,不得借故拖延。

因不能按时验收超过约定时间,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4、本合同一式二份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工程合同书 篇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装饰修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期工作日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承包项目

1、2个衣柜:(其中推拉门限240/平方)

2、鞋柜

3、厨房隔断

4、厨柜门、一面吊顶

5、厨房卫生间PVC扣顶

6、电视柜、电视背景墙

7、客厅、餐厅局部吊顶

8、全屋双飞粉、墙漆

注:所用材料①夹心板为帝森元福E1级

②九厘板(帝森元福E1级)

③石膏板(泰山五星)

④油漆(鸿昌牌)

⑤墙漆(鸿昌牌大桶)

第三条 关于工期约定

1、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 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施工,按延误工期50/天计算赔偿

3、 因施工变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已致停工累记8小时按一天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诀算

1、 乙方木工材料进场时付元

2、 乙方要木工工程进度一半时付

3、 乙方木工完工,油漆进场付

4、 双飞粉进场付元

5、 竣工验收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总金额及余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协义,并向对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的10%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方案增加项目,必须提前三天或项目未下料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予以安排施工,增加项目的金额在油漆之前付清。

2、 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合同装修项目。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

同意认可。违约方承担变更项目300元作为损失赔偿给对方。

3、 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日由乙方能知甲方按时给收,不得借故拖延。因不能按时验收

超过约定时间,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4、 本合同一式二份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电话手机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