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雪方案范文(精选8篇)

清雪方案范文 篇1

尊敬的各位业主/物业使用人:

清雪方案范文(精选8篇)

近期天气寒冷,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近日气温将有大幅度下降,并伴有雨雪天气,物业提醒您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一.雪天安全防范措施

1.注意添衣防寒,预防感冒等疾病,同时注意在室内取暖御寒时保持通风;

2.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如有外出请务必注意安全;

3.关好门窗,关注户外(如阳台,窗户)放置物品,加固易被大雪压坏的物品,妥善安置易受风雪影响的室外物品;

4.对户外门窗、棚架、空调外机等易被大风吹动的物品进行检查,必要时应予以紧固处理;出门请关闭家中水阀,以免水管冻坏爆裂;

5.走路时不要把手插在衣服口袋里,否则跌倒时极易造成伤害;

6.上下楼梯或台阶时要格外小心,最好扶着扶手或其他固定物;

7.在湿滑结冰的路面上不要追逐打闹,否则极易造成事故;

8.走路速度不要太快,脚底要踩实踩稳,切勿穿硬塑光底鞋,最好穿上宽松、保暖、防滑的棉鞋,切忌提重物。

二.雪天行人注意事项

行人在下雪、结冰的道路上行走,一般心情比较紧张,怕打滑摔倒,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脚下路面上,而忽视车辆行驶情况。

1.在下雪结冰的道路上行走,最好穿防滑的胶鞋、尽量不穿平底无花纹的鞋,身体重心要放低,并随时注意行车情况;

2.横过道路时,要先站在路边上调整好雨帽、雨伞的角度,使其不遮挡视线,四周观察确无车辆驶来时,方可小心通过;

3.千万不要抢行或猛跑,不要在两车中间穿越,也不要突然改变行走方向或后退。

三.雪天驾车注意事项

1.雪天驾驶车辆应低速行驶,掌握安全车速;

2.要充分顾及他人,尤其是自行车、行人可能会突然因路滑而不慎摔倒。因此,驾车通过路口和人行横道时,要与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切忌抢行。

请您提示家人和朋友,注意雪天出行安全!

清雪方案范文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方针,市城区主要道路清雪除冰应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路段分包”的原则,局属有关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清雪除冰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以雪为令、统一行动、及时清除。

二、组织领导

成立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侯献峰任组长,局各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清雪除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卫处,环卫处主任王现臣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清雪除冰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为负责分包路段机动车道机械化清雪除冰应急工作,遇极端天气时租赁机械协助环卫部门开展清雪除冰,无需组织本单位人员在分包路段人工清理。全市动员启动后,按照“部门落实、门前自包”的原则,组织本单位职工做好分包路段的积雪清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责任路段:人民路(京开大道—濮上路)、昆吾路(绿城路—站前路)

责任领导:雷红岩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二)责任路段:中原路(京开大道—高速路口)

责任领导:刘中锋

责任单位:市政处

(三)责任路段:京开大道(绿城路—站南路)

责任领导:刘中锋

责任单位:市政公司

(四)责任路段:胜利路(京开大道—濮上路)、益民路(金堤路—昆吾路)

责任领导:王东学

责任单位:热力公司

(五)责任路段:开州路(绿城路—站前路)

责任领导:吕英杰

责任单位:照明处

(六)责任路段:绿城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刘广设

责任单位:排水处

(七)责任路段:五一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王红英

责任单位:濮新市政

(八)责任路段:石化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李宗福

责任单位:德胜公园

(九)责任路段:黄河路(京开大道—濮上路)、振兴路(绿城路—古城路)、金堤路(绿城路—建设路)

责任领导:王濮信

责任单位:环卫处

(十)责任路段:濮上路(绿城路—站前路)

责任领导:李率奇

责任单位:垃圾填埋场

(十一)责任路段:建设路(京开大道—濮上路)、古城路(京开大道—濮上路)

责任领导:常小敏

责任单位:园林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清雪除冰设备租赁工作,清雪除冰设备按照1台/公里标准配备(平地机、铲车等)。遇大雪及以上恶劣天气时,在收到局清雪除冰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通知后,立即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二)降雪期间,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保证本单位清雪除冰任务按时完成。各单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三)由数字化中心、精细化大队负责,做好指挥平台值班及信息采集工作。

(四)由局督查科、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局属各单位清雪除冰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清雪方案范文 篇3

为做好今冬明春道路清雪除冰工作,更加有效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市民交通、工作、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要求,深入群众解民之忧,帮民所困,实实在在地为民服务为标准。切实提高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冬季降雪后的应急能力,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常备不懈、全力以赴、全民参与”清雪方针,坚持“提高认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高效运行”的基本原则,确保下雪后及时清除辖区内积雪,为市民提供一个便利、安全、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工作原则

今冬明春清雪除冰工作要坚持“以雪为令、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上下联动;专业保障、全民参与;人力与机械并用,先清主干道,后清次干道;先清理,后拉运”的原则实施作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道路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冬季清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四、任务分工

(一)纳入环卫作业的所有街道的清雪除冰工作,由新城区环卫局负责,区交通局、区爱卫办依据职责职能动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二)其他街道的清雪除冰工作由办事处负责清理。

(三)沿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商业门脸严格按照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清理积雪。

(四)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区街道的清雪监督管理,积极动员和监督、协调沿街商业店铺、辖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主动及时开展清扫清理积雪工作。

(五)临街住宅小区、居民院落、居民楼围墙至马路中心线的积雪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或监督清除。

(六)有明确产权的单位,由产权单位负责清除;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清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办事处责成辖区居委会组织居民清除。

(七)广场、停车场积雪由所属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负责清除。

(八)清雪除冰工作由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进行监督,城管局跟踪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对清雪除冰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上报应急指挥部,并予以媒体曝光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五、采取措施

(一)遇有降雪天气,各相关单位、部门、科室立即自动启动清雪方案,清雪标准要达到:路面净、便道净、路牙净,主次干道无积雪堆放。

(二)当降雪量较大时,环卫局积极组织投撒融雪剂,根据雪量酌情投撒。

(三)城管局组织各执法中队逐街逐巷对沿街单位、商户进行督促、检查,并对行动迟缓、拒不落实“门前三包”的单位、商户依法处罚。

(四)城管局要负责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五)如遇暴雪、大暴雪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启动重特大应急预案,由区主要领导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任务分解;做到责任到人、追踪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局相关部门安排好冬季值班,密切注意天气预报,遇有降雪天气,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并保证人员、机械、物资三到位,及时部署清雪除冰应急工作。

(二)各沿街单位、商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及时清除责任区积雪,白天降雪在停雪后3小时内完成除雪任务;夜间降雪在次日上午12时前完成除雪任务。

(三)环卫局根据辖区清扫面积、主次干道合理分配清融雪车辆,保证各所清扫保洁人员要全员上岗,并将积雪按工作标准7日内完成清理。

(四)各单位做好清雪机具日常保养、维护,做到随时能投入清雪工作,作业时要配备警示标志,以保证道路清雪作业安全。

(五)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白天降雪的要在当日下午4时前,夜间降雪的要在次日上午11时前及时将本部门清雪工作情况上领导小组部办公室,办公室将各项数据整合后统一报送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

(六)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工作,为使清雪除冰工作有效落实,对清雪除冰不利或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义务的单位和商户进行媒体曝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清雪方案范文 篇4

冬季即将到来,除雪保畅工作是鞍山凤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冬季小区养护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做好冬季除雪保畅工作,特制定冬季除雪保畅方案如下:

一、除雪保畅工作目标

本着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根据鞍凤凰城小区的实际情况,确立冬季除雪保畅目标为:力争做到不因下雪而封路,雪停后不因积雪造成业主出行不便。

二、除雪保畅工作组织机构设立

成立20xx年除雪保畅指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业服务处,公司除雪保畅值班电话:,养护小区广场、主要路段、小区外围门市区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并设立除雪值班电话。

三、除雪保畅工作指导原则

1、以雪为令原则

雪下人动,雪停路净。完美体现“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

2、就近原则

岗位周边责任区域由本岗人员负责及时清扫。

四、除雪保畅工作准备

1、除雪保畅工作动员及协调工作

公司在制定除雪保畅预案后,应召开除雪保畅工作动员会,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务必保证降雪时预案能够顺利启动。同时各部门应制定相应除雪安全作业规程,确保除雪工作顺利进行。

物业服务处、行政部还应在降雪前做好协调工作,提前做好启动除雪预案的协调工作,达到协调联动的目的。

2、除雪物资、设备准备工作

1)除雪物资准备

物业服务处应按照大雪的标准准备工具,指定专人负责除雪物资的管理、调配。保证除雪期间物资供应连续、可靠。

2)除雪机械准备

现准备购置扫雪车台、台积雪清运车应在降雪前完成购置、调试至良好工作状态,随时待命,遇特殊情况,调动全公司完成除雪保畅工作。

对除雪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提前完成设备操作、应急处理及维护保养等各项工作的培训。

五、除雪保畅预案

1、除雪保畅总方针为:机械除雪为主(物理方法),人工除雪为辅,局部使用人工除雪的方法。

2、除雪保畅工作由除雪保畅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客服中心负责宣传和除雪保畅信息的传递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凤凰城小区范围内的除雪工作。应充分利用机械快速清扫积雪,

3、除雪作业规程

所有清扫车、推雪板及清扫工具等除雪设备、物资均由服务处负责统一调配、使用。

一旦开始降雪,公司各部门即根据各自保畅工作分工,绝对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除雪安排,清雪车即开始上路,进行不间断清雪作业。

清扫车作业时,车上设一人驾驶使用。把小区路面的积雪清扫到路两侧后,如雪量较少则将积雪翻入绿化带中处理。如积雪量大,则将积雪翻入绿化带中集中处理。绿化带中积雪达60㎝时酌情向搬运。

物业公司应根据不同雪情,配合扫雪车采用以下应对措施:

1)小雪应对措施

如遇小雪时清扫车快速开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扫。物业保洁保证业主入户门口、车库等清雪任务。

2)中到大雪应对措施

如出现中到大雪时,路面积雪厚度较大时,应首先利用装载车(改装雪板)将行车道积雪推到离行车道上,随后扫雪车配合作业。

3)对于小区外围门市街道、小区广场、路面等区域,则采用清扫车完成,装积雪清运车辅助搬运的方式。

六、后勤保障及拟投入人员

工具材料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清雪面积及参加人员数量统一进行清雪工具的采购。

1、铁锹:把;

2、雪推子:把;

3、大扫把:把;

4、推车:台;

5、棉手套:副;

6、融雪剂:视情况而定;

7、清雪机械:扫雪车台、运输设备台;

8、人员投入拟定为鞍山凤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七、奖罚措施

完成公司降雪不封路、保证小区方便出行的目标,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区除雪工作进行考核,依据结果进行审核。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不予发放奖金补贴。酌情处理。

(一)专业化清雪。

城市主次干道列入专业化清雪的范围。包括:黑龙江中路(段)、黑龙江北路(段)、重庆北路(段)、正阳中路、长城路、长城南路、民航路、礼阳路、安城路、顺城路、江城路、山城路、兴阳路(黑龙江北路—双元路)、海关路、文阳路(黑龙江北路—双元路)、和阳路(黑龙江北路以西段)、瑞阳路、崇阳路(黑龙江北路以西段)、正阳西路、青威路(段)、204国道(段)、烟青路(段)、流亭立交桥、双元路、华仙路(责任段)、双流高架机场连接线、308高架桥、正阳东路等道路的车行道。具体分工:

1、区清雪直属队伍(区市政建设管理处):负责区管道路及区重点道路的清雪除冰工作。主要包括:黑龙江中路(段)、黑龙江北路(段)、重庆北路(段)、正阳中路、长城路、政府前路、城建局前路、长城南路、民航路、礼阳路、安城路、顺城路、江城路、山城路等。

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其养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雪除冰任务,重点包括:正阳东路、华仙路(责任段)等道路的清雪工作。

3、公路分局:负责其养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雪除冰任务,重点包括:正阳西路、青威路(段)、204国道(段)、烟青路(段)、流亭立交桥、双元路、华仙路(责任段)、双流高架机场连接线、308高架桥。

4、其他城市道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专业清雪队伍负责清雪除冰工作。

专业化清雪除冰采取机械作业辅以融雪剂融雪的方式进行清雪除冰,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区域分工,做到责任明确、机械到位、边下边除,达到道路见路面,除雪率100%的要求。

(二)社会化清雪。

按照属地化原则,对专业化清雪范围以外的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住宅小区以及人行道等清雪除冰工作,实行门前包干制度,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人行道以及门前包干清雪除冰的监督、考核办法,并负责落实。

(三)执法检查工作。

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由区城市清雪指挥部牵头,公安、城管、市政、环卫、绿化等部门参加。联合执法队伍负责降雪期间及雪后清雪除冰工作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保障清雪除冰工作正常展开。

降雪前,区清雪联合执法队伍要积极参与清雪区域责任的落实工作,对拒不接受清雪任务的单位责令整改;降雪期间,联合执法队伍要深入清雪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立即对社会化清雪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监督各责任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清雪工作。对清雪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造成交通堵塞的路段,区城管执法局要立即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予以媒体曝光。

标准要求

(一)专业化清雪。

专业化清雪要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清、雪停路畅。

遇小到中雪,夜间降雪,要保证早7时前完成清雪作业;白天降雪,要保证雪停2小时内完成清雪作业;持续降雪,要保证下午17时前道路畅通,确保上下班交通高峰的车辆顺利通行。要确保降雪后2小时内达到道路畅通标准,8小时内高架桥、主干道积雪清运完毕。

遇大到暴雪,要组织全部力量边下边清。要确保降雪后6小时内达到道路畅通标准,24小时内高架桥、主干道积雪清运完毕。

(二)社会化清雪。

社会化清雪要在雪停后24小时内完成清雪工作。

城市道路清雪:责任单位要于早8:00前实施清雪。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场所周边,要保障上午7:00前及下午17:00前上下班高峰期的畅行需要,清雪质量要达到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有序堆放到路边。

住宅小区清雪:要确保小区道路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堆放不得阻碍机动车辆及居民通行。

集贸市场清雪:要确保通道无积雪、冰包、雪条,积雪须外运到指定地点。

门前包干及人行道清雪:要确保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人行道要露路面、无残留雪片,积雪有序堆放到路边,保障积雪堆放不阻碍机动车辆和居民通行,严禁将积雪扫(抛)向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

(三)积雪堆放管理。

城区、各街道要选择不少于2处的场地作为堆雪场,用于存放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场要科学选址,方便运输,可存放1场大雪雪量并设围挡。遇有大到暴雪,可对不含融雪剂的降雪实施就近处理的方式,解决堆放场地不足的问题。

(四)融雪剂的使用与管理。

融雪剂要求不含氯化镁、氯化钠成分,液体融雪剂氯化钙含量要不低于12%,固体融雪剂氯化钙含量要不低于72%,主要桥梁要采用无氯根的环保融雪剂,融雪剂产品应具备专业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严禁使用无质检报告的产品,严禁过量使用和超范围使用融雪剂,社会化清雪道路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融雪剂。

清雪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冬季融雪操作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融雪工作,并管理好含有融雪剂的积雪,严禁在绿化带、绿地内堆放。积雪较多时,要组织好运输力量,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污染。

考核办法

由区城市清雪指挥部组建清雪考核检查组,主要对区直各单位、各街道直属队伍、公路分局直属队伍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清雪工作施行考核。考核检查组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对等”原则,对区直各单位、各街道直属队伍、公路分局进行冬季前准备工作和冬季每次清雪工作情况的检查,冬季清雪结束后,按照考核计分办法形成最终清雪考核成绩,考核结果纳入城管考核。

各街道也要建立相应考核检查组,对辖区内的专业化、社会化及清雪执法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组织领导

加强对城市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防雪预案要求设立区城市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应急办、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以及防雪预案中成员单位分管清雪工作的负责人组成。区城市清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处)。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其他工作要求

1、城市清雪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加强联动,层层监督和把关,切实将城市清雪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宣传部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要组织市政部门做好专业清雪工作,组织监督环卫部门清雪和雪后垃圾清运工作,做好融雪剂使用监督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做好社会化清雪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双拥办要做好协调驻部队参与清雪工作;团区委要发动全区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行业清雪工作监管,完善清雪机制,确保城市清雪工作有序开展。

2、根据冰雪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层层落实清雪“首长负责制”,各街道、区相关单位与区城市清雪指挥部签订责任书,形成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和责任体系,区、街道联动的.清雪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充分做好冬季清雪准备工作。专业化清雪区域要科学划分清雪先后顺序,落实清雪人员、机械,建立融雪剂以及机械设备台账,健全物料储存和发放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并将相关制度上墙。社会化清雪方面,各级清雪管理部门要理清各路段清雪责任分工,落实各段责任人,签订清雪责任书,不留空段;要积极协调新闻部门,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做好宣传清雪工作事宜,对未完成清雪义务的单位给予曝光。

4、要积极筹备资金,协调融雪剂中标商,充分保障融雪剂供给,确保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5、区城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级清雪指挥预警响应机制和降雪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联系区气象局,掌握气象变化第一手资料,合理调度区、街道清雪资源,及时、准确下达清雪指令,全区于12月20日开始进入冬季清雪临战状态。

6、根据冰雪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降雪期间,作业较密集的区域应配备多名安全警戒员,确保清雪作业安全;区交警部门要出动警力维持和疏导交通,协助清雪机械顺利作业,保证清雪机械车辆和人员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7、根据冰雪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上报,保证信息畅通。各街道、区相关单位直属队伍在清雪工作完成后半小时内,必须将各自工作情况上报区城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由区城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区政府。

清雪方案范文 篇5

为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冬季降雪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道路畅通,结合白城市冬季清雪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区冬季清雪工作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洮北区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白城生态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及中省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市清雪指挥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市区的清雪工作及应对冰雪灾害。指挥部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为市城管局、市政府应急办。

二、责任分工

(一)市区清雪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单位清雪责任和任务,由各区负责划分。积雪清运工作,由各区政府自行组织,以环卫处为主。同时,要组织分配好办事处、社区、物业小区对主次干道以外小区、巷道、胡同和所属单位负责的广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以及“门前三包”单位边石以上区域的清雪工作。

(二)承担市区道路清雪任务的中省直、市直、区直、各企事业单位,要按时按标准组织好清雪工作。

(三)遇小到中雪,由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对洮北区、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白城生态新区指挥部办公室清雪运雪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各区清雪运雪情况上报市政府。

(四)遇暴风雪灾害,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市、区两级政府,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启动抵御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五)中省直单位除承担现责任区清雪任务以外,还要本着对社会有责任,对白城有爱心,每场雪后再出资一定的清雪费用,以确保白城市民的出行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以雪为令,雪停人动,人动雪净。不分节假日、双休日,白天降雪随时清除,夜间降雪次日立即组织清除。各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冬季清雪责任人。要建立市、区、街道办事处及属地各责任单位通讯联系网络,要建立严格的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密切关注变化,遇有雪情,要及时到岗,并组织人员上路清雪运雪。

(二)要做到“组织、制度、人员、设备”四落实,抓实抓细具体工作。洮北区、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白城生态新区指挥部办公室要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每区再购置2台清雪专用车辆,务必在今冬第一场雪之前到位,不得延误。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提前做好清雪和应对冰雪灾害准备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电力、热力、自来水等部门。

清雪方案范文 篇6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冰雪清理工作,确保城区道路、旅游通道交通畅通,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按照《山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标准要求

1、清雪标准:冰雪清理工作完成后,街道露出路面、道路标线,无冰雪、冰棱、冰包、鱼鳞片、冰雪界线,通行方便无障碍;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院内、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箱、点周边无垃圾、污冰、冰雪混堆。

2、清雪时限:降雪开始即开始清雪,主干道和旅游通道要在当日内清除干净,次干道和小街小巷以及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院内、居民小区要在三日内清除干净。如遇大、中雪,要在雪停后立即组织人员上岗,当日完成清理,最迟次日完成清运,避免造成结冰。如遇暴雪、强降雪的要边降雪边清理。如遇灾害性降雪时各责任单位要在降雪前1小时到岗到位,并自行组织骨干队伍以及清理冰雪作业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具和物资,保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开展作业。同时安排专人及时向县清理冰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清雪要求:清雪不得损坏路面、路沿石等市政设施,不得毁坏树木;严禁在绿化带、分车带、公共绿地、花池内堆放混有融雪剂的积雪;立交桥、十字路口、道路转盘等区域内的积雪要做到随时下雪、随时清理、及时倾倒;城区单位、门店和居民清理的冰雪,必须统一收集倾倒于县垃圾填埋场,严禁在垃圾箱、池、点、桶外堆放积雪。

二、职责分工

1、各系统牵头单位,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清雪机构,制定各自清雪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路段及所辖单位和所辖区域内的冰雪清运工作。

2、住建委、环卫局、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及古陶镇所属村委:要制定中、大雪清雪预案,在下中雪或大雪(4厘米以上)之后,及时组织机具,清理各自责任区域内的积雪,并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东夏线牛璃庙一侧填埋厂或东外环东侧东城垃圾场)。

3、气象局:负责向县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交警大队:完成责任区内冰雪清理任务,保障冰雪清理过程中的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清雪车辆通行。

5、教科局:完成责任区内冰雪清理任务,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完成清雪任务。

6、国道、省道的冰雪由公路段负责清运,县乡公路的冰雪由交运局及有关乡镇清运;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组织实施;各单位、机关、学校、医院、旅游景点、车站、广场、商场门前及院内的冰雪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清除;阻碍清雪的占道车辆、堆放的物品分别由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清理;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和沿街门店负责人要主动参与清雪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积雪自行清除,并按标准要求及时清理和清运,工商质监局、城管局、爱卫办要搞好督导。

7、广电中心:负责清雪工作的宣传发动、舆论监督和雪后清理情况通报。

8、督查室、效能办、环卫局、古城管委会、城管局、工商质监局、爱卫办、文明办、广电中心:负责对城区清理冰雪工作的督导、检查、通报;对清理不及时或冰雪乱倒的单位、临街门店和居民,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冰雪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平遥县冬季冰雪清理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副县长刘光明担任,副总指挥由住建委主任郑仰兴,环卫局局长刘锦鹏,交运局局长邓日中,古陶镇镇长姚晋峰担任,成员由县七大系统牵头单位、环卫局、古城管委会、督查室、气象局、交警大队、城管局、广电中心、效能办、爱卫办、文明办、古陶镇及各街办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清理冰雪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局,办公室主任由环卫局局长刘锦鹏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及时通报信息,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2、高度重视。清雪工作关系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清理冰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协调,严密组织,形成合力。对所划分的责任路段,及时组织清运,保证冬季清雪工作的全面落实。要严格实行清雪“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清雪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抓好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不出疏漏。

3、严格督导。为确保清雪效果,县清雪指挥部将组织对各单位的清雪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清雪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做好责任区清雪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雪方案范文 篇7

为切实做好今冬我区清雪防滑工作,保障市民正常出行和良好的交通秩序,维护城市环境安全,保护市政设施、园林绿植完好,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雪为令、安全第一、保护生态的理念,以行车、行人安全和道路畅通为目的,督导各清雪部门严格控制使用融雪剂。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建立以监督考评为抓手、机械与人工相配合的清雪管理机制,实现清雪工作科学化、机械化、社会化、精细化,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清除影响道路交通和居民通行的积雪、积冰,努力创造雪美路畅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环翠区清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清雪工作

(名单见附件)

(二)各主要清雪部门职责

1.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各处置部门按照标准,妥善处理清雪防滑类数字城管案件。

2.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责任区内人行道路及分包的新威路、菊花顶路、宝泉路、和平路等路段的清雪工作。

3.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文化路、青岛路、世昌大道、统一路、海滨北路、海滨中路、育华路等路段的清雪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市政设施保护和园林绿化保护的考核工作。

(三)镇街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清雪工作负总责。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辖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以及广大居民,及时完成辖区街巷、门前三包区域以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区域清雪工作;积极督导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完成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雪工作;各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辖区内各村(居)和各清雪责任单位完成清雪任务,并在辖区内最少设置一处积雪消纳场。

(四)区直各分包部门职责

区政府大院各单位负责大院内外各自负责区域的清雪任务;在外办公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协助分包社区居委会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住建、工信、商务局、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领域、本行业的主管作用,积极协调督促各物业公司、开发建设单位、工业企业、商场商户、金融机构等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

负责划分辖区内的清雪、清冰工作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门前三包”区域督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全区清雪工作。负责对各清雪责任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清扫拉运情况和消纳场管理的考核工作;负责市区内积雪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融雪剂的采购、分发工作;负责查处以倾倒积雪为由随意倾倒垃圾污物等违规行为。

(七)区财政局职责

负责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专业清雪所需费用。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清雪及时,确保行人安全、道路畅通的原则。

(二)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相结合。

(三)坚持科学撒布融雪剂,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原则。

(四)坚持清雪与保护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实行清雪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责任分工、考核要求,认真制订本单位清雪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设备到位、行动高效。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责任单位要以应对大雪的要求做准备,加大资金投入,补充清雪设备,储备清雪物资,雪前抓紧进行设备检修维护,确保状态完好,能随时投入使用;要组建稳定、高效的清雪队伍,安全开展清雪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设备到位、措施得力、指挥畅通、反应快速。

(三)狠抓工作落实。从进入冬季起,各镇街、各主要清雪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相关清雪责任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接受调度和指挥。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以雪为令,人员、设备马上出动,不等不靠,按照轻重缓急依次进行,及时完成清雪任务。如有雪灾发生,要全力投入清雪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扫雪要彻底,清运要及时,如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外运的,要整齐堆放。市区在老海港设有两处积雪消纳点,倾倒积雪要严格遵守消纳点管理要求,听从现场调度人员指挥,垃圾和积雪要分离处理,严禁将带有垃圾的积雪倒入消纳点。

(四)科学使用融雪剂,保护好生态环境。严格控制使用融雪剂。市区清雪除了部分主次干道、坡道和重要路段的车行道以外,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允许使用融雪剂清雪的道路或路段应予以公布。根据《关于加强威海市区融雪剂使用管理的意见》、《威海市城市清雪防滑操作技术细则》规定,降小雪时,平缓路段禁撒融雪剂,坡道路段结合实际需要撒布融雪剂,且撒布量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降中雪时,必须先铲刮路面积雪再撒布融雪剂,且撒布量不得超过20克/平方米;降大雪及以上雪情时,清雪作业方式与降中雪要求相同,融雪剂撒布量应小于30克/平方米;降暴雪及以上降雪时,撒布量应小于40克/平方米;严禁降雪前撒布融雪剂,雪后需按要求及时将含有融雪剂的污雪清运至消纳点。

(五)维护好市政设施及园林绿植。车行道清雪,路边石、隔离设施及道路中间绿化带 1 米范围内,不得撒布融雪剂;清雪机械作业,机械设备边缘距离路边石、隔离设施及道路中间绿化带不得小于 0.3 米。新购置撒布机撒布口应配备可调式压盐板且离地高度在50cm以内,无法改安装的老旧撒布机应逐步淘汰。人行道清雪,禁止使用融雪剂和大型机械设备。彩色非机动车道清雪作业,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允许使用扫帚、 塑料铲(锹)、清雪滚刷等木质、塑料制工具。城市道路绿化带应按规定设置挡盐板,并确保整洁、规范、无损坏。挡盐板的使用应遵循新旧互补、以新替旧的原则,新购置的挡盐板高度统一为1米。

(六)强化督导考核。

监督考核主要内容:

1. 保障城市道路车行通畅,监督考核路面积雪清理。

2. 强化融雪剂使用管理,严格管控融雪剂使用范围、剂量和撒布方式。

3. 规范机械设备清雪作业方式,查处损坏市政设施(包括路面、检查井等)和园林绿植行为。

4. 保障人行道通行条件,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清理出1-2米宽路面供行人通行即可。

5. 及时清运污雪,降雪后按要求将污雪清运至规定消纳点。

6. 确保绿化带无融雪剂,严禁将污雪倾倒于绿化带内。因使用融雪剂导致来年绿植死亡的,列入城管平台采集考核。

7. 公园、广场及小游园清雪,重点清理各出入口、主要游览路线、重要景观节点、台阶、坡道等处积雪;可结合实际情况预留赏雪区及拍照区,满足不同人群需要。

8. 物业社区重点清理小区主出入口、坡路段、甬道、楼宇门前、台阶等处积雪,确保业主出行畅通;雪停后及时清运积雪,避免路面形成积雪(冰)。

9. 社区清雪应采用人工或扫雪机等物理方式,保护好苗木、道路等基础设施,除车行坡路段外不得使用融雪剂。

(七)强化清雪工作宣传。城市清雪人人有责,要积极倡导全民参与清雪,保障降雪期间城市道路通畅。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齐抓共管监督融雪剂使用,保护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引导市民雪天公交出行。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城市清雪防滑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美好城市家园。

(八)作业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各类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全面检查和养护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抓好一线清雪队伍安全生产教育。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安全作业教育活动,加大对清雪人员、驾驶员、积雪转运处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强化和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冬季清雪作业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岗位作业人员都能充分掌握安全作业要领,尤其是对恶劣天气下早晚班作业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

(九)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对清冰雪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作业安全防护、普及防疫知识,做好检查作业人员体温日常监测确保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日常佩戴到位,确保作业人员防护规范。

(十)及时报送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清雪工作的督导调度,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络机制,按要求及时上报清雪工作开展情况,白天降雪的要于当日下午15:3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夜间降雪的要在次日5:30前报送清雪工作情况,清雪情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清雪方案范文 篇8

为及时清除中心城区冰雪,保障冬季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强力推进;以区为主、区街联动。

(二)以雪为令、雪停即清;分清主次、限时完成。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四)明确责任、形成体系;强化监督、依律问责。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心城区清雪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中心城区清雪指挥部。市政府主管领导为总指挥,市城管局局长及中心城区区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电话:。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中心、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交警支队、军分区、驻齐部队、哈局齐齐哈尔站、报业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指挥部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清雪工作,每年10月末将清雪责任人上报指挥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清雪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验收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清雪工作;遇重大雪情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力量清除主要街路冰雪;确定清雪、运雪的时限、标准;负责中心城区融雪剂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组织行政、行风、文明办、新闻媒体等单位监督清雪情况。

(二)各区政府为本辖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清雪方案及雪灾应急方案、建立组织指挥和监督体系,明确责任范围,组织辖区的清雪工作,同时负责本辖区清雪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和验收。

(三)各区环卫队伍为本区清雪专业力量,由市、区清雪指挥部调动指挥。

(四)中心城区道路清雪实行责任区制度。清雪责任区划分如下:

1.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清雪责任区,正面自单位临街路段内的建筑物墙基起至慢车道路边石,侧面至毗邻单位分界线;有巷道的至巷道中心线。其他道路、桥梁、公共广场、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单位负责或由其按照承担能力,就近划入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清雪责任区。

2.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的清雪工作,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负责。

3.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用自管场地的清雪工作,由其自行负责。

4.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独立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穿过城区的铁路、公路、隧道的清雪工作,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5.公共水域以及岸线的清雪工作,由其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6.建设工程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清雪工作,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工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7.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清雪工作,由其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清雪责任区内冰雪,责任人分别按照规定负责清除和堆放,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运输和处理。

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约定清雪责任的,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做好清雪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临街商家业户、国资委和经委负责分管企业、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学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和小区物业、文体部门负责行管单位、交通部门负责直管路段和公交公司清雪的动员、督导、监管和督办工作。交警部门负责清雪现场车辆疏导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党政办公中心各单位完成区政府划定责任区的清雪工作。民政部门和军分区组织驻齐部队承担中雪以上的突击清雪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提供降雪预测、预报和降雪等级的确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清雪专项资金。哈局齐齐哈尔站负责齐铁地区清雪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清雪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考评办、行风办、文明办负责督促和检查参评单位的清雪工作。各新闻单位负责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