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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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既是对学生三年学习生活的总结与评价,也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把毕业生离校工作做好,使xx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学校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2篇

一、成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副组长:梁

成 员:王

李德忠 陈升晖 吴乃专

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与协调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由林道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到位,要亲自抓,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细致安排,周密部署,落实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二)以服务为理念,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感情到位,不得有推诿敷衍、潦草应付的心态与行为;要把工作消化在本岗位,使工作无界化,对毕业生的咨询与合理要求,不应推脱,要为毕业生顺利办理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三)毕业生离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校内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也与校外单位关系密切,学校各单位、各工作人员要积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遇到问题主动沟通,使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四)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是工作的关键。对涉及证件制发、财产结算等问题要重视,既要保护学生权益,也要维护学校利益,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毕业生群体不良事件。

附表:

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

学校定于6月10日(周五)发放xx届毕业生毕业(结业)证书,毕业生于6月12日(周日)正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工作安排 时间 统筹部门 落实单位 备注

、毕业生学籍、成绩、清考、评优、领取毕业(结业)证等工作安排 处理关于解除学生留校察看等处分的相关材料; 4月、5月 教学处 各学院

清理毕业生清考名单; 月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将毕业生领用教材费用报计财处; 教学处

安排专业课程毕业前清考; 5月16日

—5月20日 教学处 各学院

组织公共课程毕业前清考; 5月23日

—5月29日 教学处 思政部、群工办、图书馆、交信学院和国际学院等

完成清考成绩报送和录入系统工作;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核,打印毕业生成绩大表; 6月7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组织报送毕业生实习成绩、先进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报告及各单位实习总结; 6月8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打印毕(结)业证书; 6月8日

—6月10日 教学处 各学院 教学处根据计财处提供的欠费毕业生名单,暂缓制发欠费毕业生的毕业(结业)证书。

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月9日 教学处 各学院

毕业生领取毕(结)业证书; 6月10日 教学处 各学院 未办毕业生离校手续或离校手续不完备者,不得领取毕业(结业)证书

、毕业生品行鉴定、离校教育及转接党团关系等工作安排 完成毕业生品德鉴定工作; 5月10日前 党办 各学院

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 5月21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整理核对因违纪不予以按期毕业或予以结业的学生名单; 5月24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5月1日

—6月1日 党办、群工办、教学处等 各学院

报送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奖惩情况等材料,由综合档案室于5月26日前完成统一归档。 5月10日前, 教学处

校办 各学院、综合档案室 离校学生的档案暂放学校的,保管期限最长为两年,过期不领档案者,学校将其档案退回原籍。

完成毕业生团员统计和团员档案整理归档; 5月25日前 团委 各学院团总支

完成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和离校手续; 5月25日

—5月27日 党办、团委 各学院党总支、团总支

开展毕业生欢送活动; 5月25日

—6月5日 群工办 各二级学院

、毕业生学杂费手续办理 打印各二级学院xx届毕业生欠费明细表,印发到各学院进行催缴; 5月20日前 计财处 各学院 欠费毕业生持欠费通知单自行到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

计财处将经催缴后仍然欠费的毕业生名单送交教学处; 5月27日前 计财处

组织无欠费的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到计财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5月31日

—6月3日 计财处 各二级学院 每个班级指定办理离校费用结算的学生代表2-3人,并将学生代表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加盖印章后送计财处。

、毕业生图书归还、户籍迁移、就业报到证等工作安排 办理毕业生图书清还和交款手续; 6月4日前 图书馆 各学院 有专人在借还书台或技术部负责。

组织毕业生班级的班长(或专人),收集全班同学借书证,持全班同学的《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清单》到图书馆办理盖章手续; 6月7日 图书馆 各学院

毕业生如需在毕业离校时迁移户口的,须缴纳户口迁出费(6元/人,代公安部门收取),由后勤处到公安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己考取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办理; 6月1日 后勤处 各学院 根据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政策,学生户口在毕业后可在校保存两年,两年后,必须亲自或委托他人来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为尽快办完户口迁移手续,建议海南籍学生可暂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以后随时可到校办理;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领取 提供第一批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及就业率; 6月1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第二批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编制《xx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6月2日前 教学处

从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领回《报到证》后,组织毕业生领取; 6月9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毕业生生退宿等工作安排 不住宿学生(走读生和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实习生)凭有关证明到后勤公司办理离校手续; 6月7日-8日 后勤公司 各学院

住宿学生以寝室为单位,持《学生退寝手续办理表》到后勤公司办理离校手续; 6月8日-9日 后勤公司 各学院

清理毕业生宿舍 6月13日 后勤公司 毕(肄)业生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其它工作安排 学校举行毕业典礼 6月9日 校办、团委 各学院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做好毕业生活动经费预算,经费到位。 5月20日前 计财处 各学院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结合学院国家示范校建设和坚持“文明、愉快、安全、有序”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文明离校教育。

1.举办毕业生联谊活动。各二级学院通过毕业生座谈会、毕业生酒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学校工作的建议、意见,听取毕业生对学院的建设、发展、教学、人才培养、后勤服务等方面建设性意见。同时编制毕业生联系表,完善校友录资料和相关信息,为今后加强学校与校友的联系创造条件;

2.党团组织要组织开展“我为母校献爱心”等活动;

3.组织党员义务劳动。在校生党员帮助毕业生整理物品,送毕业生离校;号召每一位毕业生离校时把自己所在的寝室卫生及走廊卫生打扫干净,将文明留给母校。

注:1、表中“各学院”指今年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

2、有关毕业生工作安排中的未尽事宜,各学院可向相关部门咨询,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进一步解释,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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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帮助学生顺利办理好离校前的各项手续,保证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文明、有序、和谐”为总体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用爱心服务,积极引导,文明离校”为指导思想,全院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制定相应措施,共同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紧张和谐、热烈喜庆的氛围,让广大毕业生满怀感恩、留恋之情踏上就业、创业之路。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并协调各系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x

副组长:杨x

成 员:常x

三、主要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1、召开毕业生工作协调会时间(学生工作处牵头):xx年6月20日13:30时

2、清缴学费(学生工作处牵头、财务处、各系配合)时间:xx年6月15日-xx年6月30日

3、毕业生资格认定、出毕业生成绩单时间(教务处):xx年6月17日前

4、申请办理户档代理及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招生就业处)时间:xx年6月20日前

5、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各相关部门):xx年6月17日前,各系xx届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即可以班级为单位按离校清单所列顺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6月24日—7月6日,与学生毕业离校有关的部门在各自办公地点设立服务站,并张贴“离校手续办理处”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

6、毕业生备品清查时间(舍务科):xx年7月5日-7月7日

7、毕业典礼时间(各系负责):拟定于xx年7月7日以各系为单位在教学楼601和627教室毕业生毕业典礼。

8、毕业生离校时间(各系负责):xx 年7月7日

9、各系将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时间:xx 年7月8日

四、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组织实施

1、各系——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活动、及时做好毕业生返校学生名单统计、毕业生档案材料收交、毕业生论文收交、欠费学生告知并催缴费用、户档代理宣传、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离校手续、统计上报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登记、毕业典礼等具体工作,并加强系内、学生公寓值班,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情况与动态。责任人:各系主任

2、招生就业处——收交学生就业协议书,统计全院就业率、上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办理学生报到证、办理户档代理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王岩

3、财务处——整理欠费学生名单、清理相关费用、办理欠费学生交费手续等相关工作,将最终欠费学生名单于xx年6月30日前通知到学生工作处。责任人:王立敏

4、图书馆——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图书资料归还、收缴借书证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郭冬霞

5、饮食中心——做好毕业生饭卡余额清退工作。责任人:刘静涛

6、保卫处——办理省外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校园安全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李宏伟

7、党委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党员关系等相关工作。责任人:马贵民

8、教务处教材设备科——整理欠书费学生名单。责任人:邱宇航

9、教务处考务科——整理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没有技能证学生名单,打印合格学生成绩单。责任人:成国力

10、院团委——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宣传,营造文明、和谐离校氛围,协调毕业典礼会场,团员组织关系转递等相关工作。责任人:梁大卓

11、学生工作处舍务科——负责毕业生寝室备品的验收,回收寝室钥匙,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田野

12、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向相关处室提供毕业生名单,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转递等相关工作,组织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工作,收缴注销学生证、学生卡,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负责答疑、协调证件发放等相关工作。对离校期间违纪的学生,缓发毕业证、报到证,并按照《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分装入学生档案。责任人:李勇

13、总务处——督查学生备品的清点、验收工作;负责毕业生返校期间的后勤保障。责任人:静广利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因为班级个别学生手续不完备而影响整个班级的手续办理,可通过辅导员(班主任)采取相应积极的措施给予解决。

2、毕业证由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学生工作处领取。凡存在违纪处分未解除、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续或财务手续不齐全等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证、报到证暂留学生工作处,待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后发放,未发证原因由学生工作处告知各系,各系必须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告知毕业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发毕业证。

3、各系将学生返校时带回的就业协议书,以班级为单位送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

4、毕业证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发放。离校手续单是学生正常离校的基本依据,因此发放时需审查离校手续单上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发放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领取。各系要做好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毕业证交接手续。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8日将本班毕业证发放情况、学生领取证书后的签名单送交学生工作处保存,学生工作处统一于7月底将离校手续单及未发放的学生毕业证进行统计、造册,并注明未领证原因后交至学院档案室。

5、毕业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未能到校,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本人亲笔委托书领取,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事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6、以下遗留问题解决后,按毕业生离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为:

(1)7月7日—7月15日交清学费的学生,持财务处出具的该生费用已交清的手续,由辅导员(班主任)于7月15日上午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审核办理毕业手续。7月15日后再交清学费的学生领取毕业证时间另行通知。

(2)违纪学生需待考察期满,个人申请解除处分并交齐相关材料,本系写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同意后方可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3)成绩不合格准予结业的学生,可申请重修,需主动和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在教务处规定的重修考试时间返校完成考试,待全部科目合格后,持成绩单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毕业证书时间按发证时间填写,仍有不及格者将获得结业证书,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7、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邮寄至相应省、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按照报到证上的时间和地址办理相关手续。成绩不合格、毕业离校期间违纪或离校手续尚未办结的毕业生档案,一律不予启动。档案材料不完善者先补齐相关材料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8、未尽事宜可向相关部门咨询: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务处,人事代理相关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处,毕业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处,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可咨询保卫处。