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采购合同(精选7篇)

碎石采购合同 篇1

需方单位(甲方):

碎石采购合同(精选7篇)

供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商品混凝土 。

2、 供货地点:哈尔滨广宇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1-2碎石、1-3碎石

2)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 双方约定质量标准是,乙方供方所供应的产品期质量必须符合

2、 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

①乙方送货; ②甲方自提自运。

4、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第六条 材料结算方式: 。

第七条 材料付款方式:

1、材料付款方式: 。

2、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 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 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 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 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 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 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 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 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 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 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6、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 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 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 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 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 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6、其他约定: 。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订立时间:

碎石采购合同 篇2

采购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碎石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4685--20xx。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 检测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 : 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量方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

2 、质量验收:

⑴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方按国标GB/T14685--20xx对碎石进行含泥、颗粒级配、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等观感检查,观感质量合格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⑵对观感检查合格的碎石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 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若供应方不能供应需方要求的标准的碎石或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方应向委托方支付 %的违约金;供应方负责赔偿。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再支付赔偿金。

3.损失得计算方法: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采购方(章): 供应方(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碎石采购合同 篇3

甲方(购方):内蒙古鼎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销方):陈凯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砂子

二、供应规格及单价:

1、具体砂子供应数量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而定。

2、砂子材料规格:中砂

各种规格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要为准。

3、材料单价:砂子出场单价为70元/m3,该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4、上述单价不包含税。

5、供应数量的确认:按方量计算,计算时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干燥砂子(扣除含水量)过磅重量除以双方认可的折方系数,作为最终确认的砂子方量。

三、质量标准:

1、砂子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特别提示:

所提供砂子应满足甲方砂子级配要求,若不满足,乙方根据甲方砂子要求更换相应筛孔,重新筛分。

四、材料运输

运输方式如下:

①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费及油费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在砂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负责。

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或发生和地方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验收:

1、砂子由甲方材料部组织过磅,进场的砂子必须经过甲方试验的检验,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水分和杂质,材料部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一式三联扣除水分和杂质的进料单数量为结算的实际数量。

2、砂子材料到场后前,当甲方试验室对砂子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甲方对到场砂子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砂子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砂子,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砂子使用过程中,因砂子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砂子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六、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进行当月实际进场数量汇总核对,甲方材料部出具结算说明,合同部开具结算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支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②及时向乙方报砂子用量计划。

③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2、乙方责任:

①按照甲方要求的砂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②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砂子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应保证能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由于乙方不及时供货而影响甲方的进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①由于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款的5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以此为理由停止供料,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所有材料未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因乙方停料导致甲方现场施工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九、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碎石采购合同 篇4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碎石

二、供料地点:

三、供应数量及单价:

1、乙方向甲方需供碎石

2、碎石供应数量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而定。

3、碎石材料规格:0-31.5mm

4、材料单价:碎石到场单价为___元/m3,该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5、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场价、运输费用、装卸费、燃油费、各种税费、利润和保险费用等隐含的等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6、供应数量的确认:按方量计算,计算时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干燥石料(扣除含水量)过磅重量除以双方认可的折方系数(干燥碎石折方系数1.55吨/m3,)作为最终确认的石料方量。

四、质量标准:

1、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主要指标如下:

碎石的针片状含量小于12%;

压碎值小于26%;

水洗法<0.075mm含量小于1%

软石含量不大于≤3%;

2、特别提示:

所提供碎石应满足甲方碎石级配要求,若不满足,乙方根据甲方碎石要求更换相应筛孔,重新筛分。

五、材料运输

运输方式采用如下两种:

①由乙方组织运输,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在石料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给甲方或其他兄弟单位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③、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胡乱倾卸。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甲方现场人员有权没收磅单或做出其他处罚决定;

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或发生和地方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六、交货验收:

1、石料由甲方材料部组织过磅,进场的石料必须经过甲方试验的检验,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水分和杂质,材料部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一式三联扣除水分和杂质的进料单(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每份磅单上有甲方材料人员的签字,结算数量按扣除水分和杂质后的进料单数量为结算 的实际数量。

2、石料材料到场后前,当甲方试验室对石料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甲方对到场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石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石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石料使用过程中,因石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石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七、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进行当月实际进场数量汇总核对,甲方材料部出具结算说明,合同部开具结算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支付,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

②、提供拌合站场内通道、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按照甲方要求的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②、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石料运输过程中地方协调关系

④乙方应保证能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由于乙方不及时供货而影响甲方的进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①、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石料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款的5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以此为理由停止供料,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所有材料未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因乙方停料导致甲方现场施工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碎石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

1、料场地点: 。

2、供货期限: 。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一)、质量验收:

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河砂: 规格要求 。

碎石: 规格 (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

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

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

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装车、运输

1、装车: 乙 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 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费由 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1、每供应 万立方米材料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定期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结算时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 %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 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砂/碎石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

2、乙方应保证材料日供应量在 立方米以上,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3、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

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总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碎石采购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

1、料场地点: 。

2、供货期限: 。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一)、质量验收:

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河砂: 规格要求 。

碎石: 规格 (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

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

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

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装车、运输

1、装车: 乙 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 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费由 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1、每供应 万立方米材料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定期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结算时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 %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 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砂/碎石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

2、乙方应保证材料日供应量在 立方米以上,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3、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

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总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年月日:

碎石采购合同 篇7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北票市工矿棚户区改造 工程所需的 砌筑砂、碎石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

交货地址: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1 价格:砌筑砂, 单价(m3);碎石,单价(元/m³)。

最终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2 乙方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不含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结算,如不能履行则由北票市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争议解决条款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