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通用3篇)

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通用3篇)

献爱心·见真情——我为减贫做件事。

二、活动目的

在第三个“扶贫日”实施之年,组织全校青少年广泛开展“扶贫日”活动,引导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少年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办一批有意义的实事好事,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校大队委将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到困难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10月17日,下午第二节,组织全校班级开展了“10﹒17,邀您一起“共同关爱贫困生的主题班会,要求班主任将扶贫政策材料与学生学习,教育学生关爱身边的贫困同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予贫困同学无私的帮助,营造温暖的学习生活环境,让贫困生生活在温暖的大家庭之中。

2、开展少先队“手拉手”活动。全校各少先队中队要围绕减贫扶贫开展主题队日活动。同时,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并结合实际,发动少先队员与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开展以“四个一”(即:给贫困地区少先队员写一封信,捐一本书、一个书包、一个玩具)为主题的“手拉手”活动,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广大贫困地区的孩子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校各少先队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全校广大青少年参与扶贫日活动,要准确把握“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把开展“扶贫日”活动做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认真对待,周密部署。

2、注重活动实效。全校各少先队中队要根据实际组织发动好广大青少年开展扶贫活动,大造“扶贫日”活动声势,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共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的良好氛围,提倡“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

3、加强舆论宣传。学校将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网站等媒体,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个人、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篇2

_10月17日为第7个全国“扶贫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办要求,就开展好__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该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爱”。10月17日-11月17日,为__市扶贫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扶贫宣传活动。

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扶贫日”宣传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10月17日举行“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午9时,设彩虹门,市领导宣布__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市邮政局组织“爱心包裹”现场捐赠。市委、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宣传横幅。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扶贫日”当天,《朝阳日报》发表市委领导署名文章;朝阳电视台发表市领导电视讲话。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宣传月期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开辟专栏,朝阳电视台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和扶贫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是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宣传月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联联合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展出该市扶贫系统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摄影作品和工作成果。

(三)领导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扶贫日”前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定点扶贫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市直定点单位深入帮扶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深入帮扶村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各项意见,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在所驻村开展“扶贫日”活动。

三、强化协调

为保障活动开展,市扶贫办成立“扶贫日”活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该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扶贫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贫困村,向农民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在“扶贫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

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篇3

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县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实施集中帮扶的工作部门是推进我县向特困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实施平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XX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中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做出贡献。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信访接待、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职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通过提供资金或实物帮扶,或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包括协助落实“低保”、协调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劳资纠纷、就业、医疗、生活、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县职工为帮扶中心帮扶对象: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

②、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③、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④、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贫困帮扶:

①未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职工;

②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重病或意外伤害在上一年度已治愈或治疗终结的;

③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帮扶:

①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

②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的;

③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④有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的;

⑤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⑥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