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的购销合同推荐(精选3篇)

鱼的购销合同推荐 篇1

供方:

鱼的购销合同推荐(精选3篇)

需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鱼的购销合同推荐 篇2

托运方:

承运方:

项目名称: 项目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

同编号:

签订地点:

为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承运方接受托运方委托,为托运方提供从托运方指定提货地点至指定交货地点的整车、零担运输服务。提货地点、交货地点及联系人在提交货时托运方提前告知。

二、运输价格及结算方式

2.1运输价格:按同期市场运输价格,双方商定价格后以运价确认书形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生效,运价确认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为当期运费结算的依据。

2.2结算方式:每月 日托运方凭双方签字认可的运输单开具运费结算单,次月 日按上月运费结算单金额支付 %运费,

2.3付款时承运方必须开具国家认可的运输发票,由于承运方未按托运方要求开具发票或完善相关付款手续,承租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承运责任期

承运方的承运责任期从托运方货物装上承运方提货车辆开始,至货物

到达托运方指定收货地点,由托运方指定收货人(或其委托收货人)签收完毕止。

四、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4.1托运方的职责和义务

a. 托运方委托承运方运输的货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令。

b. 托运方在提货前应将完整的货物单据、装货清单交承租方用于其办理运输和提交货物之用,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提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 承运方将每批货物按要求安全、准时、完整无损地运交收货人后,托运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结算运费。

4.2承运方的职责和义务

a. 承运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并配备符合规定、技术良好的驾驶员,如有违反国家相关交通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的事件,由承运方承担。

b.承运方应按托运方要求及时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并为运输车辆及货物购买相应的保险,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c.承运方驾驶员在装货过程中必须按装货清单认真清点核实货物数量和,保证装车、卸车数量一致。

d. 承运方应精心地保管、运输货物,以保证货物安全、准时、完整无损的移交承运方;因承运方的失误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丢失或其它损失(不含自认性合理损耗)的,均由承运方按照货物原价进行赔付。因不可抗力(地震、水灾、泥石流等因素)造成货物灭失、毁损、或逾期交货的,承运方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承运方,同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减小承运方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和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违约方和责任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6.1承运方运输车辆及人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宜与需方无关,由承运方自行承担责任,承运方车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本人、托运方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由承运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有效期: 。

九、本合同一式 份,承租方 份,出租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鱼的购销合同推荐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是橱柜专业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品牌厨柜,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产品(详见附件:《橱柜订货清单》)。货款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按本合同货款总额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乙方收款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安排生产。

三、运输方式:

1. 运输方式为:车辆运输;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免费送货。送货到市区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货费,乙方在全额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货费后,才开始送货。由于甲方迟延支付送货费造成的迟延送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3. 超出本条第2款的其它地区由甲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运输费后予以办理,货物的在途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 本合同内甲方订货产品由乙方送货且须通过楼梯搬运的,三楼以内(含三楼)免费,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每套家庭橱柜需增加80元的搬运费;

5. 如建筑物可通过电梯运输,但由于甲方订购的超长台面该电梯不能运输的,甲方需自行解决上楼运输,乙方负责把台面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在建筑物的首层位置。

四、交货期:

1. 橱柜产品供货期为40个工作日,其中实木门板橱柜供货期为55个工作日,标准现场安装施工期为7个工作日(含台面制作),总供货期和施工期共为 个工作日,特殊产品另行约定(以上供货期以甲方足额支付货款及橱柜尺寸经双方签字确认次日起算);

2. 甲方应于年日前使场地具备最终二次复核尺寸条件(贴完墙、地砖,完成天花吊顶),若达不到该条件,安装日期顺延。

3. 甲、乙双方初步约定的安装日期为年日,甲方应保证在此日期这前清洁好现场,安装师傅到现场后就能立刻展开工作,若达不到条件,安装日期顺延,并收取安装师傅误工费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须二次上门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门费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门费前,乙方可暂停提供二次上门服务;

五、验收:

甲方按合同所订购的产品应于安装完毕24小时内予以验收,若有异议应在验收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视为验收合格。

六、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测量绘图,因乙方测量误差引起的尺寸问题及导致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提供免费的橱柜安装服务(不含电器和水管等水电安装)。超出以上范围的橱柜安装服务由甲方自行解决。

3.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书面确认的配件尺寸进行整体设计,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误引起的问题及导致补救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错误导致乙方须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后,乙方才开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产品的验收确认函或经双方确认的除配件尺寸问题外存在质量问题确认单。否则,第三方进行返工后甲方提出的一切产品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4. 乙方须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安装时间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延迟安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10%为限。

5. 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施工现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安装的产品与双方确认的方案不相符时,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条件予以整改并安装到现场,同时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佰元整。

6. 安装后乙方负责清洁安装现场。

7. 质量保障:乙方承担所提供配套产品的保修及维护工作(详见《橱柜保修卡》),《橱柜保修卡》在产品安装完成验收时交付予甲方。

8. 售后服务:

① 正常条件下,乙方对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详见《橱柜保修卡》);

②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或传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装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④ 保修服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支付全部货款后需增加的订货,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新增的《订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增加项目的货款全额付清后,乙方安排采购、生产。如增补物品到货时间延迟而影响此前甲方订货的安装时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须经乙方认可方视为有效,同时安装日期另行约定,因更改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费用后乙方安排生产。

3. 因甲方自备设备及配件引起的安装及售后服务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配件尺寸有误所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方案经双方确认后,产品安装现场的空间结构尺寸不得因装修而任意发生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确认方案及安装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测量、复核、设计及安装的相应条件,如因不具备相应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安装,乙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非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安装日期拖延满30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补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拖延满60日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产品保修期自合同签订后的 日开始起计算;拖延满一年未安装时,乙方有权处理合同约定的产品,已收取的货款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益。

2. 除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无须退还甲方货款;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退还甲方全部货款。

九、补充条款:

十、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双方确认以下的地址为双方邮件送达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对方发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后视为送达。

1. 甲方地址:

2.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