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xx〕25 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工作部署〉》精神,区党工委决定,xx年下半年在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关于在全区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xx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xx、xx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和“三查三保”动员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部署,统筹推动,相互促进,将“三查三保”活动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过程,通过“三查三保”活动发现“不严不实”问题,挖思想根源、找党性差距、找工作差距,着力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着力化解经济运行风险,着力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示范区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既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真抓实做的重要体现,也是通过专题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举措,二者相辅相成,密切联系。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反思,引导干部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开展普遍自查,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查找、消除隐患风险的主导作用;进行重点抽查,推动各单位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做到重在实效,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走过场。活动中要把握以下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十不十欠”问题、围绕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热点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障碍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难点问题,紧紧聚焦“三查三保”活动重点内容,从具体问题着手,从具体事情查起,分部门、分领域、分系统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把问题找准查实,采取有力措施,真正解决一批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瓶颈难题。

(二)坚持上下联动。“三查三保”活动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以自查为主。各单位发挥主体作用、抓好自查工作;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密切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全区上下共同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务求实效。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遵循严的标准,真抓实做,求实求效,真正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和解决问题,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确保大局和谐稳

定。

(四)坚持标本兼职。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注重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自查相结合,既下大力气解决

“三查三保”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期管用、执行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结合省、市委,区党工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

(一)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重点抓好9个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以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及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高新消防大队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城市监察管理局,各乡(镇)

2.排查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交通领域严厉查处大货车和大客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校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监管;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全力确保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高新交巡大队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3.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市政设施设备运营、电梯安全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旧房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

牵头单位:城市监察管理局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监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各乡(镇)

4.重点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情况。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深入

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烟花爆竹企业“反三超一改”活动,加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高新公安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各乡(镇)

6.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修订、大坝安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道路、防汛队伍、防洪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各行各业防汛准备等内容,确保安全度汛。

牵头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城市监察管理局、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财政局,各乡(镇)

7.排查消除农业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农机领域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违章载人、未按规定维修检验等隐患。排查渔船渔具、养殖作业、渔船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渔业安全。加大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做好应急值守。

牵头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各乡(镇)

8.排查消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彻底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严把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各乡(镇)

9.排查消除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针对大商场、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判研判,加强游乐设施等各项安全管理,强化防火、防暴恐、防踩踏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牵头单位:消防大队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监分局、文教体局,各乡(镇)

(二)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

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近期重点抓好6 个方面排查工作:

1.排查解决经济发展方面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市委近期重点改革事项,特别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理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体制、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金融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任务,查结合实际提出的具体措施以及按时间节点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动力,为稳定增长创造环境条件。

牵头单位: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2.排查化解经济持续下行风险。检查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发展亮点,加强跟踪问效,切实防范经济运行滑出底线可能产生的相关问题。

牵头单位: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

3.排查化解非法集资风险。认真排查融资担保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已获得许可证的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继续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对早期发现、尚有还款能力、通过积极处置能够挽回群众损失的,采取自查自纠、防止新增、清退集资等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对涉嫌集资诈骗、肆意挥霍的非法集资活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资产、稳控人员,抓紧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认清非法集资真相,自觉抵制非法高息诱惑。

牵头单位:法制和信访局

配合单位:金融办、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乡(镇)

4.排查化解困难企业和企业经营风险。开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分行业、分企业排查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尤其要搞好产销对接、资金融通等服务,防止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大规模裁员现象。适时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促进骨干企业兼并重组。

牵头单位: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金融办,各乡(镇)

5.排查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经营风险。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格问题,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资质从事违法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其他涉嫌欺诈等问题,纠正、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法制和信访局、公分安局,各乡(镇)

6.排查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加强对部分重点产业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检测预警、协调处置,防止因银行抽贷、断贷引发企业停产、破产,防止因企业大面积违约还款而出现传导性、群发性区域风险,造成金融机构集中收贷的连锁反应。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提升银企互信水平。对非正常抽贷、压贷、断贷的银行,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严肃追责;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企业,依法依规惩处打击,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

牵头单位:金融办

配合单位: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担保中心,各乡(镇)

(三)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着力化

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近期重点抓好9 个方面排查工作:

1.排查解决就业方面突出问题。查防止产能过剩行业群体性失业、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鼓励企业尽量稳岗不裁员、少裁员,防止就业出现大的波动;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情况,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各乡(镇)

2.排查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对部分地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因利益受损而不满、部分地方教师的工资待遇未落实造成的集体上访、招生考试弄虚作假违规谋利等问题,分类梳理,吃透情况,逐步化解。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依法治考,严厉打击舞弊行为。

牵头单位: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排查解决环保领域热点问题。全面深入排查大气、淡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噪音、辐射等环境风险隐患,加强日常管理、执法监督、部门联动、司法联动、执法能力等方面建设,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配合单位:城市监察管理、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各乡(镇)

4.排查解决公共卫生领域隐患问题。针对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和夏季食物中毒易发多发问题,深入排查公共卫生隐患,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牵头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各乡(镇)

5.排查解决信访领域突出问题。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特定群体稳控化解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的通知》情况,梳理涉军、涉艾等特定群体串联引发的信访问题;梳理因土地征用、房屋征收、非法集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依法合理加以化解。推进信访积案、老案化解,对今年前5个月群众赴京赴省到市上访重点案件进行督导化解,加强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把更多不稳定因素吸附在基层、消除在当地。

牵头单位:法制和信访局

配合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城市监察管理局、金融办,各乡(镇)

6.排查解决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形势,形成预警信息。认真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牵头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法制和信访局、公安分局,各乡(镇)

7.排查解决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社会稳定、刑事犯罪、公共安全等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查找社会治安防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技防体系建设,开展群防群治,强化特殊人员管理,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暴恐案件。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8.排查解决完善医药卫生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等民生保

障措施方面存在问题。排查低保发放、新农合、大病医疗救

助、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9.排查解决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和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方面突出问题。查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立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查落实帮扶救助贫困群众、残疾人、农村“三留守”人员和下岗职工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相关政策情况,推动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牵头单位:法制和信访局、区监察室、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

除以上24个方面的重点排查任务外,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周全,把各类可能存在的隐患排查到位,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四、方法步骤

“三查三保”活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组织召开全区“三查三保”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先期排查,深入反思“不严不实”问题,进而增强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8月—9月)。各单位要对照全区“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要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根据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

各单位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为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争取先机,为保持经济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赢得主动。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三查三保”活动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马晓平同志牵头负责,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督促指导“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具体协调推动。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由李新红同志负责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参与;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由李新红同志负责协调,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参与;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由宁明伟同志负责协调,法制和信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并联合开展检查,掌握信息动态;各参与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完成承担任务,共同推进“三查三保”活动顺利进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守土有责,对本地“三查三保”活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区领导和牵头部门要做到职权专责,区领导履行好分管部门“三查三保”活动责任,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三查三保”活动,指导活动有序有效推进。要以查促改,针对查处的矛盾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对号入座,对照检查,对照整改。要防患未然,通过检查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把握问题产生的规律,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问题发生。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负责,对查不出存在问题、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二)整合督查力量,开展督查抽查。党工委办公室

把“三查三保”活动纳入专项督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行月报制、按时办结制,紧盯关键领域,突出问题,跟踪督导。党工委办公室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三查三保”活动开展督查。6 月份动员部署后,视自查情况及时开展集中督查,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三查三保”活动和初步整改情况。年底前再进行一次集中督查,采取对表交账的方式,重点督查各地整改措施落实、问题矛盾化解情况。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

体,深入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跟踪报道全区“三

查三保”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和成效。把握好宣传的时机、节奏、力度,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先进经验,增添工作信心,又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推动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聚精会神抓改革、促发

展、保稳定、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