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本

近年来我国农村有很多鱼塘承包的现象,那么农村鱼塘承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冯铺村的 亩鱼塘承包给乙方。

二、 土地用途

作为养殖业,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文2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位于 。 四至: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面积为 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 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每年__ _月_ 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自行安排生产工作,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或证明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文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村集体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承包鱼塘位于,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由乙方自主经营水产品养殖。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的享有水产品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

4、鱼池鱼干实行保质承包。

5、合同期满,空池空塘移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6、合同期满,池干树木等负植物,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作补偿。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