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承包合同(精选14篇)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 X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精选14篇)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煤矿井巷工程(一期开拓系统)

工程地址: X村驻地 工程内容:副平硐工程、一采区回风、轨道、皮带下山等工程(详见有关施工图)。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X煤矿副平硐、一采区回风、皮带、轨道下山等工程自开口至施工到设计位臵;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实际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可按工程实施状况进行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 年 月6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前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品达100%;优良品率达95%以上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印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扎囊县沙包锑矿___号井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扎囊县沙包锑矿采掘工程

2、工程地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对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的采掘工程。

2、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结束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格

本工程结算单价:掘进按___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 采矿(包括出矿)按_________元/吨(大写:_________)为标准进行结算。

出渣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巷道支护(木支护)_______元/拱(大写: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与付款

1、工程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开采的矿石运输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测量确定采矿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要求,随时要求乙方暂停开采。

2、除本合同第四条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承包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燃料费、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动福利保险和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用、税费,人员机械进退场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3、质量: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在进行验收。具体验收质量已甲方要求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由异议,可向有关机构提起鉴定。

4、结算时间:采掘进尺及采矿量每月月底进行验收一次,结算以甲方的验收报表为准。如乙方对甲方验收报有异议的应当在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4、付款:双方在确定验收报表及结算单后于次月十五日前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部颁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开采不合格的巷道不予结算款项。

4、甲方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工程的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按现行质量、安全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正常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5、乙方应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

7、乙方进场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如果在现场开采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指示,

负责修理那些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损坏方承担。

9、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第八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将承包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如甲方同意分包,分包工程价款均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处理交警、城管、运管关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

4、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承担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并拆除全部临建设施。

第十条 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指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指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1、在事故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如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3、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赌博,每次罚款乙方5000元;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4.1 乙方未按协议要求,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工作,或者配备的人员不具有从事本协议项下专业工作的知识、经验和水平,经甲方要求调换或者增补,乙方在三日内不调换、增补或调换、增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4.2 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的;

4.3 如因管理混乱,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要求的;

4.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4.5乙方未能按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度组织施工的,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行人员、机械撤场,清理完全部临建设施。如乙方未在3天内撤场的,则每迟延一天承担违约金20xx元,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款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5%结算:

2.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2.2乙方未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严重影响甲方施工、办公的。

3、甲方有权提起15天书面通知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漳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科学合理的开采地下黄金资源,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矿山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平巷工程、斜井工程、采切工程、采矿工程等,工程单价括号外为有电施工单价,括号内为柴油发电工程单价。(根据各地区岩石硬度及具体情况条件,可适当上浮或下调工程单价,但原则上不应超过本合同的5%)。

1、平巷工程 240元/立方米(275元/立方米)

(1)平巷断面20xxmm×20xxmm(宽×高),半圆拱,断面积3.57㎡,单价857元/米,(982元/米)。

(2)平巷断面2100mm×27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5.5㎡,单价1320元/米,(1513元/米)。

2、天井工程 500元/立方米,(580元/立方米)

(1)天井断面 1500mm×1500mm,断面积2.25㎡,单价1125元/米(1305元/米)。

(2)天井断面 1800mm×1600mm,断面积2.88㎡,单价1440元/米(1670元/米)。

3、斜井工程 340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

按井巷施工技术设计规范和安监部门验收标准,斜井必须设运输间和行人间,巷道最小净宽度2800mm。断面3000mm×25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7.17㎡,单价2438元/米,(2990元/米)。

4、斜井井筒按设计喷浆支护,500元/立方米

5、平巷及斜井铺设道轨所需的枕木、道钉及其它辅件和工时费计130元/米。

6、采矿工程(指到井口400米以内的价格)

浅孔留矿法、留矿全面法、削壁充填法

采幅大于或等于2米为60元/吨,1—2米为100元/吨,0.3—1米为140元/吨。

第二条 合同二期

合同工期自20xx年____月______日开始,止于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结算

1、乙方必须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按照施工图施工。

2、井巷工程验收依据《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工程合格率95%。

4、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每月30日前进行井巷工程验收,验收结束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自存档并转交甲方财务,依此作为甲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乙方凭正规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在下月5日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5、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待重新返工合格后,甲方再予验收。

6、矿体开采,投失率小于10%,贫化率小于20%。

7、沿脉平巷掘进,当矿体厚度小于巷道宽度时,矿岩分次爆破,分装分卸,每吨矿石补25元;当矿体厚度大于或等于巷道宽度时,矿石不另行计价,无偿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井巷施工及采矿的地质测量技术工作要求

1、工程施工及采矿的地质、采矿和测量技术全部由乙方专职人员负责,甲方负责监督、管理和收集相关原始资料备案并上交。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测量控制基准点并现场移交。

3、工程施工后乙方将整理完好的点位及地、测、采实际资料交给甲方。

第五条 施工图、进度及作业计划的要求

1、甲方交给乙方总体施工方案、采矿方案和设计图纸。

2、乙方按照甲方的年月工程进度组织施工。

3、乙方建立施工图、进度与作业计划,逐级会审制度,发现图纸及施工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提供

1、设备:施工用的临时设备设施由乙方自理。用于生产期间的永久性设备(包括卷扬机、空压机、钢丝绳、轨道、矿车、主管线、风机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必须将甲方投入的固定资产和设备完好的交付给甲方,丢失损坏负责赔偿。

2、材料:需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提前十五天上报计划,领取后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按实际验收使用量,要求损耗率在2%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余消耗品及零星材料乙方自购,费用自付。

第七条 安全与保险

1、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的法律法规。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和生产中,乙方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现行的有关安全规程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甲方同意。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在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情况下,乙方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作好记录,同时上报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人身保险:乙方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自付。开工后一个月内,乙方须将所有的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交甲方审查备案。井巷施工采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管理和连带责任。

4、各相关管理部门检查时,乙方必须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5、乙方进场前,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8万元,合同终止后全部返还。

第八条 误工的处理办法

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工或窝工3日以上15日以下时,可以工期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工人生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不再做其他补偿。停工超过15天以上,双方另议。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负责生产区域内的土地征用,道路畅通,协调矿山和政府部门及地方村民关系,协调水、电等其他工作,保证乙方顺利开展施工作业。

2、有权制止乙方不安全不合格作业,下达返工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员工进行处罚直至开除。

3、对乙方的施工作业有指挥、检查、监督等权利。如乙方不顺从,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有权制止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并令其返工。

5、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乙方进驻正常开工10日后,支付给乙方开工费10万元。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本工种的“三大作业”规程,杜绝“三违”指挥。

3、乙方购进的设备材料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冶金矿山井下所用材料标准。

4、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和民风习俗。

5、按规定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组织到位,服从甲方统一规划管理。

6、应在施工的不同阶段建立技术、材料档案,以备查阅。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7、乙方按甲方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采掘任务。

8、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按上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对职工队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发现甲方在设计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甲方指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依据

1、由甲方提供的地下开采设计方案和补充修改设计。

2、钻探地质报告。

3、甲乙双方的议标条件(包括附件)。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工程转分包

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乙方如擅自转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2、本合同范围内工程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如确要分包,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或甲方机构变动后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应出具法人代表变更书,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与终止解除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予变更或修改,单方指出,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一致通过后,方可变更、补充或删除,否则仍执行原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是,可以终止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

2、合同一方被国家勒令关闭、停产或转产时。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工程无法进行下去时。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共同议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第十八条 附责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持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4

井巷工程的任务是在地下建筑所需的空间结构,并保持其稳定性,它需要通过破岩开挖,穿过和进入岩石和土这类地质体中,并保持开挖空间的稳定性。井巷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井巷工程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 X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煤矿井巷工程(一期开拓系统)

工程地址: X村驻地 工程内容:副平硐工程、一采区回风、轨道、皮带下山等工程(详见有关施工图)。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X煤矿副平硐、一采区回风、皮带、轨道下山等工程自开口至施工到设计位臵;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实际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可按工程实施状况进行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 年 月6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前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品达100%;优良品率达95%以上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__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印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科学合理的开采地下黄金资源,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矿山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平巷工程、斜井工程、采切工程、采矿工程等,工程单价括号外为有电施工单价,括号内为柴油发电工程单价。(根据各地区岩石硬度及具体情况条件,可适当上浮或下调工程单价,但原则上不应超过本合同的5%)。

1、平巷工程 240元/立方米(275元/立方米)

(1)平巷断面20__mm20__mm(宽高),半圆拱,断面积3.57㎡,单价857元/米,(982元/米)。

(2)平巷断面2100mm27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5.5㎡,单价1320元/米,(1513元/米)。

2、天井工程 500元/立方米,(580元/立方米)

(1)天井断面 1500mm1500mm,断面积2.25㎡,单价1125元/米(1305元/米)。

(2)天井断面 1800mm1600mm,断面积2.88㎡,单价1440元/米(1670元/米)。

3、斜井工程 340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

按井巷施工技术设计规范和安监部门验收标准,斜井必须设运输间和行人间,巷道最小净宽度2800mm。断面3000mm25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7.17㎡,单价2438元/米,(2990元/米)。

4、斜井井筒按设计喷浆支护,500元/立方米

5、平巷及斜井铺设道轨所需的枕木、道钉及其它辅件和工时费计130元/米。

6、采矿工程(指到井口400米以内的价格)

浅孔留矿法、留矿全面法、削壁充填法

采幅大于或等于2米为60元/吨,12米为100元/吨,0.31米为140元/吨。

第二条 合同二期

合同工期自20__年____月______日开始,止于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结算

1、乙方必须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按照施工图施工。

2、井巷工程验收依据《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工程合格率95%。

4、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每月30日前进行井巷工程验收,验收结束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自存档并转交甲方财务,依此作为甲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乙方凭正规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在下月5日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5、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待重新返工合格后,甲方再予验收。

6、矿体开采,投失率小于10%,贫化率小于20%。

7、沿脉平巷掘进,当矿体厚度小于巷道宽度时,矿岩分次爆破,分装分卸,每吨矿石补25元;当矿体厚度大于或等于巷道宽度时,矿石不另行计价,无偿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井巷施工及采矿的地质测量技术工作要求

1、工程施工及采矿的地质、采矿和测量技术全部由乙方专职人员负责,甲方负责监督、管理和收集相关原始资料备案并上交。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测量控制基准点并现场移交。

3、工程施工后乙方将整理完好的点位及地、测、采实际资料交给甲方。

第五条 施工图、进度及作业计划的要求

1、甲方交给乙方总体施工方案、采矿方案和设计图纸。

2、乙方按照甲方的年月工程进度组织施工。

3、乙方建立施工图、进度与作业计划,逐级会审制度,发现图纸及施工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提供

1、设备:施工用的临时设备设施由乙方自理。用于生产期间的永久性设备(包括卷扬机、空压机、钢丝绳、轨道、矿车、主管线、风机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必须将甲方投入的固定资产和设备完好的交付给甲方,丢失损坏负责赔偿。

2、材料:需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提前十五天上报计划,领取后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按实际验收使用量,要求损耗率在2%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余消耗品及零星材料乙方自购,费用自付。

第七条 安全与保险

1、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的法律法规。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和生产中,乙方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现行的有关安全规程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甲方同意。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在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情况下,乙方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作好记录,同时上报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人身保险:乙方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自付。开工后一个月内,乙方须将所有的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交甲方审查备案。井巷施工采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管理和连带责任。

4、各相关管理部门检查时,乙方必须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5、乙方进场前,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8万元,合同终止后全部返还。

第八条 误工的处理办法

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工或窝工3日以上15日以下时,可以工期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工人生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不再做其他补偿。停工超过15天以上,双方另议。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负责生产区域内的土地征用,道路畅通,协调矿山和政府部门及地方村民关系,协调水、电等其他工作,保证乙方顺利开展施工作业。

2、有权制止乙方不安全不合格作业,下达返工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员工进行处罚直至开除。

3、对乙方的施工作业有指挥、检查、监督等权利。如乙方不顺从,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有权制止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并令其返工。

5、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乙方进驻正常开工10日后,支付给乙方开工费10万元。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本工种的三大作业规程,杜绝三违指挥。

3、乙方购进的设备材料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冶金矿山井下所用材料标准。

4、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和民风习俗。

5、按规定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组织到位,服从甲方统一规划管理。

6、应在施工的不同阶段建立技术、材料档案,以备查阅。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7、乙方按甲方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采掘任务。

8、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按上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对职工队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发现甲方在设计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甲方指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依据

1、由甲方提供的地下开采设计方案和补充修改设计。

2、钻探地质报告。

3、甲乙双方的议标条件(包括附件)。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工程转分包

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乙方如擅自转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2、本合同范围内工程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如确要分包,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或甲方机构变动后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应出具法人代表变更书,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与终止解除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予变更或修改,单方指出,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一致通过后,方可变更、补充或删除,否则仍执行原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是,可以终止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

2、合同一方被国家勒令关闭、停产或转产时。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工程无法进行下去时。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共同议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第十八条 附责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持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扎囊县沙包锑矿___号井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扎囊县沙包锑矿采掘工程

2、工程地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对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的采掘工程。

2、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结束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格

本工程结算单价:掘进按___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 采矿(包括出矿)按_________元/吨(大写:_________)为标准进行结算。

出渣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巷道支护(木支护)_______元/拱(大写: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与付款

1、工程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开采的矿石运输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测量确定采矿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要求,随时要求乙方暂停开采。

2、除本合同第四条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承包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燃料费、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动福利保险和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用、税费,人员机械进退场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3、质量: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在进行验收。具体验收质量已甲方要求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由异议,可向有关机构提起鉴定。

4、结算时间:采掘进尺及采矿量每月月底进行验收一次,结算以甲方的验收报表为准。如乙方对甲方验收报有异议的应当在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4、付款:双方在确定验收报表及结算单后于次月十五日前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部颁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开采不合格的巷道不予结算款项。

4、甲方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工程的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按现行质量、安全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正常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5、乙方应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

7、乙方进场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如果在现场开采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指示,

负责修理那些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损坏方承担。

9、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第八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将承包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如甲方同意分包,分包工程价款均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处理交警、城管、运管关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

4、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承担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并拆除全部临建设施。

第十条 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指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指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1、在事故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如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3、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赌博,每次罚款乙方5000元;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4.1 乙方未按协议要求,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工作,或者配备的人员不具有从事本协议项下专业工作的知识、经验和水平,经甲方要求调换或者增补,乙方在三日内不调换、增补或调换、增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4.2 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的;

4.3 如因管理混乱,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要求的;

4.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4.5乙方未能按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度组织施工的,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行人员、机械撤场,清理完全部临建设施。如乙方未在3天内撤场的,则每迟延一天承担违约金20__元,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款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5%结算:

2.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2.2乙方未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严重影响甲方施工、办公的。

3、甲方有权提起15天书面通知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漳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5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6、质量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_______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________________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马桥河镇禧水秀苑小区水暖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面积:

三、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工程图纸中设计的给排水、采暖和双方另行约定的相关事宜。

四、 工期: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验收方案有计划的组织施工,工程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且必须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六、 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七、 工程承包方式:(主要约定原材料供应和工人工资由谁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否则不得 使用。

九、乙方要具备施工资质,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施工,并按甲方的 施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相应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一、乙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现罚款、停工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费用及损失。

十二、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指导和验收。

十三、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整个水暖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双方统一结算,甲方用本小区(注明顶账楼房位置、面积、单价及总价款)顶抵全部工程款,差价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

十四、质保金:乙方向甲方交付整个水暖工程总造价5%的现金作为工程质保金,两个采暖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维修、更换;两个采暖期过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

十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种延误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延误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实际延误天数顺延;否则,乙方延误工期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甲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乙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  发包方:成都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成都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湖语城二期脚手架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木雅广场工程。  

2、建筑面积:101390.56平方米。  

3、结构层次:框架剪力墙结构,1号楼:263,2号楼:53,3号楼:283。  

4、工程地址:____县解放街。  

二、承包的内容及范围  

1、乙方承包范围:  

1)所有内、外墙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所有临边洞口的防护搭设与拆除等(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脚手架挑排的预埋、搭设、拆除等;各种安全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搭设与拆除;楼梯的扶手搭设;电梯井内脚手架、隔离、防护门的安装与拆除;人货电梯及井架口防护、平台、围护的搭设与拆除、脚手架踏脚板、脚手架的软硬隔离等)。  

2)所有工地上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钢筋棚、木工棚、各类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网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4、工程质量标准:脚手架等防护设施符合国家G59-20标准、地方安监部门要求。以中XX人才公寓工程为标准。  

三、承包单价及承包方式  

1、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以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时以此面积进行计算。  2每平方米,该承包单价已综合包含合同条款的

第二条的所有内容,今后如遇人工涨价因素或政策性人工调增均与本合同无关。  

3、安全通道有乙方搭设,在10002以内的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在10002以上的人工费有甲方承担。  

4、承综合单价中含所有安全网、油漆及搭拆人工费。  

四、考核、验收、奖罚  

1、工程质量:按国家G59-20标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如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由于乙方施工失误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损失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工期:甲方根据乙方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如因甲方不按计划提供钢管、扣件等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处罚。  

3、安全生产: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和自身原因发生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施工现场应合理使用材料,并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含工人生活费在内)。  

2、工程结构全部结束峻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95%,余款5%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结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乙方做挑排架子时,甲方相应配合乙方配备电焊机、电箱等附助设备。  

3、外架每层拉节点成形7字形由甲方钢筋废料中提供,工字钢吊筋成形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自备。挡脚板、四步一隔离封隔板由项目部现场废木料堆中提供。  

4、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施工组织交底、质量安全交底及标准化、文明施工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交底。  

5、甲方在施工现场有偿提供乙方保卫用宿舍、仓库用房、办公用房等。  

6、根据进度计划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各项技术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进行交底,认真组织实施操作,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中,不得私自招用社会闲散劳动力和盲流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的童工,否则甲方有权清退此类人员,对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  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精心施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如乙方因施工不慎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并接受甲方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应及时完成整改,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罚。  

5、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合格的材料,钢管、扣件等材料必须通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否则,如因材料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有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整体和分体脚手架的搭设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另外,乙方要向项目部提供所有操作人员有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7、乙方必须按项目部的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如乙方因人员不足满不能按项目部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另请其它班组清包单位进场施工,所产生的施工费用均有乙方承担,该款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无异议。  

8、项目部和上级主管部分开的整改通知的相关内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9、由于本工程为省文明工地,所有竹排、安全网必须使用新材料,钢管等必须按甲方要求刷油漆。  

八、安全生产  

1、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一切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及受教育人员名单应报甲方备查。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及要求,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由于乙方原因而不能确保省文明工地而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据法律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负责对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条款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 篇10  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作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道路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1、工程概况:  

1.1劳务分包项目地点:  

1.2劳务分包项目名称:大桥支架现浇梁施工。  

1.3劳务分包内容:  

(1)地基处理:由甲方负责地基处理所用材料的提供,乙方负责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2)现浇梁砼:甲方负责提供商品砼。乙方负责:支架用钢管及扣件租赁、支架搭设、支架拆除,模板购置、加工、安装、拆除、修理、涂脱模剂、堆放,砼输送管道安拆、砼浇筑、捣固、养生、试件的制作及凿毛等。  

(3)钢筋工程:甲方负责钢筋原材的提供。乙方负责:钢筋的卸车、倒运,钢筋的制作、焊接、调直、合理调配材料、绑扎、入模、除锈,钢筋垫块的购置、安装,机具的安装及维修保养,试件的制作与及钢筋的雨天防护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项目内容。  

(4)预应力钢铰线:甲方负责提供锚具、锚垫板、波纹管、钢铰线、注浆用水泥、外加剂。乙方负责:钢铰线的卸车、倒运,钢铰线下料、穿束、张拉、压浆、切割、封锚、试件的制作等完成该项工程全部工作。  

(5)预压:甲方提供预压用砂袋,乙方负责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6)以上各项工作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地看守、清理干净工作面及文明施工均由乙方负责。  2 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215;日,竣工日期:年月215;日。  3 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劳务综合单价形式(合同单价见下表),该单价为税后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完成该工程项目作业内容(含完成该项内容所需的辅助工序及作业准备,机械停机、机械进出尝缺陷修复、文明施工、环保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方提供成品砼、支座 、钢材、钢铰线、水泥、外加剂、预埋件原材、锚具、锚垫板、波纹管费)、机械设备(含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责任和风险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单价外的任何费用,并对此单价不作调整。  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细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元)  工作内容及费用组成  备注  

一、地基处理  总额  

二、模板支架预压  总额  

三、钢筋制作安装    

四、钢铰线上料、穿束、张拉    

五、现浇梁砼  3  4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评定得分90以上。  

4.3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于乙方返工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  

4.4为避免施工中出现浪费现象,甲方按设计数量提供提供钢筋、钢铰线及砼,钢筋损耗率为

1.5%,砼损耗率

1.5%,钢铰线损耗率4%。如实际用量超出规定消耗,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用超出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费用,此费用在当期验工计价中进行扣除。钢筋、钢绞线按当月实际购买价扣除、C40混凝土按370元3扣除,C50混凝土按410元3扣除。  5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预交元(大写元整)现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预计合同价的5%),待乙方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无乙方责任的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动用或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建设方办理建设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工作;及时组织测量、放线。  

6.4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6.6为保证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乙方要求,有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机具,并负责审核乙方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方案及进退场计划,以确保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机械使用的有序可控。  

6.7为确保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出现,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及基本生活保障进行检查,对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仍未支付劳务合同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人工费,代乙方支付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  

6.8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和向建设单位作好竣工验交工作。  

6.9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

6.10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乙方进行的任何检测、检验合格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7.2 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及时呈报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并做好自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7.3 乙方不得将不合格自购材料用于施工作业的工程,否则所完成的工程按不合格处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7.4 乙方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5 乙方工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同甲方保持工作联系,接受甲方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控制。  

7.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地方政府对甲方罚款或其它处罚,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罚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完成的乙方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其费用在乙方验工计量中扣除。  

7.7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等手续。  

7.8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批准的施组节点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7.9乙方配齐各种作业工种及劳力,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作业熟练。  

7.10承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乙方房屋、设备、机具、材料、停窝工损失及乙方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  

7.11负责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交通、食宿费用。  

7.12承担不合格工程处理补救费用以及不合格工程检测费用和其它相关损失费用。  

7.13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场地平整、材料堆码整齐,各种标识、标语齐全规范,合同范本《道路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8. 工程质量检查  

8.1 乙方在施工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并及时做好施工记录, 以便出现质量事故缺陷时查验。  

8.2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察、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对检查发现问题,甲方立即签发通知单,由乙方限期返工或整改。  

8.3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质部门或技术部门。若不及时通知或隐瞒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施工的工程达到检测期限后,乙方提供质量检测文件资料及相关的同期施工记录(相关要求由甲方技术部门提供)通知甲方报检。各工序完成后,乙方负责提供报检资料报甲方安质部门确认,甲方在48小时内对乙方报检项目负责验收,若超过48小时不进行验收视为合格,乙方负责协助检测验收工作。  

8.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性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乙方应承担施工资料编制的工作,将施工文件资料报甲方汇总后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9 安全施工  

9.1按照“安全

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甲方应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9.2甲方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9.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专职安全员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个人有权进行纠正,对严重事故隐患有权下达《安全整改指令通知书》,对有立即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部位或操作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报告领导处理。  

9.4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5在施工中,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有效开展工作。  

9.6乙方应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或作业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时,立即组织改进和解决。  

9.7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9.8乙方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学习,帮助工人正确对待安全生产,对违章、冒险作业的工人要进行教育和处理。  

9.9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应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9.10作业中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10 变更设计  

10.1 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停止施工;因变更设计增减的费用,由甲方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施工数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工程施工费用增减额,合同中无单价的双方另行协商。  11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  1

1.1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甲方材料及机械设备,根据签认材料发料单、机械台班数量以及相应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费用从乙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1

1.2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生产、生活用水和用电并承担其费用。施工采用当地电网用电的,电费单价按

1.0元度扣除,用电数量按实际数量加损耗数量从乙方验工计价款中扣除,损耗数量根据电力部门收取总损耗数,按用电度数比例分摊。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需要乙方采用辅助发电机供电施工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  12验工计价及工程结算  1

2.1甲方对乙方按月及末次分阶段验工计价。  1

2.2结算依据  1

2.

2.1 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技术、质检等相关部门检查合格,达到结算条件。1

2.

2.2数量以设计图纸资料数量为参考,按甲方现场质检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签认,并报项目经理签认的数量结算。  1

2.

2.3 签定的合同单价。  1

2.

2.4 甲方材料部门出具的扣料单、机械部门出具的电费以及乙方在施工中租用的甲方机械使用台班费等相关资料在乙方费用中扣除。  13 工程款的结算和拨付  1

3.1工程款按月及末次结算和拨付,待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帐户后,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质量保证金,每月按进度从结算款额中扣除。  1

3.2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在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费用后,返还乙方的剩余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  14环境和文物保护  1

4.1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及现场附近耕地及农作物不受侵害,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临时生活设施应规范管理,对生活垃圾堆放应设置简易垃圾箱,乙方应定期深埋或焚烧处理。如果发生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1

4.2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考古以及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果断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5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

5.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工程款,因甲方无故拖延拨付而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建设单位资金拨付不到位造成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时除外,此时甲方对乙方的资金拨付可以顺延。  1

5.2乙方必须独立组织施工作业,不得再行转包,若乙方将该合同内的作业项目转包给

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1

5.3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任务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6 双方特别约定  1

6.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的临时道路的畅通,因乙方造成临时道路受阻,乙方应及时清理并保证畅通。  1

6.2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机械设备、人员必须进常  1

6.3乙方代表在本合同范围内从事的一切事务均代表乙方,乙方对代表人从事的一切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1

6.4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遭受的洪水损失或其它损失,甲方将通过保险索赔的方式帮助乙方挽回部分损失,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

6.5乙方代理人委托书证明及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以及甲方下发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计划任务、工程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6.6在合同履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6.7在工程结束后乙方应保持同甲方联系。在缺陷责任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①乙方所自购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②乙方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乙方规定的义务。  当出现工程缺陷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按到通知____日内,派代表会同甲方共同确定缺陷处理方案,乙方按所确定的方案和工期自费维修并达到业主要求。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所施工的工程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甲方有权雇用其它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此项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或向乙方索回。  1

6.8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工程进入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17 纠纷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本合同自动废除。  19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5)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3、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9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的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成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图纸

图纸应当留在发包方的单独保管之下,但其两份复印件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制作自己额外要求的复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时,承包方应当将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图纸归还给发包方。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主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与工程有关。

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执行期间和只要发包方认为是正确履行合同项下承包方的义务的必要时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个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认可,该项认可在任何时候可以撤回,称职的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在工程期间是不变的,并且应当把自己的全部时间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认可被发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调换请求,应当一旦切实可行就从工程中更换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佣他,并应更换为发包方认可的另一个代理人。这一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代表承包方接受来自发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们各自职业领域是熟练的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对他们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管理的称职的副代理人、监工和领导;并且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须的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骚乱、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中共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保险。

第九条 工程保险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保险,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保险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保险的保护:

(1)按估算了的现时合同价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价值在工程中合并计算的增加的费用。

(2)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人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3)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保险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保险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保险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工人的意外伤害事故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件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佣的人被雇佣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保险,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保险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保险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保险,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险,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保险,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保险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雇用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的雇佣,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入、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弹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政府,或地方医学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平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是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的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1)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3)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独立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中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器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合适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3)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方,发包方应当有权雇佣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没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一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不作为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15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平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的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致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确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1)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独立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了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1)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2)删除某项工程;

(3)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和

(5)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人。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介做如下调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过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计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将支付差价的百分之二十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

(3)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帐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未在其间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这种工作的费用或支出的要求将被认为没有包括在这种细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实的机会中已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他将为这种工作提出要求时,即使他没能遵守上述条件,发包方仍应有权承认为这种工作或支出所应支付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发包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毁损负责。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的条款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承包方应当按上述的时间表和进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如果承包方未付给工人工资,发包方应直接付款给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这种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1)废止合同;或

(2)无正当理由不开始工程或者自收到发包方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断工程的进展;或

(3)自收到发包方关于所说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废弃并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从施工现场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根据合同执行工程,或者一贯地疏于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5)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发包方在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现场和合同,并将承包方从那里驱赶走而并不违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给发包方的权利和权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佣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发包方或这种其他的承包方认为合适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为这种完工而使用为执行工程专门留用的这种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并且发包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未使用过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偿还合同项下应由承包方支付给他的到期的或将到期的任何款项。

发包方在采取上述这种收回和驱逐行为之后,应当单方或咨询他方或进行了他认为合适的调查之后单方面做出决定,并且应当证明承包方到这种进入和驱逐时为止从合同项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将合理增值的利益的总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法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a)对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赔偿,以及对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损坏的赔偿,这种赔偿应当是基于成本加上发包方证实为合理的利润;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执行或继续是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骚乱、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致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施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并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帐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仲裁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员,一名由发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为外国人,则第三名由国际商会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为本地的,则第三名仲裁员由工程协会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没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员的通知后60日内指定其仲裁员,则国际商会主席或工程技术协会的主席有权根据任何一方请求指定一个仲裁员。主席作出的这种任命的已证实的复本应向双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国承包方时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在仅涉及本地承包商时应当根据本地仲裁法的规定或其修正条款进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员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且仲裁应支付的费用由仲裁员决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间合同项下的执行应继续进行,并且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项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项。

第三十八条 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给出的证明、通知或书面命令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承包方的主要营业地或其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向发包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在这些条件下为其目的所确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1.如果发包方:

(1)没有能根据任何付款证书在90日内向承包方支付根据合同到期的款项,但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碍或拒绝任何要求签发任何证书的许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其已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则承包方根据合同在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有权终止合同。

2.根据本条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满时,在不抵触第30条第(1)段规定下,承包方应当尽快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带来的施工机械。

3.一旦合同终止,发包方就处于本合同第35条第(8)款所规定的合同被终止时对承包方付款的同样责任之下,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这种终止所引起的损害或补偿的总额。

第四十条 文字

发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都应当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写成。

第四十一条 应遵守的法律

与合同项下工程的执行相联系,发包方、其代表、职员、承包方的技术员或雇用人员都应遵守帕尔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二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证人面前签字盖章,每方保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上饶市常青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 工程名称:上饶市常青医院门诊住院大楼

二、 工程地点:上饶市信州区

三、 工程造价:土建大约2500万元,其余另计。

四、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 合同工期:一年半

六、 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安装、智能化、装饰、消防一切附属配套工程,除(电梯安装)外,施工总承包。

七、 工程结算依据:按江西省20xx年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预决算、取费按民用建筑综合二类取费(市区)不下浮,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实调整,人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按实调整,材料价格及商品砼按项目施工工期,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市场信息平均价补差,特种材料按市场价。

八、 工程款支付方式:该工程甲方无预付款,工程施工每月25日前按乙方报表及完成的工程,甲方七天内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80%工程款,该工程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90%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到总工程款的97%,工程结算三个月内,除工程质量保修金3%外,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 违约责任:

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 此意向协议书作整签合同依据,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内容:干挂芝麻灰厂牌,楼梯板材销售,洗手盆台板。

二、工程施工内容:

1、干挂芝麻灰厂牌:单价215元/平方米(包含人工费、材料费);

2、楼梯板材用料中花白,黑金沙串边,单价:260元/平方米(不含普工费、铺装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情况由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3、洗手盆台板:黑金沙用料,590元/套(含安装费),三脚架甲方自备;石英石用料,670元/套(含安装费)。

以上报价不含税票。

三、工程工期:

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首先支付工程总款的20%。

到货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剩余款项工程验收结束后一次性剩余款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