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

**镇人民政府

河流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

关于印发**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

项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镇人民政府

xx年9月20日

**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的工作安排和市政府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市的工作部署,以及《**县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统揽,以开展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为载体,以重点解决镇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全镇动员,全民动手,着力优化城乡生态环境,全力打造生态、富强、美丽**。

二、主要目标

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力争用4个月的时间,对镇域内重点流域内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坚决取缔“十五小”和非法采选矿点。强力促进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非法排污、私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及各类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案事件。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土地城建办、农办配合县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划法律法规,从重从快查处镇域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从严从快查处镇域内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确保耕地不流失;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模化以上养殖企业的污染源整治;突出整治非法采矿行为,确保矿产资源有序开发。

2、镇农办配合县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辖区内“十五小”及非法污染源点,重点整治“小塑料”加工点和非法选厂,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末批先建、违反“三同时”法规,拖欠排污费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事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生态县环境生态功能区的要求。

3、镇林办配合县林业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突出整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从重从快查处各类毁林、盗伐、滥伐案件,确保山青水秀、林木丰盈。

4、镇农办配合县水利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从重从快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畅通,水质优良。

5、镇信访办配合县卫生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从重从快查处乡医院及社区、村卫生所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医疗放射源管理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6、镇纪检、政法部门配合县公、检、法等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人员形成震慑合力。

7、镇农电所要严格执行国家电力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生产设施坚决实施断电措施,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设施的运转。

8、镇直各相关单位依照承担职能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范围内破坏我镇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事件从快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9、镇综合办要大力宣传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在县有线电视台开办“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专题,对实施方案、工作进程及成果成效进行大力宣传,在全镇营造出深厚的活动氛围。

10、各村依照镇清洁家园行动方案,做好本村的环境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淮河源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从xx年8月启动,按照4个阶段分步实施,xx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xx年8月2 0日至9月2 0日)。各村、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和业务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摸清底子,排查重点,能够查处纠正到位的及时整改,拒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自查自纠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村、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理一部分严重违法违规的案事件上报检察、监察、公安、法院等强力执法执纪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第三阶段:责任追究阶段(2 0xx年10月20日至ll月20日)。执法执纪机关对各村、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在“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阶段:规范提升阶段(xx年11月2 0日至l2月31日)。各村、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执纪水平,杜绝徇私枉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保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巩固、长效。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和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整体组织、协调推进、检查考评等工作。各村、工作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摆上重要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确保专项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2、机制保障。一是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研究落实相关工作,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对专项活动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建立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明确信息联络员,每周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下午4: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责任保障。“**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坚持镇、村、组三级联动,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所承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责,精心谋划,呆取得力措施,严格执法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确保“**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取得预期的成效。

4、奖惩保障。将“**镇淮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工作任务纳入对各村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对专项行动中行动得力,任务完成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彰,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辖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的,以及走过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政办[xx 3 32号)规定,取消xx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