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2022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做好我镇保密普查工作,根据《呼图壁县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2022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保密普查,摸清保密工作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完善保密工作基础数据资料,促进保密工作精准化管理,提升保密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普查内容

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储存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失密案件等方面基本情况。

普查数据时期为20xx年度,自20xx年1月1日0时起,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普查范围

镇机关各办公室、各社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呼图壁镇保密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晓成担任组长,副书记李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及保密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8月29日至9月3日)

1、组织人员参加全县保密普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

2、成立普查领导机构,组建普查工作队伍,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保密局。

3、开展保密普查动员,明确普查范围和工作方式。

(二)普查实施阶段(20xx年8月29日至9月3日)

在全镇开展保密普查活动,按要求如实填写保密普查表,认真复核相关数据后,报送县保密局。

(三)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9月6日至9月9日)

认真总结保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普查工作总结报县保密局。

六、工作要求

1、确保质量。严格数据审查,按照统一标准把好数据审核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2、以查促管。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保密措施落实到实处。

3、严格管理。普查数据试行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接触范围,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加强对普查数据的保护,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

2022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xx〕3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25号)精神,按照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地名信息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和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方法步骤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20xx年6月7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6月30日)

1、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相关文件。

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普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以各级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书画、统计等资料及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和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各责任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此阶段,普查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的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上报县民政局。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对照核实、设置地名标志、GPS测量地名及标志位置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5、录入阶段。民政局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对外业作业形成的大范围调查数据,组织业内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制作成果。(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信息处理(20xx年1月31日至6月30日)

1、采集信息处理。根据实地核实情况和室内收集的资料,对地名登记表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在室内计算机上对实地采集的记录、照片、录像、录音进行检查、整理、编撰,处理为标准内容。根据实地标注工作草图、新增和变化地物的测量结果,标绘整饰地名普查工作图,并标绘到矢量图上。

2、建立地名数据库。将县、乡行政区域界限标绘到国家地名数据库1:5万矢量地形图上。依据地名登记表等资料将地名信息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将地名在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和有变化的重要地物在国家地名数据库图形数据进行标绘、修改。对地名普查数据进行图形匹配,建立连接关系。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形成扫描数据,导入数据库。将地名标志照片、普查中产生的音像等导入数据库。

(四)验收上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以乡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自检,并写出自检报告,由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2、地名经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后,写出检查验收报告,上报石家庄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程军宏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喜红、民政局局长白东风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武部、县志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旅游局、农牧局、人社局、工信局、卫生局、教育局、供电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档案馆、质监局、邮政局、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主管副职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统一协调普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此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比较强,各部门要根据办公室统一部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职人员全面搜集整理地名相关资料,精心组织现场踏勘、走访座谈、位置测量、信息数据采集、草图标绘、标志设置与测量、地物修测等工作,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做好调查登记,认真做好室内信息处理与地图标绘和修饰、文字信息和图形信息转换、地名图的标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规定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县、乡两级地名数据库,切实做到全面普查,不留死角。县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或短期借用数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安排地名普查专项工作经费。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名普查验收标准和程序,采取逐级验收、层层把关的方法,认真组织对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搞好普查文件资料及成果的立卷归档和报送,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五)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守地名普查纪律和原则,认真处理敏感问题,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精通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的调查、汇报、审核、上报。同时,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

四、普查成果验收

本次地名普查信息实行逐级验收上报。乡镇对村、居民点进行验收,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上报资料进行验收。报表务必于20xx年6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报表各一份,加盖公章。(邮箱:;联系电话:)

2022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时期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根据国家、省、市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摸清我局保密工作的基本数据,掌握基本情况,积累普查工作经验,完善保密普查统计系统,为开展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范围

兰州市民政局机关

三、普查内容

保密工作中的基础、重要、稳定的数据。包括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单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及严重违规案件等9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6日前)

1、参加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培训会,了解掌握试点工作的目的、内容、要求,熟悉普查系统软件;

2、制定我局保密普查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处室,统一安排部署全局保密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7日—8月25日)

1、召开机关保密普查工作动员会,详细部署普查工作,明确工作的目的、任务、方式和要求;

2、各处室根据普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7日前)

对市民政局机关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保密局。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全局保密普查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魏国万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由于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标准。数据填报要严谨细致、真实准确,明确填报责任人,汇总数据要加强审核,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信。普查信息要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加强管理。各处室要严格管理普查数据,下发的统计表填写统计数据后,一律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普查数据,不能通过非涉密系统传输,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渠道报送,必须派专人报送局办公室。

2022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4

劳动教育是校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同学们参与校风建设的途径之一,可以培养全校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的实际本领。学校决定劳动教育与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学校卫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劳动教育与校园环境美化具体安排

实行全校园全天候公共区域(楼道、院区)等清洁大包干。划分出具体的固定区域,分别划归各班。各班每天安排值日生,从早上7:40开始至中午放学,下午(冬季13:30,夏季14:30)开始至下午放学前做好负责区保洁。与此同时各班负责本班教室清洁扫除,这项内容视为学生的校园劳动实践活动,由班级评分记入学生操行成绩。

二、班级及个人职责

(一)班级职责

1、负责教学楼楼道、楼梯、及楼梯扶手、通风窗、镜子等的打扫及保洁;

2、负责学校操场、篮球场、绿化带的打扫及保洁;

3、负责学校大门口及两侧扫除及保洁;

4、清除责任区内果皮屑箱内的废弃物,清洗果皮箱,做到随时清除;

(二)个人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用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校园的良好风尚;

2、学生实行责任区域包干负责制,负责搞好班级分配给每个同学的责任区域的全天卫生和常规管理,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校园;

3、学生具体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打扫责任区卫生

(2)责任区保洁

(3)责任区常规值勤,违章纠正(包括乱吐乱扔,言行不文明等及有违反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记录并上报。

三、组织职责

(一)德育处

负责活动安排,标准制定,目标检测考评,违章情况统计通报,劳动技术指导。

(二)总务处

负责物质保证,工具发放,回收。

(三)年级组

负责督促、协助各班按要求开展好劳动教育课,对年级各班劳动情况评估并记入班级考评,组织好本年级科任教师按要求参加劳动课的组织指导。

(四)班主任

分配落实责任,组织督促,指导学生进行劳动保洁,评价每个学生的劳动情况,记入个人操行鉴定评分。安排科任教师的指导区域。

(五)科任教师在所任班级劳动期间按课表规定的该班课程表时间到班上与班主任一起共同组织、指导学生劳动。

四、劳动标准

(一)楼道

1、地面无尘、无迹、光亮;

2、墙裙无污迹、洁净;

3、墙面、墙角、屋顶无尘,光亮;

4、及时清除责任区内果屑箱,有效维持区内秩序,有力纠正违章行为并填写“违章记录单”。

5、楼梯扶手、楼梯扶手下面的玻璃、楼门玻璃,光亮无尘。

(二)院区

1、无石块、纸屑、烟头等垃圾废弃物;

2、无积水、痰迹;

3、草坪、绿化地带无纸团,塑料袋等废弃物;

4、每日清除两次以上果皮箱;

5、有效维持责任区内秩序,及时纠正违章填写“违章记录单”。

(三)教室

1、地面无尘、无迹、光亮;

2、桌面整洁;

3、窗帘干净、玻璃光亮;

4、讲桌、讲台无粉尘,黑板光洁;

5、门框、电扇等无灰尘

五、检查及评定

(一)、检查实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1、定时检查时间是上午大课间、下午大课间。

2、由班卫生委组成年级检查小组。九年级检查小组检查八年级卫生区,八年级检查小组检查七年级卫生区,七年级检查小组检查九年级卫生区。

3、检查范围:院区责任区、楼道责任区、教室。

4、不定时检查,由德育处人员检查。

(二)、评定

1、院区责任区、楼道责任区、教室。各占10分,总共30分。

2、检查结果公示在楼道小黑板上,德育处存档。

3、每周一次班级评比,在周一广播会上宣布。

4、年级中第一名者,授卫生流动红旗。

5、班级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先进班级评比;个人在校园劳动实践不合格,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2022年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水利设施的完好,实现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鄞州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xx〕21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浙水河〔20xx〕11号)精神,结合鄞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洁目标

(一)河道保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人水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巩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二)保洁覆盖率目标全区范围内的河道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及河道护岸、行洪桥梁、两岸绿化均纳入保洁养护范围,保洁覆盖率达到20xx年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以上。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河道、集镇及农村集居区所在地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确定全区河道保洁各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1.市级河道(甬新河、沿山干河等)由区水利局承担日常保洁工作。

2.区级河道由区提供工作经费委托所在镇乡(街道)承担具体保洁工作。

3.镇村级河道由所在镇乡(街道)为主、镇乡(街道)与村共同实施保洁工作。

4.鄞州新城区内河(包括首南、钟公庙、中河等三个街道)由区城管局承担保洁工作。

5.望春工业园区内河道由望春工业园区承担保洁工作。

6.皎口、横溪、三溪浦、梅溪和溪下等五座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分别由章水、横溪、东吴、塘溪、横街等五个镇负责具体保洁工作。

7.各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内河道保洁公告牌。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标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

三、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

河道保洁走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以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采用公开招标、专业化队伍打捞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招标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承担河道保洁任务。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河道内出现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等情况,区水利局可确定专门保洁单位,实施河道专门保洁工作。

四、工作要求

河道保洁要求有专人每天巡回保洁,实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水库上游集雨区内无较大工业污染源,无经营性群养畜牧业;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及两岸绿化养护完好率在98%以上。

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

(一)日常性保洁区级以上河道,原则上每2~3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其他河道,每5~6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特殊性保洁对于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或台风暴雨过后等特殊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要求做好特殊期间河道保洁工作。

1.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区应对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的专门保洁单位,由专门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专门保洁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立即向所在的镇乡(街道)或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

河道保洁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员各类保险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用品费、打捞工具费、船只等设施设备使用及运行费、机物料消耗费、日常管理维修费、水草及垃圾清运处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年度河道保洁财政预算。按河道责任范围,区水利局、城管局河道保洁费用由区财政预算核拨,镇乡(街道)和其他部门自行筹措解决,但经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补助;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费用由区财政对各所在镇实行定额补助。河道保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一)河道保洁补助标准

1.区级及以上河道1200元/公里·每年;

2.镇村级河道1000元/公里·每年。

(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补助标准

各所在镇12万元/年。

(三)考核得分与资金补助

1.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给予全额补助;

2.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按70%补助;

3.得分在70分以下的镇乡(街道),不予补助。

六、保洁安全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河道保洁安全生产主体组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在工作过程中,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有效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同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也应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有关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等。

七、保洁检查考核

(一)考核机构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具体由区水利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经费、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台帐、保洁质量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1至2)。

(三)考核形式河道保洁实行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机制。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区河道及大中型水库集雨区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做好建章立制、自查等工作,每月自查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帐,迎接区检查考核。

(四)奖励机制实行河道保洁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及年终奖励相挂钩机制。区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乡(街道)河道保洁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补助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同时,区里每年底对符合考核要求、长效保洁效果显著的部门、镇乡(街道)等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保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