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范文 篇1

根据区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物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特制定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如下: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

一、工作任务

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完善机制、合理应对”的原则,以及物资保障组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1、工信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向市工信局及省工信厅申请调拨应急防控物资;了解调度省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协调采购我区应急物资;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保障措,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区政府反馈保障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全区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提出申请;负责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专项资金。

4、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工作的运输保障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

7、区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境外采购有关事宜。

8、铁路。负责配合做好涉及铁路货物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物资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横向主动加强对接联系,把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跟踪调度

建立应急物资调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发生时本级调用、请求支援、紧急支援和响应结束等程序,规范物资调用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制度,针对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需多家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可随时报小组办公室召开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需市政府解决,可由小组统一上报市政府解决。建立日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落实各单位物资保障工作,并将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以日报的形式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工信局,我局将统一汇总向区联防联控综合组报送。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__年8月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协调配合,反应迅速。在全市实施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时,市局及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陈玉鹏局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市场科、服务业科、商贸科、外贸科、基地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重点保供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定期会商,强化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走向和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加强市场监测,全面掌握监控市场波动信息,及时预警、定期会商,做出处置和应对措施决策。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在重要生活必需品出现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后,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4、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保供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应急相关机构,协调突发疫情后勤保障工作,对外发布各类信息;组织应急响应情形下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调度。

2、财务科负责联系市财政局,协调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所需资金。

3、市场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发现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市场应急调度、投放。市场供应紧张时,负责对接省厅市场处协调调运事宜。

4、商贸科负责协调联络重点保供商超,配合做好商超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协调企业采购、调运生活必需品,开展应急调度和投放。

5、服务业科负责协调联络餐饮业、住宿业(星级酒店除外)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相关企业,提供餐饮配送等应急支持。

6、基地办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城市主要副食品生产应急调控工作。

7、外贸科负责在情况特殊时组织商品进口或控制出口,平衡市场商品供应,指导帮助企业申请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配额、许可证,协调企业减少或暂停出口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三、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适用范围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封控、管控、防控措施,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市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食品需求和供应量化细化要求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调度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库存、调运等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同时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二)畅通调运渠道

部分辖区因疫情实行封控、管控措施后,各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及人员无法进出封控区、管控区,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协调交通、卫健、疾控、交警、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涉及运送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省际、市际、市内供应链完整畅通。通过保障终端配送、加大调运力度、投放储备等方式保障市场供应平衡。

(三)适时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

在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导致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可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投放渠道可依托各重点保供企业实施,市场缺口较大时可直接由院校、工厂等伙食单位向承储单位采购。

(四)督促供应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督导我市蔬菜、生猪基地提供生产自给率,做好市场应急供应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投放市场,应对疫情延续时间较长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配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粮油、生鲜蔬菜、猪牛羊禽肉、水产品的应急调度保供,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有效供给。

五、风险等级区域保供标准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开展保

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适当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鼓励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

(三)高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配合乡镇(街道),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实行“点对点”供应,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

六、情形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市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市民在较大范围内抢购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

1、启动响应

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迅速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2、响应措施

(1)市场科启动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制度,掌握重点保供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每日销售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等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本级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市场科、商贸科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商家提高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和居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3)市场科、商贸科、基地办引导协调商家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应急重点保供企业商业储备不足时,市场科、商贸科要协调指挥应急重点保供企业从周边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统计该栋楼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栋楼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协调确定1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楼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群众该栋楼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村(居)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楼宇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为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居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小区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小区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2—3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

(2)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管理小区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4)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村(居)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5)市商务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村(居)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村(居)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居)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3—4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村(居)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在根据村(居)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3—4个生活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出入管理规定,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居)的家庭,满足被封闭村(居)的正常生活需要。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市商务局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村(居)临近的部分县(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场景四:一个单位(场所)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单位(场所)工作人员统计该单位(场所)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单位(场所)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根据封闭管理单位(场所)的人数情况协调确定具体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单位(场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单位(场所)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该单位(场所)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单位(场所)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单位(场所)统筹安排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单位(场所)生活、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7)对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单位(场所)在必要时加强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的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8)市商务局各科室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9)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在管控管理下的场景一、二、三、四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管乡镇(街道)内及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5—8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管乡镇(街道)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根据乡镇(街道)设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投放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及时与乡镇(街道)、村(居)保持沟通,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采购并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市商务局及时发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单,包

括配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封管乡镇(街道)、单位(场所)自行联系。

(3)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对辖区市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企业运输车辆出入证明,乡镇(街道)各卡口见证放行。

(4)市场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配送到采取封管措施的应急投放点,交由各投放点负责人员统筹安排,进行配送、分发工作。

(5)市商务局市场科、商贸科协调指挥我市重点保供企业保证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6)充分发挥市场调控资金作用,采取外地增量调运补贴、增量储备补贴、应急投放直销补贴等方式,增加外地重要生活必需品调入,确保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做好

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理工作。要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为贯彻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污水治理与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搞“大干快上”“硬干蛮干”。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推进污水有效治理。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治理目标

x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力争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已经改厕的村庄灵活运用简便、易行、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模式,使改厕后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县农村村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污水治理

6.开展治理状况调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村庄名称、居民户数、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条件,村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类别、排放要求(执行排放标准),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实际处理水量、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运维费用等,形成现状基础台账,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于xx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报告和台账(填报附件)报送县环境攻坚办土壤工作部。

7.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和落地,合理确定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模式、项目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通过规划实施,使改厕、污水治理、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8.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以城带乡(村)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外延伸覆盖;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附近村庄,酌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在完成改厕的基础上,要对其他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简易生态处理;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选择分散式、单户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缺水或污水产生量较小村庄,以及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重点推进厕所改造,明确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排放要求,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9.灵活选择治理技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度、环境约束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灵活运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治理工艺。要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效益高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自然生态条件,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方式,确保治理方式经济、简便、适用、有效。

10.防止“一刀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要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街道)要突出重点村,稳步梯次推进。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1.突出重点区域。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附近、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村庄,以及“千万工程”示范村、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

12.分类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开展污水的初步收集和简易处理,不求一步到位,在防止污水乱排乱放的前提下,预留下一步污水治理提标提质的空间。

13.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本年度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协调资金到位。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庄及农户,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并完成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县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组织人员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市直相关部门将开展抽查。

(四)统筹兼顾,形成污水治理合力

14.加强工作统筹。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督导落实上,生态环境要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统筹;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村庄实用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5.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相衔接。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推进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已改厕的,将厕所粪污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充分衔接。

(五)建管并重,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16.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17.开展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装置)全面摸排,逐一查明原因,分类整治。9月底前,省市将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出现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维的问题,将向县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

1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县级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前上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县政府将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乡镇(街道)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建成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提请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