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 篇1
供方(甲方):合同编号:需方(乙方):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过滤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换货事宜。(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货款结算及期限:货到付款10万元,余款6个月内付清
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需向乙方讲述情况需双方友好协商再决定
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本合同:
一、 品名:刨花板;厚度规格:8mm、9mm、10mm、12mm。长宽尺寸:2440*1220mm。
二、 价格、数量、交(提)货日期等内容:在双方协商并确认后在每批次的订购单中另行注明;
三、 价格条款:含税含运费。
四、 结算方式:乙方按订单形式给甲方下单,每月15、30号分2次结清货款。
五、产品性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型刨花板
六、质量要求:符合GB/T4897-20__和GB18580国家标准,甲醛释放量mg/100g(穿孔萃取法)为: E1级。密度要求:0.65g/cm3(含)以上,由于甲方生产设备为多层压机,甲方只对以下板材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a.板材出现分层、鼓泡;
b.板内有利器或金属硬物导致贴面用板损失或开料工具(如锯片)损坏。
c.板表面有因机械设备损坏引起的凹凸痕和明显砂光痕而导致不能压贴的。
d.板材8mm厚度超出(7.90~8.10mm)标准, 9mm厚度超出(8.90~9.10mm),10mm厚度超出(9.90~10.10mm)标准, 12mm厚度超出(11.90~12.10mm)标准要求或对角线超出允许值。
e.对存在的质量板材,甲方负责板材的退换;损坏的工具确认后承担赔偿损失。
f.因板材问题造成乙方贴面的损失,甲方只承担30张以下的责任。
g.因乙方压贴工艺及其它因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h.发货后20天内有质量问题的及时反馈,超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乙方货到后按第四点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在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收到乙方的反馈后应在7天内到现场查核,经双方确认后作退货处理或另作协商处理。
八、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在发货后的20天内提供真实、有效仿伪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立即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可在起诉方的人民法院判决)。
供方: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金属板材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