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通用6篇)

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通用6篇)

乙方: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甲方将位于 蔬菜大棚承包给乙方,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自觉遵守。

一、承包限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费金额:每座每米 元,共 个自然棚,共长 米,合 元(¥ )。

三、租赁付款方式:乙方在和甲方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付五年租赁费。

四、租赁大棚仅限于种植蔬菜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制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结束后乙方交还给甲方棚体完好,灌溉管道等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任意变动现有设施,如有改动须与甲方协商,提供相应改进方案,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改进方案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相应的赔付。

六、租赁大棚上现有草苫、卷帘机、钢管在 年 月 日前后由乙方负责拆卸、保存、使用,在保证合理的折旧情况下,租赁结束后乙方必须如数交还给甲方。

七、乙方灌溉、生活等用电、用水费用自行负责,由甲方负责安装相应电表,电费实行月结月清,每月底乙方应及时缴纳,出现缓缴或恶意拖欠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电,并按每日1%比例追缴滞纳金。

八、乙方对租赁的大棚应加以保护,在承包期限内大棚的一切维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九、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十、本着合作共赢关系,甲方对乙方种植的作物有优先收购权利,收购价乙方应按同期批发价格执行。

十一、租赁期间:①甲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说明,如在租赁期第一年,甲方除全额退还租赁费外还应按租赁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金。在租赁期第二三年,甲方根据乙方种植实际支付相应青苗费,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各种使用物料未到场(如大棚膜、肥料等),甲方不予赔付;如乙方使用物料已进场,甲方对乙方新换的塑料膜按50%比例进行赔付,已使用的肥料按作物生长季节前3月30%,后3月15%予以赔付。②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合同,也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乙方说明,甲方除扣除乙方第三条订金外,如造成甲方不能完成同时期种植,乙方应该根据实际,赔付甲方损失。

十二、如因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棚体损失,乙方不负责赔付。

十三、合同结束后,对甲方出租大棚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再协商制定。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当作备案。

十六、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为承包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发挥土地的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地租赁给乙方种植西瓜使用。

二、土地面积为( )亩

三、出租年限为20xx年:(从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5日止)

四、出租土地价格为每亩每年为( )元,合计人民币( )元。

五、交款方式:协议签订日先交捌万元,待乙方进场施工后十五天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六、协议签订后,在土地经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生产经营权及土地不出现纠纷;如出现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及时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合理合法、遵照协议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乙方应按照协议按时缴交租金,如不按时缴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在土地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或甲方整体土地开发利用,乙方必须同意,土地赔偿款归甲方,青苗费归乙方,乙方所交租金扣除使用年限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九、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处理。

十、协议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违反,即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农场蔬菜生产,增强种植户经营蔬菜大棚的责任心,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增加种植户经济收入,根据《蔬菜大棚基地承包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大棚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坐落在场区南新建大棚基地的 号 栋钢骨架大棚承包给乙方。土地、大棚、机井及其配套设施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收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和买卖。

第二条 合同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1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三条 承包费、保证金、折旧费交纳时间及办法农场有偿提供棚膜,按三年折旧,每年收取三分之一折旧费,即每栋大棚每年折旧 元,共 元,乙方于种植季节结束后,足额交到所辖管理区或居民委。机井维修费及预交电费按大棚数量均摊,及时足额上交基地管理人员。

合同签订时乙方每栋大棚交纳合同保证金 元,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统一规划建设灌区、大棚高台、运输道路、配备机井、大棚钢骨架,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统一制定蔬菜种植计划,同时统一制定栽培技术措施,并配置管理技术人员为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3、甲方无偿提供有机肥;

4、甲方统一购进优良种子和苗木,并无偿提供乙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经营大棚使用权、受益权,在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制定的“20xx年蔬菜大棚基地承包实施方案”,及服从甲方种植计划、措施,接受甲方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3、乙方必须加强对大棚蔬菜种植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4、乙方做好大棚基地的美化、亮化工作,保持大棚基地无杂草、杂物,否则,自愿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处罚;

5、服从甲方统一制定的指导价格,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5、合同履行期满,乙方应将大棚、棚膜等配套设施如数归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不经甲方同意擅自改种其它作物及不服从甲方生产管理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2、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如有措施不当所造成损失及人员中毒事故,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间,乙方保持甲方提供的大棚、机井、棚膜等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如丢失、损坏,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的大棚、机井、棚膜等配套设施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利。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4

甲方(发包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1、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 市 镇 村 ,后附地形图,承包单价如下: , 公顷, 元/公顷年;

2、土地类别: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共 公顷,其中水田 公顷,旱田 公顷。

3、甲乙双方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只有土地耕种经营权,仅限用于从事法律允许的种植业。乙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将土地转让、出租、荒芜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永久性建筑物或挪作他用。如需更改土地类型,如旱改水、水改旱,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负责将到期后土地上由乙方投入建造的设施拆除,如不拆除全部归甲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无条件按期交还。乙方如要继续承包必须在承包期满三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交给甲方,参加新一轮土地招标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条 承包土地期限

该土地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土地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该土地每年承包费总额为 元 (大写 元整) 。

2、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全部承包费,逾期不交,则合同自动废止,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下两年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在3月15日前上缴当年承包费。如未按期上缴承包费,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乙方土地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当种植的农作物发生疫情时,有权要求乙方对种植的农作物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为确保土地资产提高地力保值增值,甲方农机作业组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深松整地作业。按不高于当地的深松翻(旋、耙)地作业价格向乙方收取机耕作业费。

(四)指导、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种植面积,有权对乙方承包耕种土地的面积进行普查和测量。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期间与地方土地、农业等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事务。

(五)鼓励乙方秸秆还田提高地力,但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棵作物时,乙方应将秸秆粉碎还田。不能粉碎还田时,乙方应负责将秸秆在承包期最后一年时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秸秆清理费用。

(六)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独立自主耕种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二)享有在承包耕种土地上的收益权。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在承包期内,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化肥的包装物等及时焚烧、掩埋,不得对农田造成污染。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实施。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擅自进行整地作业,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收获作物,如因乙方作物收获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进行整地作业,视为乙方违约(特殊天气造成不能收获时除外),甲方将按土地承包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购臵的机械设备、田间水利工程、房屋、临时性建筑物及水利设备等自行负责修建、维护和保管,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回收和拆除,其回收和拆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拆除,甲方将强行处臵,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加强自身和对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乙方负责对自身以及雇用人员的人身和工伤保险。在承包期内自身(包括雇用人员和第三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一切安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由乙方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

(五)乙方不得用在甲方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外担保或抵偿债务,不能改变土地的用地性质。

(六)乙方在种植土地时应向当地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自愿种植业保险,如个人不自愿到当地保险公司进行种植业保险,一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上缴 年土地承包费,截止到本年度3月26日。对乙方不能按时上缴土地承包费的,投标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不予发包土地,自动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土地另行对外发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荒地、弃地。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对农田进行改旱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他人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耕种或从事其它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甲方发现之日起终止合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征用土地或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如需变更或终止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主要条款相抵触。

(二)由于土地面积需要再确认,甲方若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进行普查测量时,应按测量后重新确认的实际面积执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应根据新确定的面积核算出应缴承包费用后多退少补。如乙方不按照重新确定的实际面积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 法院裁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深圳市恒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发包给乙方用于改造侧柏林、饲养鼯鼠,建造恒芝堂原生态中药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发包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四至界线清楚――出示山界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没有山界林权证书,甲方必须出具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个人签名(盖章)的证明,经乡(镇)政府和县林业局盖章确认。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上级业务部门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址以双方签名确认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

(2)总面积 亩(初步勾绘面积),其中:扣除小地类面积 亩,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 亩(造林验收后填入)。

小地类指:坟地、输电线路占地、通讯线路占地、岩石裸露地、农田边、水源林预留的田边地和不能列入造林范围的其他用地。

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指:在造林结束后,以双方到现场验收的实际造林面积。

(3)、面积测算方法: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坡面的水平投影面积)进行求算,或用GPS(卫星定位仪)到现场测算。

3、甲方的林地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限:

自年年月日止,共计年(年)。

5、承包费的支付:

(1)从甲方交林地之日起(具体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结算承包金的面积以双方到现场用1:10000地形图或用GPS核定的实际造林面积为准,结算租金面积计总承包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林地承包金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委托 发放给甲方,甲方收到地租,提供等额有效票据(开具票据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并在地租支付凭证上签字确认。承包金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账户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支付方式:乙方应按时将林地承包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①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后, 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现场初步勾绘承包地的面积,乙方按初步勾绘的面积预付承包金的 %给甲方,待造林结束核定面积后,按核定面积于当年 月底前支付剩余承包金给甲方。

② 一年一付:合同生效后,包地的面积,乙方按初步勾绘的面积预付第一年承包金的 %给甲方,剩下部分待造林结束核定面积后,按核定面积于当年年底前交清。以后每年的承包金于当年月日前付清。

③ 每 年支付一次:合同生效后, 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现场初步勾绘承包地的面积,乙方按初步勾绘的面积预付第一轮承包金的 %给甲方,剩下部分待造林结束核定面积后,按核定面积于当年底前交清。以后每轮的承包金于每轮首年 月 日前付清。

④ 其他约定付款方式: 。

以上各支付方式,如逾期交承包金,乙方应按欠交额、期限和同期农业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甲方(如因甲方不按时领取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责任)。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但当年承包金计付起始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交地日期为准,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认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为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5)乙方交承包金时,甲方必须有三人以上的代表人签收,且其中有一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残林、竹、经济林或其他作物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要全部清理完毕,砍伐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 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不处理完毕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

7、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水源、水库等基本建设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经过相邻村屯的各种道路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林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补偿费参照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双方维护,不得毁坏。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果树、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② 承包期内,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设施,或毁林活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中抵扣。属其他方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③ 幼苗(树)期五年内不得放牧、割荒和打柴。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为。

④ 林地发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矿、开石、葬坟(如特殊情况,甲方本村个别村民确需葬坟的,原则上占地面积不超10m2)。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旧坟,按原有的主坟架保留(其范围从坟圈边线出2m内),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

⑤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⑥ 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召开发包方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林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签名。林地所有权属于个人的,个人同意后可直接发包给乙方。

⑦ 甲方有义务责任负责林地里侧柏树等林业的防火防盗工作,有义务责任保护乙方投放在林地区野生散养的鼯鼠的防盗防害工作。如发现甲方及地方群众恶意破坏,串通外界偷盗乙方在林地建设固定设施及野外散养鼯鼠等行为,一旦发现,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中抵扣。

⑧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维护与搞好地方群众的团结关系,协助乙方基地建设一切事务办理的工作。

(2)乙方责任:

① 落实资金,搞好改造侧柏林地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改造。

② 乙方的管理人员要与地方群众搞好团结。不能在林区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发生治安及纠纷问题,要及时通知地方政府机关协助处理。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人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的。

(3)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用的。

(4)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当一方出现或者知晓合同解除事由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当对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告解除。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11.(1).⑤条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未征、占部分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甲方发包前林地上原有的林区设施及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林区设施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期内添置的非固定设备及林业设施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承包地上以自然萌生方式更新植被,更新后的萌生林无偿归甲方所有。

(5)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6)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份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山界林权证”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个人签名(盖章)且经乡(镇)政府和县林业局盖章确认的证明;

(2)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盖骑缝章);

(3)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4)交地确认书;

(5)承包林地最终结算面积。

16、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本合同主件十页共二十条及附件六页五条。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代表: 代表:

村委会(章): 乡(镇)林业站(章):

代表: 代表

乡(镇)人民政府(章):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蔬菜用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下称甲方):_______县______乡_____村______组

承包方(下称乙方):_______县______乡_____村______村民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发展利用,根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

承包期为______年零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⒈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实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⒈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⒉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⒊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⒈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⒉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他毁林行为。

⒊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⒋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⒌承包期内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⒈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⒉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的违约金。

⒊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金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机关: (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