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协议(通用3篇)

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协议 篇1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协议(通用3篇)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销售网点购买4G智能手机,乙方为此附条件向甲方赠送一定额度的话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业务办理

甲方自愿在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手机销售网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凭其办理入网登记拥有使用权的移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乙方开展的4G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为:甲方购买4G智能手机一台,具体品牌机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活动手机”)对应IMEI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元档次合约方案,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上述手机及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当月(勾选)起在乙方网络的______个月内的最低消费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在以上条件下,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赠送话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二、甲方承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停机、过户业务,否则乙方有权从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单方解除本协议,已赠送但未使用完毕的话费不予退还,并停止赠送余下的话费额度。(二)从本协议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不脱离乙方网络,并承诺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月起的______个月内,在乙方网络内的每月消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如甲方移动电话号码的月消费不足本条约定的消费额度时,甲方同意乙方按_________元/月收取。

(三)从本协议签署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元/月的4G套餐资费,并使用4GSIM卡,承诺在协议期内持续使用4G套餐系列资费,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套餐资费的,只能进行套餐升档的资费变更,不能进行套餐降档变更(即只能选择更高资费的套餐)。甲方承诺的持续使用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资费套餐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资费套餐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四)购机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_元/月的移动数据流量套餐,承诺持续使用_____个月,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移动数据流量套餐并继续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与甲方购机号码绑定使用,且每月连续产生通信行为及消费,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因交予维修导致违约,在解除本协议起的两个月内,甲方能够提供维修的有效证明,双方同意不纳入违约范围,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六)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所购买的手机已配置部分实用的应用程序,且附带的部分应用程序在运行时可能会搜集个人信息,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或进行卸载,相关的应用介绍可登录获取。

(七)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现在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三、赠送话费说明

(一)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附有条件,即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各项承诺时方可予以赠送。

(二)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仅限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亦不能转移到甲方的其他移动电话使用。赠送话费不计入每月发票大写报账金额内,未使用完销户后不能调账退费。

(三)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赠送规则为第____项:

1.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每月赠送_______元,共赠送_______个月。

2.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前_______个月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第_______个月始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

3.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第一个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其后_______个月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

(四)乙方赠送的话费仅可抵扣甲方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等费用,甲方应按乙方有关的交费要求另行交付。

四、双方同意

(一)为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移动业务,乙方默认向甲方提供通话、短信、GPRS上网及4G上网等基础业务功能,客户不使用不计费,使用后的具体业务计费标准按客户登记资费计。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购机号码不得与活动手机分开使用,否者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每月判断上月甲方是否违约(若当月甲方购机号码未在活动手机上产生通信,则视为甲方违约),有权在判定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甲方原承诺的月最低消费及终端活动在本协议解除当月同时失效。

(三)除上款约定外,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承诺事项之一的,构成违约,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

(四)本协议涉及的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购机发票由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零售商提供,均按照现有国家三包服务标准,由手机厂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本次购买的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同时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并由办理业务的业务员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从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内有效。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乙方及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销售网点的营业员均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甲方:(签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协议 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__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丙方处购买4G智能手机,并在乙方处预存话费,乙方为此同意附条件地分月向甲方返还其预存话费,或分月向甲方赠送话费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在丙方销售网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凭其入网登记拥有使用权的移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乙方与丙方联合开展的4G智能手机预存话费优惠购机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为: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预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的话费,办理__________元档次合约方案。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上述手机及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当月(勾选)起在乙方网络的______个月内的最低消费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在此条件下,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 元的优惠价向甲方出售4G智能手机一台,具体品牌机型为 (该机型是/否(勾选)为优质机型),对应IMEI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分月返还其预存/获赠(勾选)话费。

二、甲方承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不办理销号、停机、过户业务;当客户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乙方、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解除本协议,对已赠送且未使用的预存话费不予退还,同时停止返还剩余预存话费。

(二)从本协议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内不脱离乙方网络,并承诺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月起的______个月内,在乙方网络内的每月消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如甲方移动电话号码的月消费不足本条约定的消费额度时,甲方同意乙方按_________元/月收取。

(三)购机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元/月的4G套餐资费,并使用4GSIM卡,承诺在协议期内持续使用4G套餐系列资费,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套餐资费的,只能进行套餐升档的资费变更,不能进行套餐降档变更(即只能选择更高资费的套餐)。承诺的持续使用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资费套餐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适用原资费套餐并继续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四)“购机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_元/月的移动数据流量套餐,承诺持续使用_____个月,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适用原移动数量流量套餐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与甲方购机号码绑定使用,且每月连续产生通信行为及消费,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因交予维修导致违约,在解除本协议起的两个月内,甲方能够提供维修的有效证明,双方同意不纳入违约范围,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六)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所购买的手机已配置部分实用的应用程序,且附带的部分应用程序在运行时可能会搜集个人信息,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或进行卸载,相关的应用介绍可登录获取。

(七)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现在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三、甲方预存/获赠(勾选)话费返还说明

(一)在甲方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承诺事项前,甲方对其以优惠价格向丙方购买的4G智能手机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仍然属于丙方,在甲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且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手机方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预存/获赠(勾选)的话费话仅限本协议所涉的甲方移动电话号码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亦不能转移到甲方的其他移动电话使用。赠送话费不计入每月发票大写报账金额内,未使用完销户后不能调账退费。

(三)甲方预存/获赠(勾选)的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项约定分月予以返还:

1.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每月返还_______元,共返还_______个月。

2.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前_______个月每月返还_______元,第_______个月始每月返还_______元。

3.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第一个月返还_______元,其后_______个月每月返还_______元话费。

4.乙方赠送的话费仅可抵扣甲方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等费用,甲方应按乙方有关的交费要求另行交付。

四、三方同意

(一)为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移动业务,乙方默认向甲方提供通话、短信、GPRS上网、4G上网等基础业务功能,客户不使用不计费,使用后的具体业务计费标准按客户登记资费计。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购机号码不得与活动手机分开使用,否者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每月判断上月甲方是否违约(若当月甲方购机号码未在活动手机上产生通信,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有权在判定甲方违约后的次月1日起解除本协议,乙方对甲方未使用的预存话费不予退还,并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甲方原承诺的月最低消费及终端活动在本协议解除当月同时失效。

(三)本协议涉及的甲方所购买的4G手机,购机发票由丙方提供,均按照现有国家三包服务标准,由手机厂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本次购买的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同时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甲、乙、丙三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丙方分别盖章并加盖办理当日乙方、丙方销售网点日戳、由办理业务的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从签署当月起_______个月内有效。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乙方或丙方营业员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协议 篇3

智能手表代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价款

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供应商有权向零售重新书面指示价格,价格变动在到达零售商处时生效。零售商应依据新价格进行销售。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 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 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______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 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1 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所订购商品数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 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季节性商品过季时、滞销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 以上的期限中提出(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___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___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 (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铺货期为___ _个工作日,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次,具体对帐日为每月____日。对帐日前3 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4、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1)10 日(2)15 日(3)30 日(4)45 日(5)60 日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认的佣金或货款结算方式为_____:

(1)扣率结算方式

(2)佣金或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8、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其他 。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 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 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 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帐后由甲方在5 个工作日内收回,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将该批货物公证提成,提成费用由甲方支付;对帐后,5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退货的,视为乙方已卖出剩余货物,由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余货货款。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 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 ;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 :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