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代理合同(通用17篇)

最全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最全代理合同(通用17篇)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1)自收货当天算起30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2)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有关POS机代理约定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POS机的拓展业务,协议有效期 年。协议期满后双方中的一方未提出终止的,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其中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二、POS机价格

依照《机具价格参照表》中定价参照执行,在实际执行过程,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动,将以实时价格为准。

三、POS机数据查询

1.乙方有义务在次月初为甲方提供上个月份的业务平台数据,该数据每月初提供一次。

2.根据甲方的业务量,按照□方式一/□方式二执行(方式一:甲方代理的商户金额达到或者超过乙方业务量的 %;方式二: ),乙方为甲方提供数据平台的帐号查询功能。

四、POS机进件

1.甲方需提供商户齐全的资料,每件 元。

2.正常情况下,工作日上午提交资料可在下午核准,下午提交资料可在次工作日核准;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五、POS机绑机

1.进件核准通过后,即可进行POS机绑机,每件 元。

2.正常情况下,进件核准通过后即可绑机;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六、POS机切机

1.甲方需提供商户的需求、及经确认可切机的机具,乙方即可进行切机,每件 元。

2.正常情况下,切机一个工作日完成;最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平台使用费 元,支付方式: 。

2.甲方或甲方的合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的利益,以及违反监管机构政策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业务拓展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支持。

4.乙方为甲方的商户完成POS机的安装后,甲方须指导商户对所属POS机进行首次试刷机,试刷机后资金正常到帐后方可正常使用。若因甲方商户未进行试刷机导致资金未能正常到帐的异常,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对试刷机后资金正常到帐后的异常,乙方负责协助处理。

5.甲方承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以及银监会以及银联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为条件不符合的客户违规装机,并有配合乙方进行风险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违规操作,或停止甲方的业务拓展。

八、分润

1.根据甲方代理的业务量,商定按照□方式一/□方式二执行(方式一:以 %领取分润;方式二: )。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平台数据,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于3工作日内负责将甲方利润分成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九、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等同本协议有效。

2.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3

协议编号:

日期:

委托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 委托进口货物内容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

1. 授权代理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进口合同主要条款与外商签约;

2. 授权代理方在委托方违约时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货物(详细内容见本合同第五条);

3. 授权代理方特别权限,包括履行、变更、中止、解除进口合同及其他相关事项;

4. 委托方怠于行使索赔、起诉或提交仲裁权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时,代理方有权代为行使。

三.双方责任

(一)委托方责任

1.确保委托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代理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履行义务;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条件和政策进行不正当违法活动,并对代理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规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外商由委托方指定(或提供),委托方应自行对该外商资信和产品质量负责,无条件接受代理方根据代理协议进口的货物,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4. 自行承担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5. 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方无权要求代理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开证保证金。与此同时,委托方还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所有费用(含以月息%的标准计算的利息等),支付违约金等,并承担代理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6. 委托方除按银行要求支付%开证保证金外,还应为代理方开证信用额度的%部份提供担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可以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委托方应该和代理方一起与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损失,委托方应承担代理方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损失。

8. 当外商违约时,如委托方提出索赔的,应在索赔期内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

预支付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委托方不承担索赔费用或不提供必要协助的,均视为委托方放弃索赔。

(二)代理方责任

1. 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外商洽谈、签订、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托方%保证金后开出即期信用证(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若因外商或承运人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表委托方对外索赔,并实时向委托方通报相关情况。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委托方须在信用证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内将其余%货款以付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计算将货款转入代理方指定账户,在此之前物权属于代理方;

2.在货物进口报关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关费、批文费、报检费、仓储费、银行费用等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并即时支付。如实际由代理方代垫的,委托方须在报关完毕后立即付还代理方;

3. 代理费按海关认可总金额的 %计算,委托方应在报关完毕立即支付。

五.违约责任

若委托方无法及时付款或不付款(含关税、增值税)而发生纠纷,或货物滞留码头(仓库)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委托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支付一切费用及赔偿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代理方:

时间: 时间:

最全代理合同 篇4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添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4.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 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6. 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7. 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 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种方式结算费用:

A. 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B. 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帐户;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方式结算;

C. 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在开航后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帐户;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 a. 延缓交付提单;

b. 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c. 目的港延缓放货;

d. 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 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详细说明, 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 若船期更改,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3.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差等 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5

委托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 理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依法合规、共谋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决定致力于构筑长期、稳定的保险业务合作关系,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 。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及方式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下列保险产品(按险种列明)

1.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2.交强险

3.财产保险

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 雇主责任险

6.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二)对授权乙方代理的所有业务,必须经甲方按照有关业务管理规定进行核保,并且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单证。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无保单、批单出具权。

(三)对所有代理业务,乙方无定损理赔权。

(四)对所有代理业务,乙方不得转代理。

第四条 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保险费的划缴方式: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将机动车辆保险费全额缴纳至甲方的保费结算账户。

(二)非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保险费的划缴方式: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将非机动车辆保险费全额缴纳至甲方的保费结算账户。

第五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实收保费,根据保监会、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代理手续费每月结算支付一次,甲、乙双方对上月代理业务保费完成结算、对帐手续后,甲方于五日内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甲方根据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和赔款支付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确定各险种相应的手续费标准。

1、机动车辆保险商业险15%;交强险4%;

2、非车险20%。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签发保险单时,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3)甲方有权规定和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和地域。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要求乙方建立各种账簿、帐卡,做好登记、统计、存档等工作,同时有权对帐簿、单证、发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甲方义务:

(1)对于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甲方擅自变更授权范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和设备。

(3)甲方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约定及时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4)甲方协助乙方对所属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协助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

(5)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账簿、报表及必要的规章制度,并协助乙方不断完善管理。

(6)对于乙方就代理工作反映的问题及困难,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

(7)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业务发展。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代为办理业务,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展业,并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关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获得甲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3)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对代理业务的争先创优活动。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与甲方业务相关人员调离或解聘时,乙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好有关业务资料的内部移交手续。

(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将保费划缴甲方。不得拖欠、挪用和侵占保险费。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不得丢失和转授他人,不得涂改甲方单证、资料和被保险人资料。

(5)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和甲方履行告知义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6)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把从事代理业务中获得的甲方的信息、资料等向第三方泄露,同时也不得利用这类资料向甲方提出无理要求。

(7)督促、指导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和安全工作。

(8)在代理甲方业务时,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单证管理制度,并定期与甲方核对销号。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

(二)双方如果愿意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于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重新签定代理合同。

第八条 代理合同的终止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乙方被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吊销了《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2.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严重损害甲方信誉及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约定,越权代理,严重损害被保险人或甲方利益。

4.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5. 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约定的划转保险费的义务,经甲方书面催促仍未在指定日期内划转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解除:

1.甲方被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损害乙方信誉及被保险人利益;

(四)一方解除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一经解除,乙方应将一切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条款、单证、材料和借用甲方的物品及未划转的保险费、储金、存款利息等送缴甲方,同时填写《终止保险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单》。

(五)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保险代理活动。若合同终止后,乙方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保险代理活动的,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应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三)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手续费外,应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四)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第六条的有关约定,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因为甲方或乙方的过错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赔偿。

(六)甲方擅自变更授权范围,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代理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十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报甲方上一级主管机关及当地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各一份副本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共建共赢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牌木纤维巾被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地区的总代理经销商,并就合作原则及有关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不在该地区再增设第二家经销商,否则甲方须双倍赔偿乙方已发生的全部提货额。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的生产能力,应尽力满足乙方在数量、花色、品种等方面的需求,以保证乙方的市场发展。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定货通知和货款后,三日内必须按定单向乙方发货,超期每天按乙方付货款的______%赔偿乙方,人力不能抗拒的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要准确把货发到乙方指定地点,(铁路不能及地点除外)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要符合本产品的国家质量检测执行标准,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并双倍赔偿乙方此批提货货款。

6.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有义务在技术和价格的咨询上给以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开拓市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签定代理合同后,乙方首先要积极努力开拓市场,并须保证每月完成___________万元销售额,每年完成___________万元销售额。若连续三个月平均不能完成销售额,乙方同意甲方另择代理经销商。同时乙方代理合同终止。

2.乙方在开展工作中要遵守商业诚信,维护公司的企业和品牌形象,搞好售后服务,守法、守规经营,否则后果自负并承担因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3.乙方只能在自己的合同区域内做好宣传、销售工作,不得恶意跨区域销售,甲方没有代理商的区域,及当地代理商同意的的情况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假冒仿造,否则,甲方有权按其仿造产品价值的双倍向其索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代理销售同材质的其他品牌产品,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积极调研市场、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研究销售策略、执行战略性宣导活动。

三、其他

1.合同签定后,该区域内甲方原有的一般经销商归乙方管理。并不再向该地区发货,否则甲方须按发货额双倍赔偿乙方。

2.甲方逐步推出的新品种,乙方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另择经销商。

3.甲方实行退、换货制,乙方需要退、换货,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退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退货款在甲方接到退货后一周内必须返还乙方。

4.乙方如按合同完成任务,甲方应返利乙方提货额的______%作为广告费支持。领取返利的提货,即被视为货已销售,甲方不再执行退货制,但随时可以等价换货。

5.乙方在本代理区域外开拓的其他代理商,在完成本任务的基础上,也享受其销售额的______%作为市场开发奖金,但领取后即被视为该代理商提货已销售,甲方不再执行退货制,有乙方承担其退货的的责任。

6.甲方应按月及时通报乙方在本区域外开拓的代理商销售业绩并及时奖励乙方,如有隐瞒,乙方发现后,甲方须按乙方应得奖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四、甲方供给乙方的______系列产品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价格为含税价,甲方须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普通及增值税发票,但发票总额不超过乙方当月的提货总额。)

五、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可作出如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网上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7

第一条合同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专用设备):________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____专用设备外,还代理________设备。

第三条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条股权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拥有股权占所有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双方按投资比例分利润,承担风险。

第五条董事会

5.1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总经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15天前通知。董事会议宜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5.3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5.4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5.5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6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能参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6.1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有订货优惠。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6.2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设备的适用项目给国内订货单位,公司可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用户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条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一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经营所用的货币,以________(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7.1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结束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应做出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7.2公司所有利润总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八条审计

8.1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一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8.2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8.3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多不得超过20天予以解决。

8.4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以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九条生效、期限与终止

9.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9.2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公司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以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9.4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或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9.5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9.6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十条清算

10.1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10.2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仲裁

12.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为准。

12.2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该委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2.3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第十三条语言文字

13.1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写,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四条通知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 签字:

最全代理合同 篇8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二、本协议含有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营业部免责条款,凡因免责条款约定的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营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协议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协议。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帐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电脑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公司负责及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五、因地震、火灾、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六、行情数据来自专业的证券机构,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行的投资活动所招致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开户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代理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帐户卡。

第三条买卖委托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

,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

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 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帐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 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

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保证金帐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帐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帐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乙方特别声明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帐户卡:深圳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证

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______年 月 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9

被保险人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船舶的保险。

┌──┬──┬──┬──┬──┬───┬────┬────┬──┬──┐

│船舶│种类│船质│用途│制造│总吨位│船舶造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

│名称│  │结构│  │年份│或马力│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航行区域│           │载重吨│    │船籍港│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

├────────────────┤  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

├────────────────┼─────────────────┤

│特别约定:           │保险公司或代理单位签章      │

│                │         年  月  日 │

│                │                 │

└────────────────┴─────────────────┘

经理副经理:    主管负责人:

最全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

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 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

6.1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 5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 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 8.5 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X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 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 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 10 元计算 ,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 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 % 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 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 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 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 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最全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全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___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__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4)、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___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___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___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十、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__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___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最全代理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与当地教育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3.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4.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软件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_________,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2.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3.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 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代理商注册登记表(略)

最全代理合同 篇14

专卖授权人:利郎(福建)时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良星 (以下称甲方) 专卖总代理人:福建省福州市杨武(身份证:110108661210181) (以下称乙方) 为进一步拓展“利郎服饰”专卖市场,甲、乙双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以公平、互利为原则,就甲方授予乙方“利郎服饰”特许专卖代理权,并采用新的管理模式进行合作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专卖授权约定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江苏省范围内经营“利郎服饰”特许专卖独家总代理权。乙方具有在江苏省开展“利郎服饰”专卖业务的合法权力。

(二)甲方不得在江苏省范围内委任其他经销、代理商,不得自行设置专卖销售网点。昆山市由甲方直接发货、收款,但纳入乙方的管理范围。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专卖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开展业务, 维护“利郎服饰”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商标使用权,不得私自以“利郎” 商标制作或加工产品。

(四)乙方不得对本特许专卖代理权进行私自转让。

(五)乙方应恪守“特许专卖”的规则,不得经营其它服饰竞争品牌。

(六)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时,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二、授权期限约定

(一)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专卖总代理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9月1日起 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在授权期限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三) 本授权期限届满,乙方能完成合同中规定的销售回款基数,严格执行甲 方制定的专卖管理规范,有效推广“利郎”品牌,甲方将按新的统一代理条件继续给予乙方在江苏省的总代理。

三、合作经营方式约定

(一)乙方负责江苏省“利郎专卖”业务的拓展和管理、维护、监督,尽最大限度占领该省的市场份额,创造最好的业绩。

(二)甲方如须在省会城市南京设立二级配送中心,其派驻人员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二级配送的职能及管理模式参照江西、安徽两地。

(三)乙方负责开拓二级市场,发展二级加盟代理商;负责对加盟专卖店提供规范的督导服务,并负责二级加盟店的管理,如出现混牌销售,假冒商品,不按甲方定价销售等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者,一旦发现,乙方应及时按专卖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店的全部专卖管理费,并处罚没收该店品牌抵押金。

(四)乙方发展的外围店,应负责二级店的督导、服务、卖场形象设计、装修、广告计划实施、培训等工作,同时,享受顺加7%的专卖管理费(出厂价以上的批发差价)。

(五)二级加盟店货源市内运输费用和向总公司提货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对方所签订的合同所引起的债权、债务。

四、代理条件约定

(一) 铺底货:

1、甲方为支持乙方开拓业务,在本合同期内,第一年给予乙方价值人民币肆拾万元铺底货的借款(不含特价货)。铺底货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减少拾万元。

2、甲方给予乙方的铺底货等同于甲方借给乙方的货物周转资金。合同届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归还全部铺货货款。

3、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盘点检查,乙方须保证其实物总数与商场在途货款相加不得少于甲方对乙方实际铺货量,否则,视为乙方挪用甲方的资金,按销售奖罚条款执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归还不合理占用资金,乙方若不能按时归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按约定每年八月底归还甲方拾万元铺底货借款。如无归还,甲方有

权从乙方的货款中冲抵。合同期满,乙方又能每年完成指标或盈利,则乙方应归还全部铺货借款。

(二) 供货与退货:

1、甲方西服厂按统一的出厂价8.2折、休闲厂按出厂价8.0折期货买断或现货买断作为乙方的提货价。向乙方供货,均需有购货合同或传真件经甲方确认。甲方未能按交货期及时发货,延误3天以上的,按延误部份的3%进行赔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拒绝提货,甲方按延误的6%赔偿;乙方未能按期提货,延误3天以上的,按延误部份的3%进行赔偿;超过20天未提货时,视为乙方无故拒绝提货,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批货,并按该批货款的30%处罚乙方。

2、乙方销售的零售价接受甲方的监督。南京市实际零售价平均价不得高于出厂价顺加140%。外围专卖店平均实际零售价与江西、安徽两地相同(外围商场专厅参照南京)。

3、乙方向甲方提货量达到铺底货额度,再提货时应款到发货,甲方实行款到发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4、乙方可自主选择品种,不受甲方限制。甲方保证公平、合理供货,不变相提价。

5、乙方提货与质量问题退货的长途运费自理,甲方负责发运和短途运费(公司至石狮段)。

6、乙方从原江苏省总代理商处接收的库存旧货中秋冬商品部分由甲方给予退差价1.5万元,夏季货品未销完的部分于20xx年10月1日前退回公司,旧货中秋冬季货品退差价后由乙买断。

(三) 回款基数(含休闲厂产品):

1、第一年25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20%。

2、奖罚办法:

① 未完成年度回款基数时,第一年按甲方规定“低效市场处理”。第二年仍未完成,则甲方有权收回二级加盟店的管理及收益权限,直至终止合同。

② 甲方在乙方不合理占用铺底货资金达到10%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还款并收取2%/月的滞纳金;达到2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 增值税票与在途货款:

1、乙方的商场回款由甲方按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直接由商场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款到后计算为乙方的回款。乙方按甲方每年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总额向甲方支付第一年为4%,第二年为5%,第三年开始为6%。

2、根据商场销售回款数,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乙方送达商场,款未到甲方帐户期间属于在途货款。从甲方开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天内,该税票金额的50%可冲抵乙方回款,超过时限款未到甲方帐户则必须以现金冲抵。

3、在途货款的回笼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五)广告费:

1、南京市商场内广告费由乙方承担。南京市投放户外广告,经甲方同意后,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2、甲方在第一、二年,每年补贴乙方招商广告费1.5万元,凭广告发票一次性向甲方报销。

3、外围店的广告费和装修补贴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

(六)因乙方接手江苏市场后需对商场专厅重新装修,甲方同意按4个商场每个商场补贴5000元,一次性补贴后,今后不再补贴。

(七)团体定制业务:

1、甲方负责团体定制的样布提供、打样、量体、签订合同、订单加工,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订单承接,对货款回笼负全部责任。(被确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能回笼的货款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享受甲方制订的团体定制业务的统一业务政策和奖惩政策,甲方将相应的文件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展该业务的依据,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该文件不得外传。

3、乙方承接的团体定制业务,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财务部一份,以便监督团体定制的回款情况,否则甲方不予下单生产。

五、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同时甲方解除原代理商的合同并收回代理权。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自营部份由乙方自负盈亏,经营责任自负,甲方

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债权、债务的连带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即进行第一个合作年度,并同时对二级加盟商按新的管理标准执行。

(四)除本合同特别规定条款外,双方的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即视为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署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利郎大厦

最全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供货方):贵州茅台集团____省营销中心

乙方(代理商):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原则,为共同开发贵州茅台集团中华桥酒的区域销售市场,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茅台代理商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 中华桥酒系列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中华桥酒系列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____省统一价执行 ( 价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__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

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 ,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____月份_____万元____月份_____万元____月份_____万元____月份_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____月份____万元

3.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5.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3.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到乙方后的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1.参与公司经销商的抽奖活动及促销活动。

2.完成销售任务量时,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2%,超出销售任务量10%至20%,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3%,超出销售任务量21%至50%,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4%,超出销售任务量50%以上,给予乙方年终奖励全年销售量的5%,合同范本《茅台代理商合同》。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市交易城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汽车站区2栋10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 账号

最全代理合同 篇16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6、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元。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17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见附件一。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1.附商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本合同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及时间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验收人员: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第六条 预付货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总金额的35%。安装调试完毕,再付合同总金额的30%。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后,既 年 月 日余款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 第七条 运输费用负担由供货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 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供方售后服务细则

1. 产品维修处理标准:仅负责“功能维修”,所维修处理的产品我们只保证其在照明维修完好,不保证该产品的外观完好无损(单属于本公司原因所造成的外壳等零部件破损残缺等情况本公司会给予维修处理)。

2. 保用期限:电感电器类保用 年,电子类 年。 灯具类保用 年 光源类保用 年

3. 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三条 产品的维修承诺

1. 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本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的已经使用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2. 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保修失效:⑴超出产品的保修期限的; ⑵产品非正确安装及使用,非正确的储存;

⑶产品受到未经授权的拆装或改动,未经授权人员的修理等. ⑷产品使用过后发生外观脏污、变色、老化等。 ⑸产品在正确使用情况下而造成的自然磨损; ⑹光源产品玻壳破裂的; ⑺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坏的。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内容与本合同有关条款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唐明灯饰报价单》 第十六条 附加条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