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技术的现代化是建筑工程现代化的基础,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桩基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一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厂区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开发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六、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 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八、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 25 天,暂定于自 年 月 日开工,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 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 3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
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在 拟建 ,该基础工程采用 桩基,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次桩基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与承包方式
1.工程预算总值:
2.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定于 年 月 日
2. 竣工定于 年 月 日
3.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②.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场地的平整、地基石的开挖、道路的疏畅造成的窝工;
④.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
第四条 材料供应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3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作为乙方进场及备料的费用款;
2.工程完工,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到工程总造价的 ;
3.桩基工程经检验合格,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场地的平整、清除砼地面、开挖地基石及地下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责任
1.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桩基的施工。
2.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计划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使用的照明、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护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定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的规定进行施工,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2.为了共同把好质量关,甲、乙双方互派施工代表,随时检查施工进程,及时验收隐蔽工程有关质量。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在施工中乙方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当天未在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已认可当天工程质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5.由于设计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施工。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施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6.在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部分工程分清甲、乙方责任,研究修补方案,由乙方施工。因返工而造成的一切费用,由造成责任方承担。
7.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8.工程验收标准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签署验收证书后,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9.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特殊地段、环境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工程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约定付款时间内,未能及时清结工程款,甲方按每天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工,每超过一日,偿付给甲方每天1‰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的变更、返工或窝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延长工程工期,具体完工日期双方另行议定。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工程拖延或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
4.因故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未经双方同意,合同仍继续生效;未征得双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它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三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照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加强施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时按时完工,特签订本工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塔区川口乡冯坪村灾后重建安置小区。
2工程地点:川口乡冯坪村冯坪盖。
3工程内容及质量:3# 3A# 4# 5# 6#桩基按图纸要求和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在内指导和要求实施。
二、承包工程期限
具体施工期限由甲乙双方现场拟定,如甲方在正常施工场地能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假如延期工程,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设计变更,停水、停电、天气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所引起的工期耽误,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三、工程选价及标准
1成桩每米190元,如遇塌桩方需要加固套筒甲方不在另行计费。
2成桩后甲方按排验收和清桩。
四、工程款的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以借支生活费,所有桩完成后,总工程款在一周内付到80%,剩余部分在三个月内付清。
五、甲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指派技术人员负责放线。
2甲方由安全指导及检查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技术人员放线为准,确保桩移位和错位的发生。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倘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听从现场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