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联谊活动方案(精选3篇)

青年志愿者联谊活动方案 篇1

各市(州、地)文明办、团委:

青年志愿者联谊活动方案(精选3篇)

自九月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省学联开展青年志愿者星期六“整脏治乱”大行动两个月以来,全省青年志愿者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投身“整脏治乱”行动,弘扬了志愿精神,锻炼了队伍。现将11月青年志愿者星期六“整脏治乱”大行动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持续的活动开展,不断推进青年志愿者星期六“整脏治乱”大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将该项行动打造成整脏治乱工作的重要品牌。

二、时间:

11月4日(星期六)

三、主题:

参与整脏治乱,消除火灾隐患。

四、工作安排:

11月4日,正值消防安全宣传周期间,根据消防部门统计,市区发生火灾和贻误火灾救援往往是乱放、乱摆、乱占等脏乱行为所致。结合整脏治乱工作的要求组织和发动消防志愿者参与星期六大行动有着特别的意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组织青年志愿者监督队,针对主要路段就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纠正:

2、组织青年志愿者检查队,深入居民区、企事业单位、背街小巷,对单位、个人乱放、乱摆、乱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进行检查,配合机关部门进行纠正,并劝导其整治。

3、组织青年志愿者宣传队,利用周末,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宣传整脏治乱和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整脏治乱,人人有责”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1、整脏治乱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青年志愿者星期六整脏治乱大行动要持续开展,组织建设是关键,要通过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活动开展,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到行动中来。

2、各地要加强与消防部门联系,按照消防青年志愿者行动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扩大青年志愿者星期六“整脏治乱”大行动的工作覆盖面和号召力。

青年志愿者联谊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时间

系列活动在3月集中开展,全年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主题

喜迎“__大” 争做新雷锋

三、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在全社会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志愿者的生动局面,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广大志愿者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在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新长征路上贡献青春力量,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党的__大。

(一)规范、完善志愿者实名注册工作

20__年9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团中央等51家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_改财金〔20__〕_号),明确提出要加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并将对优秀青年志愿者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激励的对象将以“志愿中国”网站中注册志愿者的数据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时长、频次、单次服务时长三个主要因素,综合考虑获奖、社会评价等。

今年“3·5”前后,全市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协会、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要规范志愿者实名注册工作,指导志愿者在“志愿中国”系统中领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志愿者权益,并结合各地实际激励优秀志愿者。现请各地组织本单位以及辖区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登录“志愿中国”系统(/,团队管理后台网址:__,关注微信公众号“志愿青春耀江源”可获取更多详细介绍)进行统一注册,并下载“志愿中国”手机APP“志愿汇”完成日常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记录工作。(志愿中国APP“志愿汇”下载二维码见附件)

(二)开展“喜迎__大 争做新雷锋”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日活动

3月5日前后为集中行动日。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要率先垂范,走进基层、走到青年身边,提供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各级团组织要重点探索“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模式,着力推进专业社工机构、社会组织、社区的联动效应,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精准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工作,并重点培育一批青年志愿公益项目,推动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深化发展。

(三)扎实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3月上旬正值春季新学期开学之际,各级团组织要动员更多的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深入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村居、社区、学校,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不断扩大结对覆盖面,努力提升活动影响力。要依托“关爱之家”、“七彩小屋”等阵地,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个方面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的“关爱行动”。围绕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实际需求,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与相关专业领域公益志愿组织合作。

(四)开展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

全市各中小学团队组织要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好人、说好话、做好事。各学校少先队组织要集中开展队日活动,采取升国旗仪式、演讲比赛、学习讨论、诗歌朗诵、参观寻访、故事讲述、文艺演出、主题队会、校园微博、志愿服务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雷锋精神,增强学习雷锋的自觉性。动员少先队员开展压岁钱捐赠等爱心活动,帮扶弱势少年儿童群体,改善贫困少年儿童学习成长环境。

(五)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等阵地,引导各类志愿公益组织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和队伍引入社区、扎根社区,重点面向社区困难群众定期开展社区照顾、家居护理、亲情陪伴等便民利民、帮困解难的志愿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文化站等途径,广泛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关爱他人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做起、共享美好生活。

(六)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各级团组织要支持推动各类助残志愿者组织与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建立结对,常态化开展生活照料、励志分享、康复陪伴、就业支持、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各类助残志愿服务;要注重在活动中向普通民众大力传播平等尊重残疾人的理念、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扩大志愿助残的社会参与度、覆盖面和影响力;针对各类残疾青少年的个性需求开展服务;积极探索项目规范化运作模式。

(七)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市农业、林业、水务、环保、建设等部门团组织要大力开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开展宣传环境保护、垃圾分类、低碳健康的生活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结合3月份“保护母亲河”、植树节、森林日、水日等公众主题活动日,集中开展义务植树、认养绿地、爱心浇灌、爱绿护绿等志愿服务。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优美宜人的生活环境。

(八)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载体,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全市主要路段、重点路口、公交站点开展交通文明劝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违反交通行为。劝阻和制止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劝阻和制止行人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劝导人们垃圾入箱。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创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九)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认真履行共青团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的职责,加快发展和壮大共青团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及官方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积极宣传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学雷锋优秀典型。利用共青团微博、微信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传播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努力营造“人人学雷锋,处处见行动”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充分认识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来抓,要依托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特色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注重群众参与。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发动机关共青团员、青年和社会志愿者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确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志愿文化的引领作用,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线下号召力,宣传报道活动信息和活动情况,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网友关注日常中的好人好事,营造学雷锋的全民热潮,形成示范导向。

(四)务求活动长效。各级团组织要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为载体,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全年长期性工作持续开展。活动月结束后,各级团组织要将志愿服务活动要转入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请各级团组织根据本通知做好安排,制定3月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或计划,并于3月13日前向团市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报送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包含开展活动前采取的宣传渠道及手段)、开展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以及开展活动的图片信息等资料。

青年志愿者联谊活动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全市“携手办亚沙、文明伴我行”提高全民素质主题活动,巩固山东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全社会兴起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志愿服务热潮,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社会民生问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组织志愿者为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培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友爱互助的道德风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的人文环境。

二、服务对象

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一)空巢老人

深入社区、敬老院,按照就便就近原则,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办法,为高龄困难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等志愿服务。

1.生活照料。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经常到高龄空巢老人家敲门问候,了解老人需求,提供帮助做饭、打扫卫生、帮助购物、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空巢老人,除提供必要生活照料外,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倡导慈善援助和社会捐助等志愿服务,努力改善空巢老人生活条件;每逢重大节日,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老人家里探望,陪老人过节,让空巢老人享受儿女般的亲情。

2.心理抚慰。组织具有心理学知识的志愿者,不定期的为精神寂寞和有心理疾患的空巢老人开展精神关怀服务,经常陪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讲故事、读书读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空巢老人解开心结,快乐生活。

3.健康保健。为空巢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健康情况、生活习惯、体检情况等),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退休医师,开展健康讲座、保健咨询、义诊等志愿服务;每半月一次电话或登门问讯老人的健康情况,每季度为老人查体一次,为老人提供成本价格的医疗服务。

4.法律援助。组织具有法律知识的志愿者,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老人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使涉老纠纷得到依法调处和解决。

5.应急救助。成立应急救助志愿分队,强化应急知识培训,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在老人急病、急需时提供应急救助服务;开展应急知识讲座,宣传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为老人提供抢险救援、设施抢修等应急救助服务。

(二)农民工

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办法,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指导、权益保护、文体健身、健康保健、子女教育、文明素质提升等志愿服务。

1.就业指导。设立专门的教学点,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授课,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调查,收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帮助农民工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

2.权益保护。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工地、工厂和招聘会场,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严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法律志愿者自觉接受农民工委托,参加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

3.文体健身。依托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农民工开展读书看报、上网看电视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对农民工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利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等方式,组织农民工学唱传唱红色经典歌曲。组织志愿者到农民工中间,开展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

4.健康保健。组织医护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卫生常识咨询、健康检查和常见病治疗,宣传艾滋病等疾病防治知识。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5.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农民工随迁子女,组织志愿者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等方式,带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到美术馆、博物馆等地参观,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组织城乡少年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帮助农民工子女改善学习生活条件,促进快乐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等做法,对农民工子女进行生活照料和亲情关爱。

6.文明素质提升。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宣传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文明礼仪,引导他们遵守各项公共秩序。组织志愿者深入工地,向农民工宣讲党的方针政策,解答农民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

(三)留守儿童

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推广代理家长制,对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帮助、生活帮扶、精神抚慰、思想行为引导等志愿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成长有人导,快乐健康成长。

1.学习帮助。组织志愿者定期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培养学习兴趣和阅读习惯,督促其按时完成作业,引导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学习上有进步。

2.思想行为引导。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组织志愿者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引导。陪留守儿童一起游戏、聊天、郊游等,了解其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对早恋、自卑、孤僻乖张、自负等现象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养成乐观、自信、大方、开朗的健全人格。对懒散、自私、不文明礼貌等行为习惯进行纠正,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沟通,宣传讲解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引导监护人正确教育孩子,消除溺爱、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或漠不关心等现象。

3.精神抚慰。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感恩教育。讲解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敦促并帮助父母和监护人主动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亲情传递”主题活动,通过电话、写信、网络视频、送礼物等方式,让父母了解、关心子女成长情况,让留守儿童感受亲情,懂得知恩回报,心理上有依靠,精神上有关爱。

4.生活帮扶。关心留守儿童日常生活,与留守儿童一起过节假日,在六一等节庆日赠送小礼物,有条件的可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进行经济帮扶。

(四)残疾人

深入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以“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根据残疾人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健康保健、就业指导、生活照顾、法律援助、心理抚慰、文体健身等志愿服务,引导他们较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1.健康保健。组织志愿者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讲座、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咨询志愿服务,为残疾人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同时为每一位残疾人建立一份康复状况信息档案,确保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全面周到的康复保健服务。

2.就业指导。积极帮助残疾人寻找就业渠道,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提供残疾人求职及失业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日常服务;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培训、职业素质教育、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技能鉴定以及智障人士日间训练等。

3.生活照料。组织志愿者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确保及时掌握残疾人的近期情况,必要时帮助残疾人做饭、洗衣、打扫卫生、购买生活必需品、解决急难问题,切实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方便,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4.法律援助。组织有法律知识的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知识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5.心理抚慰。组织广大志愿者,时常给残疾人打一个问候电话、上门走访慰问、为盲人残疾人读报、陪伴残疾人参加相关社会公益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残疾人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

6.文体健身。依托居民健身活动设施,经常性地组织残疾人参加体育、文化娱乐等群体活动。节假日期间组织志愿者陪伴残疾人观看一场文艺表演或参与一次群众文体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