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长期代理合同(通用3篇)

酒水长期代理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酒水长期代理合同(通用3篇)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__日月,其中前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账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家,酒楼家,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3.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元/件——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酒水长期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酒水长期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的域名数量为_________个。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 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2.1.3 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 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甲方缴纳有关费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即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

2.2.4 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第三条约定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

2.2.5 乙方以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履行了有关义务后,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3.1.1 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

3.1.2 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

3.1.3 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3.2 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前两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年费),_________个域名,合计_________元,第三年起每年_________元。

3.3 虚拟主机型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元。

3.5 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_________元

3.6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_________元。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_________元/次。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_____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