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各班团支部:

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在过去的一年里,广大同学积极进取、刻苦钻研,踊跃参加各种校内外的学习竞赛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为进一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续弘扬“五四”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优秀学生社团”、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对象是基层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对象是现团委在册的学生社团;“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的评选对象是各系党总支成立的相应小组; “优秀团干” 的评选对象为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对象为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

二、评选条件

1、“红旗团支部” 评选条件:由各系团总支在先进团支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先进团支部” 评选条件:

(1)团务工作规范:每学期工作做到有制度、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能按期换届选举,经常召开支部和支委会议,经常组织团日活动,团费收缴率100%。

(2)支部凝聚力强:支委会成员业务素质较高,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紧密团结同学,工作威信高;支部成员团队精神好,凝聚力强。

(3)团的活动活跃:能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团的学习活动,提高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健康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各种活动资料齐备(计划、总结、图片资料等)

(4)工作成绩显著:本支部成员的党员比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比率、提交入党申请学生比率、获奖率较高,违纪率、旷课率较低。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系党总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3、“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评选条件:

小组学习活动规范,能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记录;活动形式丰富灵活,小组成员乐于接受;小组成员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效果明显。党预备小组成员被发展入党比率高,党章学习小组推优比率高。成立时间半年以上。

4、“优秀团干” 评选条件:

担任团的干部半年以上,具备“优秀团员”条件,业务素质较强,积极肯干,工作绩效好,受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威信较高。

5、“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有较强的团员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纪录。

(2)文化素质好: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文化活动,提高自身修养。

(3)健康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组织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好评。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分配:

1、红旗团支部:各系团总支按所属支部数的5%推荐。

2、先进团支部:各系团总支按所属支部数的15%推荐。

3、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各系按小组总数的15%推荐,如不足一名则按一名推荐。

4、优秀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按社团数的15%推荐。

5、优秀团干:各班团支部按每个支部1人推荐上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按各班支部推荐总数的80%推荐上报校团委。院团委、系团总支按编制团干数的50%推荐。

6、优秀团员:各班团支部按每个支部2人推荐上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按各班支部推荐总数的80%推荐上报校团委。其它团学组织名额分配:院、系学生会各4名、社团联合会3名、青年志愿者协会7名(校3名,系各1名)、艺术团12名、演艺中心3名、广播台3名、《学工通讯》编辑部3名。

7、优秀青年志愿者:青协按照注册会员数的5%推荐上报校团委。

(二)评选程序: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本通知精神进行评选工作布置。

2、4月18日上午各支部把本单位先进集体(申请表、3000字以上的自编图文申报材料)和先进个人(名单、申请表)的资料上交系办谢柏盛老师处。

3、院团委对各单位上报材料审核,确定名单,报院党委审批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保证质量。各系评选工作应在系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同时吸纳学生会参与有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注重考察评选对象的综合表现。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或团体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各系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经党总支审批。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系、各学生团体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同学们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进行自查自纠,促进团队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要着力帮助后进,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在推优入党和毕业推荐时应当优先考虑先进个人。

4、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更为具体、量化的评选办法。

附件:

1、“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 先进党小组”、“先进党预备小组”、“先进党章学习小组”申报表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申报表

3、“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