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独家经销协议(精选3篇)

国贸独家经销协议 篇1

本协议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协议双方为:__(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_国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_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_(地址),(以下称_)。

国贸独家经销协议(精选3篇)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___(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_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 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_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 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_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___。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 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_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_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_,并向_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 “卖方”的责任“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_: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___。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 _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 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_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 “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_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 期限 终止本协议自_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从生效日起__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__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

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保证

一、标准:“卖方”向_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___,使之不受损失。

国贸独家经销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经销意向合同完整版

说明:_____________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________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产品_____________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产品。指定区域为_____________范围内。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vi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标识产品及vi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

3、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

4、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5、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

6、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7、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

8、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_____________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5、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天内开始。

2、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

4、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

6、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

7、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产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其他市场信息。

8、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9、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___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结算及发货

1、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_____________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_____________负担,保险费由_____________负担。

2、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_____________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vi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3、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1、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仍然生效。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_____________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________________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_____________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

2、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国贸独家经销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___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_____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一、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二、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三、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六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七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侯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