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劝导员培训方案(通用3篇)

交通劝导员培训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本方案。

交通劝导员培训方案(通用3篇)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培育“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为核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为重点,以服务人民为最终目的,推动我局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健康发展,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共同追求“建设志愿北流、共创文明城市”的目标,为北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北流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负责全局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总队队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队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总队下设办公室和5支分队。办公室主任由黄少杰担任,副主任由杨文玉担任,成员:张宇萍、党万伟、徐凤、冯晓。负责全局志愿服务活动的协调、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归档等工作。各志愿服务队设置:

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局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

文化体育志愿服务队:局工会委员会

青年志愿服务队:共青团北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巾帼志愿服务队:局妇女工作委员会

平安志愿服务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各志愿服务队职责:

1、负责队员招募、培训、登记管理;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结合本志愿服务队服务功能实际,做好每年志愿活动计划,开展好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3、听从服务总队统一领导和指导,及时向总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4、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活动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应充分体现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每个志愿者服务队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二)公益性原则。志愿者服务是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三)实效性原则。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四)规范性原则。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总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四、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的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传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宣讲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在各汽车站提示、引导乘客文明排队上车,文明乘车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结合扶贫工作,对贫困家庭实行走访慰问,和他们聊天、谈心,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

(四)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对辖区内的小广告、垃圾、杂草、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清理,并宣传大家都来维护城市环境,不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扔垃圾。

(五)开展节假日送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对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对象进行节日慰问,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受节日的气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志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使志愿服务活动有领导、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注重群众参与。将全局有素质、有爱心、热爱公益活动的干部职工吸引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同时将志愿服务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三)营造活动氛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志愿者要穿志愿服、高扬志愿服务队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彰显志愿者队伍整体形象。并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长效机制。各志愿服务分队是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队员要保证长期坚持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交通劝导员培训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xx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xx-20xx年工作规划》及县创城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交通行为,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为创城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交通法规齐遵守文明安全树新风

三、参加对象

文明交通劝导员以县直各部门、各省州驻县单位工作人员、各驾校学员以及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为主。每个路口每次安排2-4个单位、每个单位抽调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40%(包含志愿者、三支一扶、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等)。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各单位按报名人数和红绿灯路口进行合理分组,进行轮流值班。

四、活动时间

从12月10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劝导时间每天分为三个阶段:9:00至12:10、中午12:10至15:20、下午15:20至18:30。

五、劝导内容

各单位抽调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上街执勤,对行人、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行人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内候公交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辆逆向行驶、违章带人、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标识。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时间内要按规定着红色袖标,手持引导小红旗。

(二)注重仪表。文明劝导员要注重自身形象,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当好文明礼仪标兵。

(三)忠于职守。文明劝导员要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有效地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期间志愿者要争当文明行为的示范者、文明知识的宣传者、文明秩序的维护者。换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能出现空岗、缺岗等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曝光力度。县电视台要对文明劝导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现象和行动较差的单位、个人进行曝光。

(二)建立对接机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公开联系电话,便于及时处置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期间的突发事件。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安排表详见附件,由牵头单位负总责,协调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配合,及时抽调人员,安排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上街执勤。

(三)强化督导检查。劝导活动期间,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将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志愿服务情况,对认真负责的`单位和志愿者个人进行表彰,对活动不重视、消极应付的单位不准参加下一年度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对已取得各级文明单位的停发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并对文明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志愿者劝导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对工作不负责、在岗不作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岗前培训。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交警大队于12月7日下午2点半在会议中心对各单位进行岗前培训,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精神文明领导按时参加。

(五)提供后勤保障。县创城办为劝导员配备统一的袖标、哨子、指挥旗等装备,在培训时统一发放。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7日18:00前将联络员名单和抽调人员名单报至团县委。要合理安排好抽调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劝导时间,确保按时上岗,并为抽调人员每人每天发放交接班记录表,做好交接记录。由各单位联络员负责整理活动记录表(每周不少于2张),做到活动有痕迹。各项记录表将作为创城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待活动结束后上报至团县委。

交通劝导员培训方案 篇3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深入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倡导文明规范的出行习惯,我校决定发起 “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

二、活动方式

中高年级学生组成班级志愿者小队,对学校大门口乱放的车辆进行规劝,学生出入校门进行有序引导。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监督,值班教师进行指导。

三、志愿服务时间

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底

志愿者服务时间:每天早上7:35—8:00

中午12:40——13:15

四、服务地点

学校大门口

五、工作要求:

1、按时上岗,佩戴好红领巾。

2、认真履行职责,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3、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尤其对屡次违反文明出行的家长做好车牌、姓名登记工作,并将家长名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对屡次不遵守规劝的学生,将名字记下并反馈给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