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通用7篇)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

为了认真执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发电20xx(242)号发电及省教育厅“x教批发20xx(309)号文件的指示,切实做好我校及周边建筑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在我校发生,根据我校的自查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在认真讨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通用7篇)

一、对已查出的校舍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

1、由于教学楼修建时间较长,教学楼楼梯走道年久失修,现已出现部分表层开裂及钢筋裸露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素。具体处理意见,必须尽快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对此作出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达标。

2、部分校舍的门、窗已经脱落、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要求及时更换、修复、保证校舍的`完整性。

3、综合楼内存在乱堆乱放杂物现象,造成走廊堵塞,严重影响通道畅通。必须立即清除,保证通道的畅通和整洁。

4、综合楼部分“安全通道”指示牌损坏,锅炉房、水泵房、配电房无警示标志。要求马上恢复和补上。

5、综合楼地下室堆放杂物处无任何防护,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要求尽快安装防护门。

6、教学楼消防器材有部分损坏和缺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要求马上补上,杜绝安全隐患。

7、水泵房门、窗已年久失修,对此重地应加强防范,需立即加固、维修。

二、对已查出的供电网络安全隐患作出如下整改安排

1、校园内的供电线路发现有部分老化现象,且布线零乱,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决定有步骤的对其整改,逐步更换。

2、食堂用电线路严重老化,且部分低压电器较落后,易造成安全隐患,要求马上进行整改,排除隐患部分。

3、学生宿舍照明线路布线不规范,有乱搭接现象,且为明线布线,但未走槽板和穿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学校的特点,决定在寒假期间对此进行整改,规范电路布线。

4、部分配电箱所用产品老化、落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需立即进行更换。

三、对校园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理措施

1、校园内部分消防栓及管道因受雪凝灾害的影响,有部分遭到损坏,严重影响消防的正常使用,必须马上修复。

2、校园内部分堡坎无护栏,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对此,决定先设置警示牌,待校园改造时一并处理。

3、校园水泵房侧面围墙已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决定拆除

四、制度建设,安全教育还有不足之处

1、食堂、水泵房、配电房、锅炉房的安全责任制度还不够完善,应立即补充完善。

2、对安全教育宣传,特别是实践演练方面还做得不到位。决定责成有关科室作出相应的培训及演练计划。切实把教育宣传搞上去。

以上就是通过自查,针对我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做出的整改方案及措施。为了更好地对此进行监督、实施,保证将此项工作做好,做到位,检查领导小组要求大家必须高度认识做好我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确保我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排查、排除工作有效开展。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

为了保证我镇学校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根据20xx年11月15日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排查及整改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各村校校长(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统一领导。要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

2、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长久安全。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全体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整理工作,做到排查到位,工作细致。

3、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安全工作。各校要设立专门的安全教育专栏,每周更新一次。

4、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排查和整改内容

(一)对学校的防火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1、各校排查教学楼、图书室、实验室、食堂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学校办公室、食堂用电设备多,线路比较混乱,各校加强对用电设施和线路的整改,禁止使用大功能电器,下班后检查取暖设施和电器是否关闭。

3、学校教室里边的防火安全主要隐患是电教设施用电安全,各校离校时及时关掉电源,并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教室的电教设备和其它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排查,防止出现线路老化现象,禁止教室内烧火。

4、学生食堂的安全隐患在防火和防食物中毒,由各校食堂管理员对用电安全和防火安全进行排查和整改。

5、严禁各校在垃圾坑焚烧垃圾,禁止学生在校内外玩火,放鞭炮等。

6、各校要对广大师生经常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在本学期里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知识教育,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7、遇到紧急火险时,学校和教师要首先组织学生很快撤离现场,将学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上。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抓紧拨打119报警电话,当出现火险苗头时,除撤离学生外,要迅速进行扑救,绝不能出现不报告,不扑救,私自逃离的现象,以造成更大的损失。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1、校舍安全。对学校教学楼、厕所、围墙、大门等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校门是否安全可用,教学楼、厕所、围墙、门窗是否有裂缝,是否存在易坠落物,学校组成检查组,对校园每一个部位及每一个班级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排除。

2、排查建筑工地与学生活动场地是否有效分开,禁止学生到建筑工地玩耍。有施工现场的学校,施工现场和教学区要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明确的管理措施,学校所有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登记造册尽快整改。

3、在危险边坡、内涝区域的学校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工作。

4、教学活动安全排查。各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天上下午的第一堂任课教师要在上课前清点学生,发现有学生未到校,马上通知班主任或学校和家长联系。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教师要在学生离开学校后离校;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放学时,所有教师不准私自留学生在办公室、教室补课;教师必须按时进教室上课,并保证学生的安全。教师因体罚学生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教师不在教室而在教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全部责任,私自调课者由双方教师共同负责。

5、关注课间安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上下楼梯右边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踢球。

6、学生心理安全:主要排查以下方面,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爱,是否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登记册;每周对辍学儿童、流浪儿童进行大排查,并于每周星期四下午把排查情况报教管中心。

(三)交通安全

1、禁止学生骑车上学,不乘坐农用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

2、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上学、放学要做到文明行路,不在马路上逗留、嬉戏、追打、玩耍。

3、公路沿线学校上、下学时间要有教师在路口监控。

(四)防溺水安全

各校认真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坑塘,如有坑塘,采取填埋或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教育学生并同时告知家长,严禁学生靠近坑塘,严禁学生在坑塘附近玩耍和下河洗澡,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饮食安全

1、各校对食堂“防蝇、防尘、防鼠”工作、饮食卫生和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食堂的设备与环境、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进行排查,看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2、对原材料采购及验收进行排查,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食堂,严禁食用的食品,坚决不予采购,食品存放,一律不允许放在地上,并分类离墙10公分摆放。冰柜中存放食品,做到生熟分开。

3、严格保证学生食用的食物煮熟煮透,炒熟炒透。督促搞好餐具消毒和食堂的清洁消毒。

4、对食堂的留样进行排查,看是否留样或留样是否规范,禁止把剩饭给学生吃。

5、对学校食堂饮水进行检查,确保饮水卫生。

(六)安保工作

1、主要排查安保人员是否加强学校周边的整治工作,上课期间外来人员及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保安室台账是否齐全,是否有记录。

2、严查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七)防渗透

1、各校要开展好“我的.贵州‘中国梦’的相关活动。

2、抵制邪教,坚决防止邪教组织的渗透。

(八)对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

1、学校认真排查在外住宿的学生信息,明确住户职责,和住户签订协议。

2、对学校周边停放的车辆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隐患。

3、配合综治办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此方案既是本次排查整改的内容,也是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治理的实施方案,各校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隐患排查和整改结果于20xx年11月22日前交教管中心。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

根据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号)和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四、成立专家组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4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水、供电、通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消防、环保、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与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2、强化技术保障。省住建厅制定的各类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机构名单已在XX省住建厅网站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房屋业主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对照和选择。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设计、施工、监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包村片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各村要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2、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镇村两级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监管指导。

3、严格组织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地、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各村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委和市政府。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5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我县自建房及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排查内容。一是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

(三)全面排查。一是明确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三是建立清单。及时建立安全“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四是强化统筹。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

(四)彻底整改。一是第一时间撤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二是第一时间关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隐患程度高低及时停用。三是第一时间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除患阶段(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对问题清单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该撤人的撤人,该停用的停用,该除险的除险。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底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6

一、检查范围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使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均属本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对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一)居民住宅楼;

(二)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学校、试验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厅、影剧院、健身房、浴室、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

(四)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

其中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xx〕第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房屋实施安全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安全鉴定。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隐患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隐患。

(二)短期内不能解除隐患的房屋是否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三)危旧房屋档案是否规范、详实。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区。

三、检查方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报。要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汇总后,于20xx年6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总表报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准确掌握房屋安全等级,提出治理建议。

(三)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这次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管,督促产权单位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房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迅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辖区房屋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做到横查到边、竖查到底、全面无漏、详实可靠,通过检查,彻底掌握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及危险房屋形成、变迁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档案,实现房屋安全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二)检查中对发现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要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要贯彻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有较大隐患,暂时难以治理的,要坚决腾空予以停用,从根本上杜绝因各类房屋倒塌伤人、毁物的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门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既要组织好大规模的房屋安全检查,也要加强平时对危险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据本次检查的情况,安排部署治理隐患工作。对存在倒塌危险的房屋,要组织产权单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采取切实措施,重点防范、重点监控、重点治理,明确责任,限定期限,坚决消除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7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22号)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靖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5号),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村建主责、村(居)落实”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集中摸排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细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分类登记入账、认真进行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城乡面貌。

三、整治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镇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筑工程

1、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项目管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工程参建有关责任主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

3、按有关规定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评估和监控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加强现场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管理;

4、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5、加强对农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检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

2、未按有关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强降雨灾害侵袭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

9、项目红线范围内或重点发展区域周边违规抢建的房屋;

0、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征迁,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农村因地灾点搬迁、危房改造等工作腾空的房屋;

2、企业因停产、改制等情况闲置的老旧厂房,工矿区临时搭盖的简易工棚、移动板房以及生活小区周边临时搭盖的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

特别是镇区及周边中心村庄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村(居)排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

(2)村(居)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实地组织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村(居)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3、立卡建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

(三)处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村(居)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村(居)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总结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村(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账验收,全面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提出补缺补漏具体措施,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村建站,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村建站负责牵头抓好对排查出来的“两违”建筑进行依法处置;国土所负责做好规划管控和地灾点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办负责牵头抓好农村建房、村庄治理等相关工作;派出所做好户籍信息、二维码门牌信息、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的对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于利用危险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安办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所站在此次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二)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居)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三)强化纪律保障。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结合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

(四)强化日常监管。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

(五)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开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举报投诉电话:。

(六)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认真对待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保障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推动“多规”衔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标要求,强化规划管控,简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