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意见

根据《乌苏市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对乌苏市教育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作如下安排。

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局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团结奋斗、共克时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新疆发展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学习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科学发展、影响教育公平的突出问题。

三、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推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二)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要求,着力解决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是否真正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

(三)促进科学发展。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

四、基本原则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新的思想高度,树立更高的目标追求,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对教育系统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再认识,形成新共识。运用科学发展理念,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使思想和行动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符合乌苏市教育工作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解决突出问题是突出实践特色的关键。学习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确定能够吸引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的活动载体,把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与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统一起来,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新突破,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新突破,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有新突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

(三) 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主体,坚持领导机关学习实践与基层群众宣传教育相结合,谋划发展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革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学习实践活动要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大力总结、培养、宣传促进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又要把握政策、不搞人人过关、不纠缠历史旧帐、不纠缠个人责任,注意保护干部群众的发展积极性。

五、学习实践活动着力推进的重点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推进发展、促进和谐稳定。局机关各科室党员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实践主题和目标要求,坚持边学习边整改,把推进我市教育发展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

六、方法步骤

乌苏市教育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 2010年3月开始至2010年8月基本完成,乌苏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做好学习实践准备工作。要充分学习贯彻乌苏市委、乌苏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的精神,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主要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xx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发展与稳定的重大政策。主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研讨班和党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对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要有相应的集中学习时间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紧紧围绕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取得新提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突破,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进展,改进作风取得新成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讨论,使之成为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形成科学发展新共识的有力推动。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精心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适当扩大列席范围。会前认真征求各方面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进行自我检查;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形成分析检查报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进行评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各党支部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各党支部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党支部要做好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把贯彻乌苏市教育局党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参加测评人员要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规模适中,测评方式和程序要简便易行,测评结果要客观真实。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七、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把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明确领导责任。乌苏市教育局党委成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乌苏市教育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各科室要在乌苏市教育局学习实践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乌苏市教育局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要积极报送学习动态及各类文件材料;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要深入挖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统筹协调相关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的活动安排,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促进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增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责任感,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做好各方面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