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雪作业方案(精选3篇)

除雪作业方案 篇1

除雪打冰是冬季养护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路产维护站辖区属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辖区桥隧密集,高边坡居多,小气候多变,是京昆高速的重点安全保畅段落,冬季除雪压力较大。近日,我站采用“三个举措”来做好今冬除雪打冰准备工作。

除雪作业方案(精选3篇)

一是及时动员安排部署。组织全站人员和保洁队管理骨干召开部署会,要求所有人员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坚决做到以雪为令、见雪归站,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各司其职,团结配合,科学有效除雪,力求做到“雪停后与其他路段同步通车”的目标。

二是及时检修机械设备。针对机械老化、故障频发的情况,及时组织机械操作员和汽修厂专业维修人员对每辆除雪机械设备进行故障排查,重点对刹车、灯光和推雪撒盐等基本性能进行检修,确保机械设备使用正常,遇雪能及时行动。

三是及时准备融雪物资。由于去年剩余融雪剂为露天存放,造成“板结”现象,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减少融雪剂的浪费,我站组织保洁队利用业余时间对剩余融雪剂进行逐袋破碎,提高融雪剂利用率,避免浪费。

据气象部门预测,一股强冷空气即将到来,路产维护站全员严阵以待,全力迎战今冬除雪任务。

除雪作业方案 篇2

为及时清除冬季市区路面积雪,确保城市雪后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参照《xx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xx市城市除雪指挥部(详见附件),负责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市城管局: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财政局:负责除雪经费核拨。

市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管辖道路、公交站点及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除雪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租用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根据xx年除雪量和除雪经费测算,1厘米厚雪清除费用为0.007元/平方米(含融雪剂)。按照实际降雪量,在每年4月底前,由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将除雪工作量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核定除雪工作量报市财政局核算除雪费用,由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给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按照工作量核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除雪应急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各责任单位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认真做好除雪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工作的落实。各街道须于每年11月8日前完成辖区推雪铲操作人员的培训、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外租各种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机械和人员待命点、融雪剂堆放点等设置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4、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其除雪任务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完成,代除费由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人)协商确定。不承担除雪任务和拒交代除费的,由市城管局按照《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在除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等,禁止使用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道路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一千元罚款;

(2)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大连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除雪作业方案 篇3

依据国家、省市围绕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庄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育人方式变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切实减轻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1.作业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及教育教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庄河市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作业管理。

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研体系建设,深化教学标准的研修与使用,用好《大连市中小学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和教学方式。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大力倡导因材施教,积极建构针对不同学生实际、不同教学内容的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推进减负提质各项工作。

各学校都要制定作业管理工作方案、作业评优制度、作业公示制度。落实校长主体责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是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统筹,科学控制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的要求;二是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三是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工作内容,要指导教师从作业设计理念、作业内容的类型、作业批改与反馈、作业书写与数量等维度引导基层教师开展作业实践探索,力求系统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覆盖德智体美劳各学科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四是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以适应不同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五是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加强作业批改、反馈、讲解、答疑等工作。六是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2.睡眠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及午休时长的规定,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整改。同时,学校要正确引导舆论,不得强制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暗示或明示学生和家长刻意延后到校时间,保障学生“随到随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各中小学要积极做好家校协同,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内容,通过学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家委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消除家长顾虑,形成家校合力。

3.手机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各学校做好家校沟通工作,把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告知每个家庭、每名学生,争取理解与支持,学校要准备必要的手机统一保管装置。同时要将学生使用手机作为学校德育工作重要内容,将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纳入行为习惯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文明绿色上网。把学生使用手机的要求列入学生行为规范,将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纳入网络安全教育,纳入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科学管控学生非在校时间使用手机,引导学生科学利用网络资源,防止学生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

4.读物管理

依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在先期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选用课外读物全面排查工作。各学校要注重内容管理和推荐方式的管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公开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学校、教师指定购买书店或强制购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同时,要针对正在开展的全市中小学课外读物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全面净化校园育人环境,净化师生思想。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要指导学校落实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要严格按程序做好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工作,学校要组织专门小组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5.体质健康管理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要落实每天“阳光体育1小时”、“每天两次大课间活动”。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要切实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完善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管理具体举措、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家庭在管理中的责任,“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

2.要进一步强化家校社协同。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努力构建家校社共育的良好工作局面。学校要开展个性化的学生睡眠家庭指导,加强校内和课堂内的观察,重点关注睡眠问题学生,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分析原因。要高度重视做好家庭内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家庭指导工作,防止学生沉迷网络行为,要严格落实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的要求,并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